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材料的无污染回收利用已是当今世界科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和重点。我国环境发展规划中明确:研究污染物排放最小量化和资源化技术,实施以清洁生产技术和废弃物资源化技术为核心的科技行动。
1.建筑废弃物的再生利用
据统计,工业固体废弃物中40%是建筑业排出的,废弃混凝土是建筑业排出量最大的废弃物。一些国家在建筑废弃物利用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已卓有成效。1995年日本全国建设废弃物约9900万吨,其中实现资源再利用的约5800万吨,利用率为58%.其中混凝土块的利用率为65%。废弃混凝土用于回填或路基材料是极其有限的。作为再生集料用于制造混凝土、实现混凝土材料的自己循环利用是混凝土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发展方向。将废弃混凝土破碎作为再生集料既能解决天然集料资源紧张问题,利于集料产地环境保护,又能减少城市废弃物的堆放、占地和环境污染问题,实现混凝土生产的物质循环闭路化,保证建筑业的长久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国外大部分的大学和政府研究机关都将研究重点放在废弃混凝土作为再生集料技术上。很多国家都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日本1991年制定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须送往“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
使用循环再生建筑材料
我国城市的建筑废弃物日益增多,目前年排放量已逾6亿吨,我国一些城建单位对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做了有益的尝试,成功地将部分建筑垃圾用于细骨料、砌筑砂浆、内墙和顶棚抹灰、混凝土垫层等。一些研究单位也开展了用城市垃圾制取烧结砖和混凝土砌块技术,并且具备了推广应用的水平。虽然针对垃圾总量来看,利用率还很低,但毕竟有了较好的开端,为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弥补建材工业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不足积累了经验。
2.危险性废料的再生利用(www.daowen.com)
国外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着手研究用可燃性废料作为替代燃料应用于水泥生产。大量的研究与实践表明,水泥回转窑是得天独厚处理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水泥回转窑燃烧温度高,物料在窑内停留时间长,又处在负压状态下运行,工况稳定,对各种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的危险废弃物具有很好的降解作用,不向外排放废渣,焚烧物中的残渣和绝大部分重金属都被固定在水泥熟料中,不会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同时,这种处置过程与水泥生产过程同步进行,处置成本低,因此被国外专家认为是一种合理的处置方式。
可燃性废弃物的种类主要有工业溶剂、废液(油)和动物骨粉等。目前世界上至少有100多家水泥厂已使用了可燃废弃物,如日本20家水泥企业约有一半处理各种废弃物;欧洲每年要焚烧处理100万吨有害废弃物;瑞士Holcim公司可燃废弃物替代燃料已达80%,其他20%的燃料仍为二次利用燃料石油焦;美国大部分水泥厂利用可燃废弃料煅烧水泥,替代量达到25%~65%。法国Lafarge公司可燃废弃物替代率达到50%以上。Lafarge公司在2001年实现了以下目标:节约200万吨矿物质燃料;降低燃料成本达33%左右;回收了约400万吨的废料;减少了500万吨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欧盟在2000年公布了2000/76/EC的指令,对欧盟国家在废弃物焚烧方面提出技术要求,其中专门列出了用于在水泥厂回转窑混烧废弃物的特殊条款,用以促进可燃性废料在水泥工业处置和利用的发展。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利用水泥窑处理危险废物的研究和实践,并已取得一定的成绩。我国北京水泥厂利用水泥窑焚烧处理固体废弃物也已取得一定的成果,2001年混烧了3000多吨,2002年混烧6000多吨。上海万安企业总公司(金山水泥厂)从1996年开始从事这项工作,利用水泥窑焚烧危险废弃物已取得“经营许可证”,先后已为20多家企业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进行了处理,燃烧产生的废气经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测试,完全达到国家标准,对产品无不良影响。
3.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
“九五”期间,我国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值达1247亿元,年均增长16.4%。在工业废渣产生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率由1995年的43%提高到2000年的52%,年综合利用量达到3.55亿吨。其中煤矸石综合利用量由1995年的5600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6600万吨,利用率由38%上升到43%;粉煤灰综合利用量由1995年的5188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7000万吨,利用率由43%上升到58%。到2005年,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将实现产值400亿元;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率将达到60%,其中,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粉煤灰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5%。我国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若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就可减少约1000万吨废弃物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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