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凡、张中载、李德恩主编的《西方文论关键词》中的“全球化”(王逢振撰)词条认为:“全球化”(Globalization)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社会现象,一般认为,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日益增多,互相融合,互相依存,正在走向一体化或所谓的“地球村”。但全球化的实质,却是推行全球资本主义。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包括文学)等诸多方面,影响到社会结构、日常生活和各种意识形态,关系到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以及每个人的利益。对全球化的认识和研究,因而是整个知识界的一项重要任务。[2]
美国的史碧华克(斯皮瓦克)《后殖民理性批判:正在消失的当下的历史》认为:在当前全球化的新殖民主义布局中,至少有三个正在书写未来的行动力所在,他们的权力极度不均等,但依然相互抗衡着,有时竞争偶尔合作。他们是:①联合国、世界银行等正在根据资本流向与剥削价值去重新绘制世界地图的国际单位;②那些高谈历史终结、资本主义统一世界,或沉醉在全球化的去脉络化效应,以及网际网路的去中心化美梦中的西方知识分子;③那些在许多“非西方”“当地”对抗联合国钦定“发展”的全球包围运动,这些全球包围运动的地方剧场,乃是“反全球化的真正前线”。学院的批判与解构者因此必须时刻施法草根的运动者。[3]
毋庸讳言,全球化另外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是政治,尤其当冷战结束之后,为建立新的世界秩序,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或者是国家集团,还有新兴经济体,甚至于完全处于边缘状态被单边主义集团打入另册的极端政治国家和极其穷困国家,都试图在新一轮国际洗牌过程中获得有利地位,以增加更多获得社会资源配置的份额。于是,在打着国家利益或者集团利益高于一切的旗帜名义下,哪怕重新通过非政治化的军事手段去赢得战争,最终得益的无疑是一批利益集团。在此,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政治联盟的经济依托比任何时候都明显。另一个有意思的情况则是,突发性非传统性质的冲突不断出现,以对抗方式反击强权政治的行动,反而强化了全球性权力的凝聚。对此,克里斯托夫·格尔克《矛盾与解放——全球社会化的批判理论观点》认为,初看上去,9·11袭击事件和人们对此的反应都证明了一点:一种全球社会化的新形式正在形成,它将资本主义的矛盾和非理性现象推向一个新的阶段。……袭击本身的凶残性表明,这里显示出的,是一种盲目的暴力,它不仅带有濒于疯狂、蔑视人类的特征,而且起到了强化全球权力的作用。[4]
毫无疑问,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基于一种认识,而且,是一部分人的认识,只不过这一部分人及其话语有相当明确和强大的势力,并具有一定的辐射性与穿透力。至于说,这种认识是否准确倒不必计较,关键是它形成的影响将在一定意义上左右未来发展的前景,说它有话语霸权之嫌,倒是事实。
反过来,说它不确切的声音则相对弱势,一个理由是民族、国家乃至政治的文化效力,在现代性社会进程中,已经大大超过民众、社会乃至生活的自然本能,甚至于有完全覆盖的趋势。尤其在劳动力进入市场运作并出现雇佣关系,进一步,在资本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第一驱动依然是主力的情况下,全球化就是一个不可逆转的事实。于是,在这样的前提下讨论有关问题,就不得不考虑至少有一个哪怕是阶段性的整体性格局或者说全局性规模,以及相应产生的一种相对意义下的绝对价值存在,而对这样一种相对意义即便不自觉地去加以悬置,也只能是一个虚构理念而已。在当今社会,没有任一他者可以摆脱或者抗衡经济而独自还原,包括艺术和这里将集中讨论的音乐。
需要纠正并引起关注的一个观点是,不少理论常常把艺术说成是文化企图由此相对经济,其实,文化所包容甚至涵盖的是包括经济和艺术在内的所有一切。于是,则又进入了一个类似“我站在我的影子里”这样的悖论之中:一切皆文化。有如史碧华克(斯皮瓦克)所言:当一切被化约成“文化的”,这或许就是最大的文化危机。[5]
与此相关联,我的问题就是:当音乐文化不断凸显进而取代甚至替换音乐作品成为研究重心之后,音乐原本的声音将置于何处?
(一)声音经验发生的前提是什么?
这里面涉及一个文化辨别的问题。如果你面对的对象是一元性的深度模式,那么对自我而言,则必然相关人的复杂的感性经验建构;如果你面对的对象是多样性的平面模式,哪怕将占据主导地位多时的西方音乐也视为多样性中的一样,去掉原有的以西方音乐为中心的价值括号,那么对他者而言,则仅仅相关简单的形态风格记忆。有鉴于此,我想是否有必要考虑声音经验的发生前提,也就是在避开一元性深度模式与多样性平面模式的扰动之后进一步追问:是否有一种足以驱动所有人经验的声音存在?毋庸置疑,去经验对任何一个已经积累有经验的文化人来说,实际上是不现实的,但问题是,已有经验并不彻底中止乃至完全终结经验发生的可能性,或者说,经验的原生状态并不会因为再生经验甚至滋生经验的不断增加而失去它的存在。这里的意义在于,有意或无意地忽略经验发生问题,并不意味着针对声音经验的文化辨别有绝对的可靠性。
(二)如何寻找文化的原生状态并还原音乐的先验形式?
有感于梅里亚姆文化中的音乐(in)→作为文化的音乐(as)→音乐就是文化(is)的观念演变,又有感于重构空间中的声音复活与传统回忆的呼唤,以及在让失语者开口发言中观照凝聚的自我意识和认同的场所的期待,我的提问是:什么是文化的原生状态(非原在状态)?以及有没有可能由梅里亚姆给出的路径折返:通过音乐即文化→音乐即艺术→音乐即音乐的路径逆行,在寻找音乐先验形式的过程中进行理论逻辑的还原。很显然,这里的顺行与逆行没有对错问题,这里的原生与原在也没有是非问题。这一段时间我老是在想,不管是传承还是传播,其文化路径通过历史生成已清晰可见,但真正的文化发生却并不一定受制于处在历史范畴当中的文化路径,为此,我更愿意寻求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那样的文化动作,无论是外在的模仿还是内在的感叹,它们所刻下的印迹和它们所留下的踪迹,某种意义上说,更具有不可取代与难以替换的独一无二性。
(三)在多元文化格局逐渐成为国际知识界共识的基础上,处于全球化语境中的立约乃至公约是否可能?
很显然,如是提问的依据就在于这样一个逻辑悖论:既然是多样的,又何以公约?也许,这正是对“一个世界,多种声音”主张的挑战。因为一旦公约,不又是一个世界了吗?而不进行公约的话,则多样性的文化安全又何以保障?也许,这就是矛盾所在,一方面是确凿无疑的文化多样性,一方面是势在必行的通过立约乃至公约成就一种秩序。于是,之所以引发讨论,已然表明我们不可回避、只有面对的处境。就当下国际关系以及世界状态而言,一个必须逾越又难以逾越的障碍,依然是“多种世界,一个声音”的问题,多元主义的众声喧哗似乎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单边主义我行我素的既定轨迹,由此,交流过程当中隐伏着的对抗,不仅没有休战之意,反而,以转变了的角色出场,一再给出诸如文化相对论、后现代、后殖民、后冷战概念,人们通过持续不断的理论资源发掘,企图描画一个相对公正和透明的镜子,不料,无论是通过直射还是通过折射,映照出的镜像还是那个已然变形了的世界:一个很大的东西和许多个很小的东西,或者在一个强光阴影底下多个借光发亮的弱光。究竟是对象的想象还是想象的对象?在这种方法论的底层,在相当多数的音乐文化的后约定之前,是否还有一个元约定,或者说,有一个文化约定的元端?于是,可能性将长期讨论,除非我们返回到人类古代史的少年乌托邦中去。
二、影响音乐审美的“多元化”(www.daowen.com)
汪洋,在澎湃中涌动;孤岛,默默无言地承受着海浪的拍击;舢板,绕过无人栖息的孤岛在大海中游荡。三个主体,循着自己的逻辑各自作业。这是自然的叙事,但也可以作为人文景观的当代诠释,大众文化(汪洋)、主流文化(孤岛)、精英文化(舢板),三种不同的形态样式的文化,时而像凝固历史的还原,时而像流动当下的预设。
毋庸置疑,在全球化语境中,所谓多元文化,主要体现在大众与精英、平民与贵族、主流与边缘几个方面。因此,某种意义上,依然是不同文化方式的同时共在的问题。从大的方面看,还是原生文化方式、再生文化方式、反叛文化方式的三足鼎立。关于这个问题,下文将有专节阐述。
关于文化的定义,数不胜数。关键在于,文化是一个事实,因此,在这样一个前提下,文化似乎是无须设定便有展开的。
毫无疑问,在诸多关于文化的定义中,当数泰勒(E.B.Tylor)《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中的定义被人引述最多,甚至被视为文化定义的经典:文化或者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含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另外,艾略特(Thomas Stearns Eliot)《关于文化的定义的札记》,则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并及其范围考量,认为:文化这一术语,具个人文化、集团文化或者阶级文化、全社会的整体文化三种含义。
关于文化一词,中文的原意是:人文化成。《易经》古训: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显然,注重于人文教化,并更进一步指向人的自我教化,则与西方文化(culture)一词来自拉丁文colere,意涵栽培与培养的意思略有不同。西方栽培与培养的原意,是指借人工的努力使动植物超越自然的状态,而成为合乎人类所理想的境界与状态,因此,与cultivation的含义耕耘相近。
再往前推进,则就是元文化:以自然为本之人,倒反成以非自然为相之人。其意在于:人在自然的基础上,通过文化来造人、变人。
因此,就此意义而言,文化(culture)与自然(nature),不仅在辞相上有同根之缘(-ture),而且更有义本上的互向因果性:人与自然,通过文化实现互向生成——自然向人的生成(作为本体Ⅰ),通过人向人的自然的转换(作为现象),实现人向自然的再度生成(作为本体Ⅱ)。
由此,文化作为一种人文结果,或者作为一种人文教化,或者作为一种人工培育,或者作为一种群体类别,在上述复合当中,已然显示出其自身运作的结构转换。因此,依照同样的原理,不同文化的互向转换,无论是于历时,还是于共时,或者于历时与共时的复合,都将是可能的、现实的。可见,文化即使无须意义设定,也会有其展开。
现实的问题是:
第一,在多元音乐文化广泛交流的当代国际文化生态中,各民族母语音乐文化所制约的音乐审美取向及其自尊守护为一种趋势,对异民族的音乐艺术开放吸纳并恰当赞赏为另一种趋势,两者如何彼此协调而不互相排斥?这里涉及本位与他者的关系,相互尊重是国家关系准则,相互欣赏是朋友交往姿态,相互汲取是艺术类别观照,唯有文化作为一种创造方式难以融合,由此,以相对主义理论处理价值问题就有其合理的一面。我的看法,在世界经济统领形成一体化的前提下,多元化概念的提出本身有其虚构性,由此可见,在各自抱持守护自尊的情况下,谁吃掉谁已经不为现代文明容纳,但是,谁也离不开谁则仅仅是一个想象。因此,我理解的协调,首先是分立的,其次才是有限的错位发展。
第二,在音乐创作过程中,对于普适性作曲技法规范的遵循,对于母语音乐文化特色形态的凸显,对于作曲者特异个性的彰显,三者是否互相冲撞?若有冲撞,如何调解?普遍、特殊、个别是三个针对不同存在的逻辑定位,其本身没有意义,有意义的只是界位本身的修辞。因为事实上三者总是水火不容的。对此,我的看法还是:求异趋同,并通过价值无涉实现文化自觉。
第三,在声乐、器乐表演过程中,器官、器具特异条件的制约或启导为一方,乐曲审美内涵的特异(民族的、地域的、个别曲目的)表现需求为另一方,如何互相作用?又如何共同作用于表演者的审美表达方式?借用电脑语言,这是一个硬件和软件的问题。其各自开发与相互制约,在达到相当水平的时候应该是互动的。这方面的问题并不太突出,但有两点值得重视,一是器官的天赋与后天掌握器具的技术能力。关于天赋问题,似乎不可讨论,但天赋所产生的结果则是可以研究的,这方面的启动可以使人文研究有所突破。关于后天掌握器具的技术能力,赵宋光教授早在几十年前提出的工艺学问题,实际上就旨在解决这一问题。二是审美内涵的特异表现,这个问题一般理解为通过传统成就,也就是通过文化的传承与传播习得,这当然没错,但在这个问题上,同样也有一个不可忽略的先在因素。荣格提出集体无意识概念以来,众多涉及类心理学甚至类脑科学的民族学、人类学、文化学包括美学,至今似乎还没有给出新的界位。问题是,实证之后究竟还需不需要或者还能做什么?
第四,在音乐教育实施过程中,如何既培养对民族母语音乐文化的深入体验与自尊守护心态,又培养开放的审美鉴赏能力而避免狭隘自闭?两者如何互补而不偏废?就目前状况而言,我对通过教育路径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景不很乐观,一方面进行教育诉诸实施的空间包括时间十分有限,一方面学前教育已经形成的底板基本上与之相背。对此,宋瑾教授提出的中性人问题值得重视。问题是,如何在这样的前提下给出可行的教育诉诸实施,进而成就一个真正有文化自觉的多性人。
由此可见,在全球化语境中观照多元文化,就不得不追寻其之所以不同的文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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