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全球化环境下的多元音乐文化研究

全球化环境下的多元音乐文化研究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音乐教育领域,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内容首先是出现在基础音乐教育课程改革中,然后再影响到高等音乐师范院校的课程改革,以下摘自中国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和艺术课程标准的相关多元文化音乐和艺术的内容。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的基本理念”中,其第八点和第九点是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包含的内容有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

全球化环境下的多元音乐文化研究

21世纪初,首先是基础教育课程的改革,然后便影响到音乐教育课程的改革,特别是高等师范院系课程的改革。因为,课程、教材、教师是三位一体的,改革缺乏其中任何一环,都不可能取得进展,好的课程必须有好的教材,以及好的课程实施者——教师。

在音乐教育领域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内容首先是出现在基础音乐教育课程改革中,然后再影响到高等音乐师范院校的课程改革,以下摘自中国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艺术课程标准的相关多元文化音乐和艺术的内容。

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的基本理念”中,其第八点和第九点是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包含的内容有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同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1]

课程目标总目标中的“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中包含了“通过学习不同国家的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2]

内容标准中包含了“学习中国传统音乐和世界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认识、理解民族民间音乐与人民生活、劳动、文化习俗的密切关系”。

教科书编写建议的第五点是:“正确处理传统与现代、经典与一般、中华音乐文化与世界多元音乐文化,注意吸收具有时代感、富有现代气息的优秀作品。在教材所选曲目中,应包括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专业创作的经典作品、优秀的新作品等应占有一定比例。中外作品的比例要适当。选择教材要有利于欣赏、歌唱、演奏、创造性活动等内容的综合运用,使音乐与相关文化相互渗透。[3]

教育部针对教育组织编写的《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中,也做了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国际背景的描述。如“在国际组织中,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里有哪些特点?我们应做怎样的参考与借鉴?”的问答中提道:“目前各发达国家音乐教育大部放弃了对西方音乐的盲目推崇或对本民族音乐的固步自封,一致认为音乐教育必须融合多元文化与本土文化,像日本音乐教育就较好地融合了东西文化。美国《艺术教育国家标准》规定的九项音乐学习领域中也特别包括了‘理解世界各类音乐’。澳大利亚音乐教育中,英国文化的主导地位已被多元文化所取代。一些发展中国家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如南非认为,其音乐课程必须摆脱以欧洲为核心的传统模式,韩国音乐教育也意识到音乐教育需要逐步引导学生将正宗的韩国音乐与西方音乐及其他文化的音乐融会贯通。”[4]最后,音乐课程标准解读的第十一章,做了题为《标准》同《美国艺术教育国家标准》的比较。”

在基础教育的艺术课程改革中,《全国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第三部分内容标准的“艺术与文化”中也提到了艺术与多元文化的内容。例如:“艺术以形象化的方式记录和再现了人类文化的发生、发展过程。通过艺术与文化的联结,可以增进对人类文明的了解,加强文化认同感和多元文化意识。”[5]

鉴于基础教育课程音乐标准的出台,2004年12月29日,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进一步深化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学校音乐教育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我部委托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小学音乐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组研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称《课程方案》)。课题组在对国内外普通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根据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起草了《课程方案》。现将广泛征求意见和我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审议后修订的《课程方案》和《课程方案》说明印发给你们,《课程方案》从2005年秋季开始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综合大学、师范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中实施。

2006年11月29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体艺厅[2006]12号文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简称《课程纲要》,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音乐教育人才,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2004]12号)的要求,我部组织专家组,起草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课程纲要》)。

《课程纲要》是我部关于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建设的指导性教学文件,是各有关学校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开展教学评估、实施教学管理工作和教材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我部对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点进行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课程纲要》所列的课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列出的必修课程为准,其他课程的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等,各校应参照《课程纲要》的精神制定。

《课程纲要》列出的教学基本内容,是课程教学的重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内容的排列体系和具体的教学安排等,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www.daowen.com)

《课程纲要》自2007年新学年开始执行。各校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课程纲要》包含了《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其内容分为三个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课程实施与译作。以下仅将第一部分摘要如下:

《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目标

1.课程性质。

《外国民族音乐》是近现代得以发展的一门以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尤其是传统音乐)为教学内容的新兴课程。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该课程在形成音乐的世界文化视野,培养尊重多元文化观念,提高人文修养等方面,体现出独特的价值。在实施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音乐教师的教育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2.课程目标。

(1)获得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的主要体裁、形式、乐器、乐曲和音乐形态特征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获得有关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传统、音乐文化观念以及音乐的形成与发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跨文化音乐比较研究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方法,以此来分析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及特点。

(2)在比较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文化的过程中,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分析和鉴赏能力。在初步的演唱演奏实践活动中,使学生感受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的代表性乐器、乐曲的演唱、演奏的基本技能。

(3)通过对世界各地区、各民族多种多样音乐风格和丰富的音乐表现手法的了解,激发学生探究音乐文化奥秘的志趣,主动地进行研究性学习,培养和发展探索精神、创新意识,促进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发展。

(4)理解音乐与人、自然、社会、历史、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理解音乐在文化整体中的意义以及各民族音乐的共性与特性。扩展学生的全球文化视野,树立理解和尊重多元音乐文化的观念,培养学生参与国际音乐文化交流的能力。

(5)在教师的教学示范中,学生获得有关《外国民族音乐》课程教学的经验和体验,养成关注中小学基础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的习惯,逐步掌握中小学有关外国民族音乐教学内容的教学方法。

《外国民族音乐》的提法还有十分值得商榷的方面。第一,上述文中课程目标的表述有:世界文化视野,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的主要体裁、形式、乐器、乐曲和音乐,这与“外国民族音乐”的提法自相矛盾;第二,这与“西方音乐和西方音乐史”课程的并列,在概念上也相重叠;第三,在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的中国音乐是“外国音乐”还是“中国音乐”,中国的钢琴家、小提琴家是“中国音乐家”还是“外国音乐家”,在太空时代全球化过程中,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华裔的“中国音乐”或美国的非裔的“非洲音乐”是否值得关注?它是否也属于当今世界的文化变化,就像中国“新音乐”的融合变化,我们是否把这些音乐称为外国音乐?中外音乐的地理边界如何划定?第四,目前美国和欧洲的相关课程概念都是“世界音乐”,我们中国称为“外国民族音乐”的独特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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