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本书的内容与名称问题,再做一下说明。首先,植物共性生命论的提出与认定,其本身就是有十分重大意义的事情,如果不是自己孤陋寡闻,作为具有概念性质的命题,在全世界也应该是首次提出和研讨。本书名称与内容是完全相符的。由于本书的内容是对植物生理的全新解读,又是本人38年的研究成果,且是没有任何资料可以查对,也没有咨询任何人的独家见解,因此,体现最原始的探索路线,是本书无法回避的成书之路。
既然是全新的探索和研究,本书的内容就没有办法保持学术方面的专一性,因为是对植物领域的全新认知,一定会对现在和过去有所突破。有突破就会有创新,突破是多方面的,创新也是多方面的。因此,无论是创新还是突破,一定会有大量的文字说明,这些说明就是本人的见解。无论这些见解正确与否,是必须要在书中体现出来的,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包括本人是如何走上探索之路的与心路历程在内,在书中有所体现也是无法避免的现实问题,这也是本章节的由来。
由于本人的能力有限,文化水平不高,因此在书的内容安排、言语意思的表达、文字的使用上,还有书写格式等方面可以明显看出,是出自非专业人员之手。另外,植物共性生命论的课题实在太重大了,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如此重大的研究课题,由一个既不是专家,又不是学者,更没有高学历的人来探索与研究,并撰写成书,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出于一己私心,又出于责任担当,在没有同路人共同研讨,又不能找人代写代编的前提下完成了此书,存在问题也是难免的,故不足之处还请有识之士多多指教。
本人出生在辽宁省西部山区普通的农村家庭,1951年生人,8岁上学,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只读过小学,而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最初的十几年间,在农村读到小学六年级。进入20世纪60年代,辽宁省农村的农业创新便开始了。首先是种子杂交的创新,接下来就是播种方式的创新,再接下来就是土地改造的创新,这些有关农业革命的创新发展成果,对于在农村长大的我来说,既亲眼所见,又是亲身验证。与古老的农耕方式相比,农业的创新成果所获得的成效是成倍增加的,尤其是在杂交种子方面的研究,杂交种子的产量与传统种子相比是成几倍增加的。由于当时的杂交技术还不完善,在玉米杂交的过程中父系与母系的花期不遇是常有的事,为了解决花期不遇的问题,喷上一点920问题就解决了。这些神奇的变化,不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记,还为自己日后的兴趣爱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www.daowen.com)
进入20世纪70年代,本人离开农村,参军到北京。虽然离开了农村,离开了农业,对植物的兴趣并没有减退。在北京当兵期间,本人偶然在一本杂志中读到一篇科幻故事,由于时间久远,作者的名字未能记住,只记得是前苏联人写的。文章的内容主要是描写在社会主义领导下的前苏联关于农业生产的故事。农庄的科研工作者,通过不懈努力,攻克了无数的难关,终于将小麦再生的问题给解决了。从此前苏联农庄的小麦像韭菜一样可以再生了,因此,农庄的小麦割了一茬之后又从根部又长出了新小麦,小麦不用播种就可以连年丰收,农庄的粮食也因此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
明知是科幻故事,看过之后对自己的触动还是很大的,并且留下了深刻记忆,当时曾幻想过,如果小麦真的可以再生,像韭菜一样,割完老的又长出新的,那可绝对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小麦真的可以再生吗?我曾不止一次地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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