我国的工匠精神源远流长。古代社会较为发达的手工业,为工匠精神的传承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中国古代各类手工匠人以精湛的技艺为社会创造价值,做出过不少重要的发明和创新,为中华文明的形成与繁荣做出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贡献。先秦的鲁班、李冰,三国时期的“名巧”马钧,宋代的韩公廉,明朝的宋应星等等,都是一代能工巧匠。中国匠人精神,渗透在他们尽心尽责、精益求精的工作实践当中,成为流传百世的道德规范和崇高情操。
1.简约朴素,切磋琢磨
由于当时物质生产条件相对落后、科技文明相对不发达,人们往往以天然产物为原料加工制造生产工具或生活用具。从粗糙、不规则的“打制”石器到光滑、匀称的“磨制”石器;从《礼记·礼运》说的“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到《通鉴纲目外记》说的“嫘祖始教民育蚕,治丝茧以供衣服”;从简单的石器、骨器、木器等工艺制作到复杂的制陶、纺织、房屋建筑、舟车制作等原始手工业,无不体现了早期工匠艺人追求完整朴素的工匠精神。
工匠们制作刻有花纹的骨笄,并佩以磨得光洁晶莹的美石质的玦、璜、管、珠等装饰品来固定头发,还用虎、熊、野猪、獐的牙齿作佩饰,特别是以鸟为表现主题的工艺制品,不仅反映了河姆渡文化时期手工业的发展水平,更表明了一种构思严谨巧妙,技艺细腻娴熟的工匠精神。此外,《诗经·卫风·淇奥》早就用“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佳句来表彰工匠在对骨器、象牙、玉石进行切料、糙锉、细刻、磨光时所表现出来的认真制作、一丝不苟的精神。
2.以德为先,德艺兼修
以德为先,不仅是我国古代工匠艺人必须遵循的职业准则,而且是工匠精神得以产生的价值基础。
春秋战国时期,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政治伦理文化开始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德为先,重教化”的圣人文化逐渐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职业也就越来越多,一些特定的职业不但要求人们具备特定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要求人们具备特定的道德观念、情感和品质。工匠艺人作为一种职业团体,为了维护职业威望和信誉,适应社会的需要,在职业实践中,根据一般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逐渐形成了自己职业的道德规范。《墨子·尚贤上》就有记载“兼士”必须符合三条标准,即“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45],要做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46]这种道德价值观,作为古代一些社会职业的道德评价标准,也得到工匠们的认同。
此外,据先秦典籍《左传·文公七年》记载,“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义而行之,谓之德、礼。”[47]生产与生活的逐步浸染,凸显出了道德特征的精神走向,“正德、利用、厚生”成为古代工匠艺人的职业道德规范。其中,“正德”居于首位,就是要求工匠必须为人正直,端正德行。因此,“崇德尚贤”成为中国工匠精神的伦理走向。(www.daowen.com)
对于工匠艺人来说,“德行”还需要“技能”的陪衬。若无“技能”相佐,梦想极有可能变为“玩笑”。正所谓“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48]追求技艺之巧,也是我国传统工匠毕生的追求。
据《考工记》记载,战国时期,编钟极其精致,可以做到“圜者中规,方者中矩,立者中县(悬),衡者中水,直者如生焉,继者如附焉”。[49]此外,《庄子·养生主》也有记载“庖丁解牛”的故事:“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50]神乎其技,莫过于此。
总之,我国古代工匠艺人不仅具备最基本的职业素养,更重要的是在他们身上体现了一种“德艺兼修”的工匠精神。
3.心传体知,师徒相承
对于我国古代工匠艺人来说,技艺的传承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技术学习,更是一种内在的艺术熏陶和无形的心理契合。
我国古代有不少行业和岗位都传承着这种“工匠精神”。如纸坊业奉东汉宦官蔡伦为祖师;陶瓷业的祖师,有柏林、虞舜、老子、雷公等,被奉为“窑神”;鞋匠以孙膑为祖师;酒坊的祖师是杜康;豆腐坊以乐毅为祖师,等等。一切手工技艺,皆由口传心授,这些精工良匠们依靠言传身教的自然传承,在传授手艺的同时,也传递了耐心、专注、坚持的精神特质,而这种特质的培养,只能依赖于工匠艺人之间“以心传心、心心相印”的情感交流,以及“体察领悟,身知体会”的行为感染,这是现代大工业的组织制度与操作流程所无法承载的。师徒们在一起生活、学习、讨论、钻研技术,通过传道、授业、解惑的方式,不仅培养了大批手工艺人和工匠技师,也养成了他们“尊师重道,谦虚好学”的美德,所谓“师徒如父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习语,就源自于艺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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