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实践的返璞归真方法

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实践的返璞归真方法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人之道,求真务实,返璞归真。“法自然”,就是主张以自然为法。把“道法自然”作为一种基本方法运用于思想道德教育领域,就是要求教育者通过无为而使教育对象实现自化、自正。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后来在《庄子》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二)绝圣弃智老子认为,人类社会纯真道德之所以丧失,在于儒家倡导圣智、墨家倡导巧利所致。它只能导致社会文明的倒退、毁灭。

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实践的返璞归真方法

为人之道,求真务实,返璞归真。这是道家思想的精髓。人生于天地,法天地之道,修心养性,乃是道家个人修身的主要原则。

(一)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是《老子》首创的一个重要命题,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8]这里所谓的“法”,指的是“效法”;所谓“自然”,指的是自己如此,自然而然。“法自然”,就是主张以自然为法。把“道法自然”作为一种基本方法运用于思想道德教育领域,就是要求教育者通过无为而使教育对象实现自化、自正。《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9]这里讲的“自化”(自然开化)、“自正”(自然端正),“自朴”(自我淳朴),都是自然而然的进化过程,没有主宰者的痕迹。老子还说:“生而弗有,为而弗恃,长而弗宰,功成而弗居。”[10]所谓“弗有”“弗恃”,就是无为而因人自然。可见,从思想道德教育的角度来看,“道法自然”,就是要求教育者在道德教育中,不搞人为的雕琢塑造,一切顺从自然之性。

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后来在《庄子》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庄子曾把“自然”称之为“常然”,他说:“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附离不以胶漆,约束不以绳索。故天下诱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11]这里说的,既是万物化生所经历的自然而然的过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包括道德进化)自然而然的发展过程,其中没有任何人为的雕琢与塑造。

“道法自然”,作为一种道德教育方法,是“无为”之道的具体应用。它对于批判当时儒家道德教育过程中的虚伪性,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这种方法也有其致命的局限性,它严重束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特别是教育者的能动性在道德教育过程中的作用的发挥。道德教育倘若消极地任其自然,没有任何目的性和主导性,则必然导致放任自流,以至于无法形成全社会的道德规范。因此,借鉴老子的无为之道,要正确理解“无为”的含义,不能将“无为”简单地视为“不作为”,而应当理解为“不妄为”。道德教育,应当顺应人的发展规律,顺势而为,因人制宜,而不能违背德育规律,胡乱作为。顺应规律地作为,才能使德育取得良好的效果。(www.daowen.com)

(二)绝圣弃智

老子认为,人类社会纯真道德之所以丧失,在于儒家倡导圣智、墨家倡导巧利所致。因此,为了实现向纯真道德的复归,他主张绝弃圣智、巧利。老子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12]又说:“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13]由此可见,老子对圣智巧利,也是深恶痛绝的,他甘愿做一个“愚人”:“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14]显然,这是主张用“昏昏”代替“昭昭”,用“闷闷”代替“察察”,使自己处于糊涂的状态,以实现向朴真道德的复归。

在老子这一思想启迪下,庄子也认为,“举贤则民相轧,任智则民相盗”,“举贤”“任智”的结果,导致人欲横流,出现“子有杀父,臣有杀君,正昼为盗,日中穴阫”的丑恶现象。为此,他也明确提出:“故绝圣弃智,大盗乃止。”

“绝圣弃智”作为一种道德教育思想,对于批判圣智巧利的虚伪性,有其独到之处。但是这种方法过于偏激。它把对高尚道德的追求同社会的文明进步对立起来,这无疑是很片面的。它只能导致社会文明的倒退、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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