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男性产科医生陈小手的故事

男性产科医生陈小手的故事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重要人物的出场都是需要烘托的,陈小手也不例外,也正是这种烘托,才为接下来故事讲述的合理性奠定基础。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

男性产科医生陈小手的故事

在这里,我们将选取四篇不同侧重点的故事进行分析,使大家更好地了解不同类型故事的写作方式,尽量为大家的故事写作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在此我们选取了一篇描写人物的《陈小手》,一篇注重对话的《打火机》,一篇学生习作《赌锁》以及一篇多线叙述的《守望》。这些文章不一定是最优秀的故事,但绝对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希望大家能够在我们对文章赏析的过程中学习到一些方法和技巧。

总之,戏剧故事的写作注重的是我们对生活的体悟和观察能力,需要我们用心去看、用心体悟,然后用技巧将我们的所看、所想串联起来,写成故事。当然,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需要不间断的历练。只要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的例文,用心思考其技巧方法,相信大家很快就会掌握故事写作的技巧。

例文赏析1 陈小手(《故里三陈》节选)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 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 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 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赏析:首段用近300字只给大家介绍故事背景,看似简单的三言两语,但其实包含着当地的很多习俗和风气。让我们不得不佩服汪曾祺老先生对生活极强的观察力和总结能力。当然,这些背景介绍,只为了引出最后一句:“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重要人物的出场都是需要烘托的,陈小手也不例外,也正是这种烘托,才为接下来故事讲述的合理性奠定基础。说简单点,这个段落就是为故事的讲述奠定基础的,犹如我们民间经典故事“从前有座山,山里有个庙”,点明故事的空背景。当然,对于我们初学者而言,不必要有这么长的铺垫,可以更加简练一些。】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赏析:人物正式出场,自带流量粉丝,也进一步衬托出人物的非凡之处,为故事的悲剧性转折做好铺垫。】

陈小手当然是有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赏析:即使人物出场了,但作者对其侧面的描述还在继续,此时已不再是人们的正面称赞,而是转笔开始描绘他的座驾——白马,用马的与众不同来衬托出陈小手的厉害。】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赏析:其实同行的看不起,更是让我们读者感受到陈小手的不易,因为他不被人理解,从而更好地塑造出陈小手的与众不同,而这也正是作者所努力的方向。也正是到此,关于主人公的真正故事才刚刚开始,类似于我们观看美国大片时,前面3~5分钟的激烈场景——这一切只为主人公的出场打好基础、做好铺垫。】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

“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20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

团长觉得怪委屈。

【赏析:从“有一年”开始才算是真正地进入故事。我们可从这简短的故事中感受到陈小手的高超技艺,一切看似简单合理和平常,可是我们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救人性命的陈小手竟然被他施救的团长一枪毙命,他死得那么突然、那么冤。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巧妙的转折。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让我们读后有一种意犹未尽之感。】

【全文赏析:汪曾祺先生确实是写人物的高手,在他看似随意的言语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的是简单背后的不简单。他前期对人物做了那么多的刻画和铺垫,都只为了后面“几分钟”的故事,让读者因陈小手突然的死显得那么难以接受又不得不接受。在这个审美期待和受挫的过程中,我们读者能够体味到大师的语言魅力,更让我们记住了那个技艺高超的陈小手。】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例文赏析2 打火机

半夜在书房赶稿。老婆又来了。

【赏析:开篇第一句就将故事背景展现给读者,时间为“半夜”,地点为“书房”,人物为“老婆和我”,一看就有故事发生。一个“又”字,一方面可以展现出老婆大人对我的关心,另一方面也展现出老婆对我的控制,为接下来我与老婆的斗智斗勇做好铺垫。】

鉴于前几次深夜卧谈,我的智商被屡次吊打,于是我开门见山:“夫妻一场,这些年,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您有事直说。”

老婆微笑:“没事就不能给你按按肩?”她开始给我按肩。

“我的手艺,跟水疗会所的小妹比,哪个好?”(这个坑太简单,我会跳?)

“不知道,我没按过肩。”

“不按肩,那按哪里?”

“我是说我没去过那种地方。”

“那你打火机上的怎么印着什么什么休闲会所?”她迅速把桌上的打火机捏在手里问我。这个问题,我防不胜防。

我估计她早就看到了打火机,但她不直接问,而是从按肩开始切入话题。温水煮青蛙,察言观色。

女人,可怕。

“打火机应该是李建军的,上次跟他吃饭顺手拿他的。没想到他是这种经常去会所的人。”

我也算是老江湖,凡是说不清的问题,我都把脏水泼在李建军身上。

老婆:“你跟李建军也算朋友吧?”

“当然。”

“李建军知道你这么坑他吗?”老婆伸出右手,亮出打火机,“这就是个普通火机,上面根本没写什么休闲会所。怎么变成李建军从会所拿的了?”

【赏析:故事的第一个转折点,充满智慧,可是在老婆大人面前,所有的聪明与机智都只是小儿科。同时此处第一回合的较量结束,很显然我处于被动的局面。更为强悍的是,简单的对话中将人物的形象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原来是诈我。她根本就没看到那个打火机。

“这个……”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你长进了,撒谎不眨眼。”

“我也就随口说了一种可能性。”

“那你也不能坑人家李建军。他真的经常去那种会所?我告诉他老婆去。”

“没有,开玩笑的,他从来不去。”

“那就好,如果你身边有去这种地方的朋友,建议不要来往。”

我松了一口气:“当然。我就说嘛,咱们家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打火机。”

“是吗?那,这个打火机又是哪里来的呢?”她伸出左手,亮出一个打火机,上面赫然写着“××休闲会所。”

我彻底懵逼。我先把朋友当挡箭牌,随后发现虚惊一场,接着又把朋友洗白。当我以为危机已经结束,没想到才刚开始。这局牌还没打,我已经扔掉了王炸。有些坑,越填越深。那我只能不填。还剩最后一招:死不承认。

【赏析:故事的第二次转折。第二回合的较量结束,已经宣告我的失败。不过我还在负隅顽抗,可是这也预示我被狠狠吊打。对话加心理陈述,更能够将人物形象生动地刻画出来,使人物更加饱满、立体,有活力。】

“我不知道。”

“不知道?”老婆这句话带着杀气。

“你相信我会去那种地方吗?我花35块钱在咖啡店坐1个小时都觉得贵,又怎么舍得花几千块去做那5分钟的事?”我自黑。

“过分了啊,夸自己也得有个限度,你哪有5分钟啊?”她补刀。

我点烟。沉默。

“你无权保持沉默。”

这时电话响了,是李建军。

“外放。”老婆说。

电话接通,李建军在电话里说:“我有个打火机不见了,上面写着××休闲会所的,是不是在你那儿?”

我:“是是是。在我这里!”

李建军:“太好了,我还以为丢在我家里,如果被我老婆发现就惨了。”

我得意地看着老婆,我的眼神在说:看到了吧,这个打火机真的是李建军的!

【赏析:故事的第三次转折。看似有了回旋的余地,但实际上已经离彻底失败不远了。此时两个人物形象已令人印象深刻。】

李建军又说了一句:“咱们下次再去,千万别再拿店里的打火机。”

啪,电话挂了。

我知道,我也快挂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祝大家新年快乐,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赏析:一波三折的故事,让人处处发笑,但又时时紧张。发笑的是那诙谐幽默又不乏机智的语言,紧张的是不知道“老婆”到底有“我”多少把柄。而这才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典型环境下的典型人物。这是一篇非常特别的故事,因为对话非常多,不是特别好把控,需要较强的语言功底,不过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其故事的转折方式。】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例文赏析3 赌锁

杭州的一个小镇上曾经有个开锁师傅名叫陈三开,十五岁就跟着师父学开锁的本领,三十年来,开锁无数。

陈三开开锁确实厉害。别的开锁师傅都有一个工具箱,里面装着各种开锁的工具:小手电、铁钩、细麻绳、扭力扳手……陈师傅这些东西都没有。他开锁横竖就凭一根铁丝,而且他开锁速度极快,普通的锁,他只要把铁丝伸进锁孔一拨就能打开,再难开的锁也绝不超过三下,定能打开,“陈三开”的绰号就是这么来的。

但是后来他神秘失踪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陈三开浓眉大眼,厚厚的嘴唇,鹰钩鼻,整天脸上都挂着一副笑呵呵的表情。陈师傅在镇子的生意非常红火,但凡谁家把锁不小心锁上了,不管路远路近都跑来找陈师傅开锁。更有好事者,拿一些稀奇古怪的锁,故意让陈师傅来开,不图什么,就想看陈师傅露一手。但是不管什么样的锁,到了陈师傅这儿,立马就开,一准儿的麻麻利利,真叫一个绝。

【赏析:这是一个非常棒的开头,三言两语中将人物带出来,并且介绍了要讲述人物的神奇之处。可是第二段笔锋一转,人物失踪了,让人摸不着头脑,充满疑惑。其实我们要写的人物也需要如此,犹如对陈小手的简要介绍一样,充满神奇色彩,为故事的发展做好铺垫。】

直到七月份的一天,镇上的大街上走来一个妙龄女子,一袭白丝裙,V字的领口,丰满的胸部若隐若现,面似芙蓉,眉如柳,肌肤如雪,一顶红得耀眼的长发,浑身上下透着精气神儿。这人来到陈师傅的铺子前,抬眼一瞧,只见陈师傅这铺子不大,但招牌敞亮,门脸上一副对联,上联写:“铁丝一根”;下联写:“妙手三开”。正中一块匾额,上书四个大字:“天下无锁”。这人冷笑一声,走进铺子,说道:“你就是陈三开陈师傅吗?”陈师傅正在低头摆弄一把锁,瞧也没正眼瞧她,只淡淡地应了一句:“您有事?”那女子说:“天下无锁,口气不小啊,只怕我包里的这把锁,你就打不开。”陈师傅“呵呵”一笑:“是吗?这么多年了,我陈三开还没见过打不开的锁。”“对,陈师傅打不开的锁,还没造出来呢!”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聚了几个看热闹的人。女子说:“好,既然如此,那我就和你赌一把。今天你要是把这锁打开,我输你五万块。”说着从包里拿出一把锁,又从包里拿出厚厚一叠百元大钞,“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

【赏析:此处和《陈小手》的故事讲述如出一辙,“直到……”故事从此正式进入开挂模式,以印证其“三开”的能力。为了增加戏剧性,作者又着重描述了另一个主人公——妙龄女子,当然还有闲来无事的吃瓜群众,让他们来见证奇迹时刻,也正因此增加了悬念感和紧张感。】

这可惊坏了那几个看热闹的人,那年头五万块可不是小数目。陈师傅也是一惊,在这一行里,自己虽然名头响亮,但实惠并不多,开一把锁赚不了几块钱,现在一下子能赚这么多,五万块哪,抵自己开多少把锁啊。但要是不堵的话,自己的名声岂不是……陈师傅打了一个小冷战,不行!万一赢了,不仅五万块属于我,而且那以后的名声也就更大了。女子接着说:“可你要是打不开,我就把你门口的那块招牌给拆了当柴烧,怎么样,敢赌吗?”

这时门口的人越来越多,大家知道陈师傅今天碰到了硬茬儿,都想看看他怎么收场。陈师傅看了一眼那把锁,这种锁市面上没有,他没见过,但他仍不动声色地说道:“好,我和你赌。”只见陈师傅左手拿锁,右手把铁丝探入锁孔,左手微微转动,右手轻轻一拨,要在平时准是“啪嗒”一声脆响,可今天这锁却毫无动静。陈师傅眉头轻皱,额头上豆大的汗珠随着鼻梁滴落在手掌上,将铁丝抽出,又重新伸入锁芯,稍稍调整了一下角度,又是轻轻一拨,但锁仍然毫无反应。门口围观的人有点急了,老少街坊们看惯了陈师傅麻麻利利地开锁,啥时候见他这么磨蹭过,大家都暗中为他捏把汗。

那女子笑道:“陈师傅,怎么样,我看你这‘三开’的名号,今天要栽在这把锁上啊!”陈师傅无话,只把那根铁丝用手捋了捋,又重新伸入锁孔,只是比前两次慢了些,他双目微闭,屏息凝神,一点点地将铁丝探入锁孔。整个世界都静了下来,仿佛能听到锁芯里弹子和锁簧挤压跳动的声音。那女子也瞪大眼睛,紧张地看着陈师傅手里的铁丝。

【赏析:为了进一步增加故事的紧张感和情绪,作者便给故事增加了困难的砝码,步步紧逼故事的主人公,让阻碍越来越大。这种阻碍越大就越具有可欣赏性和故事性。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学习。】

“啪嗒——”大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锁开了。满屋子一片掌声,大呼小叫,像看了一场大戏。他们哪里知道,陈师傅这时已经湿了一身冷汗。女子满脸通红,说了一句:“愿赌服输,这钱是你的了,陈三开果然名不虚传。”说完拿起锁,转身走了。五天后,陈师傅正在哼着小曲,躺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时候,几名警察敲开了陈师傅家的大门,向陈师傅询问了那几天前来镇上赌锁的女子。陈师傅从警察那里得知那女子跟最近一个极大的偷窃案件有关后,一个人去了师傅的坟前,直到家人来找才回去。

之后陈师傅没有再给人开锁了,一家子都从小镇的生活中消失了,镇上的人没有一个知道他去了哪里,只知道再也没有陈三开这人。

【赏析:至此故事结束。虽然故事没一波三折,但是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塑造出“三开”这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已经实属不易。此外,对于故事的戏剧性描绘也很有力度,是一篇非常不错的故事。我们大家需要有这种会学习、会模仿的能力。重新翻看前一篇的《陈小手》,是不是感觉有几分相似?对于好的故事,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和借鉴,然后一遍遍打磨。】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例文赏析4 守望

1.白领

一个洪亮而厚重的男声将她惊醒。

“那个小姑娘,给老人让个座吧!”

朦胧的光影中,一个中年男子的身影格外突出,那微胖的身体正是声音的来源。

她几乎没有力气站起来了,她太困了。九小时前,她还在招待上级领导的酒席上;六小时前,刚到家的她一头便扎到了床上;一小时前,她被震耳欲聋的闹铃声惊醒。当她坐上这辆车,就立马找个座位,倒头就睡,脑海里却仍是昨晚酒席上一张张可怖的笑脸。

车上的人们都向她望来,她伸开手掌揉了揉眼睛和脸颊,还是撑起了身体,踉跄地走向了车门。她低垂着疲惫的头颅,却仍能感觉到身后无数束灼人而冰冷的目光。

她有些想哭,她盼望着一天足够的睡眠,盼望着再次回到离开已久的父母身边,盼望有一天自己的年轻不会成为别人眼中的义务。

车到站了,临下车时,耳边又是那个厚重的男声,不过声音却轻了许多。

“对不起。”

2.老人

老太太今天取了不少钱,今天是女儿打钱来的日子。

她与老伴一起在这座城市生活。他们的女儿到了外地工作,几个月才能回来一次。女儿工作很忙,却也十分孝顺,不但每月定期打来钱,还时常打电话问候老人,只可惜不能时常回来。

两位老人没有告诉女儿,怕她回来看望会影响工作。生个小病不要紧,耽误工作就是大事了。老太太今天去取了钱,去医院看望老伴。她上了车已经有了不少人,于是她在一个女孩旁站定。

她看着那女孩,头倚在椅背上,手臂扭曲着挡在眼前,满面疲惫。她怔住了,想到了自己的女儿,她也许正在千里之外的公交车上,可能也是这样的疲惫。

清晨有些刺眼的阳光照进了窗户,打在女孩的脸上,老人下意识地向前一步,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阳光。看着女孩缓缓舒展的眉头,老人笑了笑,眼睛却是热热的。这时,身后传来一个洪亮而厚重的男声。

3.中年男人

今天这个微微发福的男人要做两件事:看望自己的母亲和儿子。

母亲的阿尔茨海默病已经越来越严重了,起初还能叫得出自己的名字,现在对自己已不太认识了,只能保留一些生活的意识。而每次见到自己,却总会问:“我孙子呢?孙子来看我了吗?”

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孙子因为打架进了少管所,第三次。

男人每次想到自己的儿子,都又悔又恨,他恨儿子不争气,却更恨自己若能多抽些时间陪他,或许他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去往医院的路异常漫长,中年人一直心情沉重,直到他看到一只手,一只伸向一位老人钱包的、带着伤却十分稚嫩的手,是一个小伙子。

中年男人心里那种悔恨又涌上来,他想上前教训这个小伙子一顿,让他认识到自己是错的,而不会像自己的儿子那样自毁前程。但他却迟疑了。他不想就这样揭发他,或许当众宣布他的罪行只会毁了他。他想做的只是提醒小伙子。

他看到老人面前那个年轻的姑娘,大声让她起来为老人让座,而他的双眼却盯在那只手上,看到那手迅速地从包中抽出,中年人才算是松了口气。转头一看,那疲惫的姑娘已踉跄着挪到了车门前,中年人内心充满了愧疚。

女孩下车了,那个小伙子也匆匆离开了。

4.小伙子

他从家里逃出来三天多了,身上带着伤。

父亲失业后,就像变了个人,终日酗酒,甚至对母亲和自己拳脚相加。母亲终于忍受不了,离开了家,但他却并没有随母亲离开,而是决定留下照顾父亲。

母亲走后,父亲反而变本加厉,将所有的脾气都发到自己身上,甚至还到自己打工的地方大闹,导致自己被辞退。终于,在三天前的那顿毒打后,小伙子也终于忍受不了,带着自己仅剩的一点工资离开了家。

三天下来,他已身无分文,只能坐车去投奔自己的朋友。

小伙子已经饿得不行了,随着公交车摇晃着。在他两眼昏花时,他瞟到了一个开口的包。而正当他即将够到一张钞票时,一个响亮的男声将他吓得立刻收回了手。

他没有听清话的内容,但他却感受到一束目光,一束饱含愤怒悔恨,又有一些歉意的目光。

这并不是小伙子要到的站,但他还是匆忙下了车。

阳光已逐渐被弥漫的雾霾掩盖,他看着那辆公交车走向雾中,从自己的视野中消失。

他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赏析:本文是从形式到内容都非常棒的学员习作。形式上,作者运用分段讲述的方式来呈现整个故事,每个人物的故事相互穿插,做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类似美国鬼才导演昆汀·塔伦蒂诺的电影故事。不过,这样写作要求学员具备一定的功底:心中要做到有非常清晰的故事发展线索和较为清晰的人物形象,每个人物之间的故事要紧密相连。不过这也从侧面增加了难度:因为一般的故事只要有两三个人物即可,而这样的故事至少需要3人。如果篇幅有限,真的很难实施。内容上,主题鲜明,并且将每一个人物刻画得很到位,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和故事,大家都很艰难,这也就从侧面增加了文章的故事性和人情味,值得大家认真学习。】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孔乙己

鲁迅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老王

杨绛

我常坐老王的三轮。他蹬,我坐,一路上我们说着闲话。

据老王自己讲:北京解放后,蹬三轮的都组织起来,那时候他“脑袋慢”“没绕过来”“晚了一步”,就“进不去了”,他感叹自己“人老了,没用了”。老王常有失群落伍的惶恐,因为他是单干户。他靠着活命的只是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有个哥哥,死了,有两个侄儿,“没出息”,此外就没什么亲人。

老王只有一只眼,另一只是“田螺眼”,瞎的。乘客不愿坐他的车,怕他看不清,撞了什么。有人说,这老光棍大约年轻时不老实,害了什么恶病,瞎掉了一只眼。他那只好眼也有病,天黑了就看不见。有一次,他撞在电杆上,撞得半面肿胀,又青又紫。那时候我们在干校,我女儿说他是夜盲症,给他吃了大瓶的鱼肝油,晚上就看得见了。他也许是从小营养不良而瞎了一眼,也许是得了恶病,反正同是不幸,而后者该是更深的不幸。

有一天傍晚,我们夫妇散步,经过一个荒僻的小胡同,看见一个破破落落的大院,里面有几间塌败的小屋;老王正蹬着他那辆三轮进大院去。后来我在坐着老王的车和他闲聊的时候,问起那里是不是他的家。他说,住那儿多年了。

有一年夏天,老王给我们楼下人家送冰,愿意给我们家带送,车费减半。我们当然不要他减半收费。每天清晨,老王抱着冰上三楼,代我们放入冰箱。他送的冰比他前任送的大一倍,冰价相等。胡同口蹬三轮的我们大多熟识,老王是其中最老实的。他从没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他大概压根儿没想到这点。

“文化大革命”开始,默存不知怎么的一条腿走不得路了。我代他请了假,烦老王送他上医院。我自己不敢乘三轮,挤公共汽车到医院门口等待。老王帮我把默存扶下车,却坚决不肯拿钱。他说:“我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我一定要给他钱,他哑着嗓子悄悄问我:“你还有钱吗?”我笑着说有钱,他拿了钱却还不大放心。

我们从干校回来,载客三轮都取缔了。老王只好把他那辆三轮改成运货的平板三轮。他并没有力气运送什么货物。幸亏有一位老先生愿把自己降格为“货”,让老王运送。老王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半寸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我问老王凭这位主顾,是否能维持生活,他说可以凑合。可是过些时老王病了,不知什么病,花钱吃了不知什么药,总不见好。开始几个月他还能扶病到我家来,以后只好托他同院的老李来代他传话了。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如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象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象他是怎么回家的。

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早埋了。”

“呀,他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他还讲老王身上缠了多少尺全新的白布——因为老王是回民,埋在什么沟里。我也不懂,没多问。

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巫的面包

欧·亨利

玛莎·米查姆小姐是街角上那家小面包店的老板娘(那种店铺门口有三级台阶,你推门进去时,门上的小铃就会响起来)。

玛莎小姐今年四十岁了,她有两千元的银行存款,两枚假牙和一颗多情的心。错过婚姻的女人真不少,但同玛莎小姐一比,她们的条件可差得远啦。

有一个顾客每星期来两三次,玛莎小姐逐渐对他产生了好感。他是个中年人,戴眼镜,棕色的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的。

他说英语时带很重的德国口音。他的衣服有的地方磨破了,经过织补,有的地方皱得不成样子。但他的外表仍旧很整饬,礼貌又十分周全。

这个顾客老是买两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个,陈面包五分钱却可以买两个。除了陈面包以外,他从来没有买过别的东西。

有一次,玛莎小姐注意到他手指上有一块红褐色的污迹。她立刻断定这位顾客是艺术家,并且非常穷困。毫无疑问,他准是住阁楼的人物,他在那里画画,啃啃陈面包,呆想着玛莎小姐面包店里各式各样好吃的东西。

玛莎小姐坐下来吃肉排、面包卷、果酱和喝红茶的时候,常常会好端端地叹起气来,希望那个斯文的艺术家能够分享她的美味的饭菜,不必待在阁楼里啃硬面包。玛莎小姐的心,我早就告诉过你们了,是多情的。

为了证实她对这个顾客的职业猜测得是否正确,她把以前拍买来的一幅绘画从房间里搬到外面,搁在柜台后面的架子上。

那是一幅威尼斯风景。一座壮丽的大理石宫殿(画上这样标明)矗立在画面的前景——或者不如说,前面的水景上。此外,还有几条小平底船(船上有位大力把手伸到水面,带出了一道浪迹),有云彩、苍穹和许多明暗烘托的笔触。艺术家是不可能不注意到的。

两天后,那个顾客来了。

“两个陈面包,劳驾。”

“夫人,你这幅画不坏。”她用纸把面包包起来的时候,顾客说道。

“是吗?”玛莎小姐说,她看到自己的计谋得逞了,便大为高兴。“我最爱好艺术和——”(不,这么早就说“艺术家”是不妥的)“和绘画。”她改口说。“你认为这幅画不坏吗?”

“宫殿,”顾客说,“画得不太好。透视法用得不真实。再见,夫人。”

他拿起面包,欠了欠身,匆匆走了。

是啊,他准是一个艺术家。玛莎小姐把画搬回房间里。

他眼镜后面的目光是多么温柔和善啊!他的前额有多么宽阔!一眼就可以判断透视法——却靠陈面包过活!不过天才在成名之前,往往要经过一番奋斗。

假如天才有两千元银行存款、一家面包店和一颗多情的心作为后盾,艺术和透视法将能达到多么辉煌的成就啊——但这只是白日梦罢了,玛莎小姐。

最近一个时间他来的时候往往隔着货柜聊一会儿。他似乎渴望着同玛莎小姐的愉快的谈话。

他一直买陈面包,从没有买过蛋糕、馅饼,或是她店里的可口的甜茶点。

她觉得他仿佛瘦了一点,精神也有点颓唐。她很想在他买的寒酸的食物里加上一些好吃的东西,只是鼓不起勇气来。她不敢冒失。她了解艺术家高傲的心理。

玛莎小姐在店堂里的时候,也穿起那件蓝点子的绸背心来了。她在后房熬了一种神秘的榅桲子和硼砂的混合物。有许多人用这种汁水美容。

那个顾客又像平时那样来了,把五分镍币往柜台上一搁,买他的陈面包。玛莎小姐去拿面包的当儿,外面响起一阵嘈杂的喇叭声和警钟声,一辆救火车隆隆驶过。

顾客跑到门口去张望,遇到这种情况,谁都会这样做的。玛莎小姐突然灵机一动,抓住了这个机会。

柜台后面最低的一格架子里放着一磅新鲜黄油,送牛奶的人拿来还不到十分钟。玛莎小姐用切面包的刀子把两个陈面包都拉了一条深深的口子,各塞进一大片黄油,再把面包按紧。

顾客再进来时,她已经把面包用纸包好了。

他们分外愉快地扯了几句。顾客走了,玛莎小姐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可是心头不免有点着慌。

她是不是太大胆了呢?他会不高兴吗?绝对不会的。食物并不代表语言。黄油并不象征有失闺秀身份的冒失行为。

那天,她的心思老是在这件事上打转。她揣摩着他发现这场小骗局时的情景。

他会放下画笔和调色板。画架上支着他正在画的图画,那幅画的透视法一定是无可指摘的。

他会拿起干面包和清水当午饭。他会切开一个面包——啊!

想到这里,玛莎小姐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他吃面包的时候;会不会想到那只把黄油塞在里面的手呢?他会不会——

前门上的铃铛恼人地响了。有人闹闹嚷嚷地走进来。

玛莎小姐赶到店堂里去。那儿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叼着烟斗的年轻人——她以前从没见过,另一个就是她的艺术家。

他的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后脑勺上,头发揉得乱蓬蓬的。他捏紧拳头,狠狠地朝玛莎小姐摇晃——竟然向玛莎小姐摇晃。

Dummkop!(笨蛋!)”他拉开嗓子嚷道,接着又喊了一声“Tausendonfer!(五雷轰顶的!)”或者类似的德国话。

年轻的那个竭力想把他拖开。

“我不走,”他怒气冲冲地说,“我非跟她讲个明白不可。”

他擂鼓似的敲着玛莎小姐的柜台。

“你把我给毁啦。”他嚷道,他的蓝眼睛几乎要在镜片后面闪出火来。“我对你说吧,你是个惹人厌的老猫!”

玛莎小姐虚弱无力地倚在货架上,一手按着那件蓝点子的绸背心。年轻人抓住同伴的衣领。

“走吧,”他说,“你也骂够啦。”他把那个暴跳如雷的人拖到门外,自己又回来了。

“夫人,我认为应当把这场吵闹的原因告诉你,”他说,“那个人姓布卢姆伯格,他是建筑图样设计师。我和他在一个事务所里工作。他在绘制一份新市政厅的平面图,辛辛苦苦地干了三个月,准备参加有奖竞赛。他昨天刚上完墨。你明白,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底稿的。上好墨之后,就用面包屑擦去铅笔印。陈面包比擦字橡皮好得多。布卢姆伯格一向在你这里买面包。嗯,今天——嗯,你明白,夫人,里面的黄油可不——嗯,布卢姆伯格的图样成了废纸。只能裁开来包三明治啦。”

玛莎小姐走进后房。她脱下蓝点子的绸背心,换上那件穿旧了的棕色哗叽衣服。接着,她把榅桲子和硼砂煎汁倒在窗外的垃圾箱里。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年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珑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

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赠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www.daowen.com)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 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午餐

毛姆

我是在剧场看戏时见到她的。她向我招了招手,我趁幕间休息的时候走了过去,在她旁边坐下。我最后一次见到她还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果不是有人提过她的名字,我想我这次就认不出来她了。她满面春风地和我拉扯起来:

“哦,好多年没见了,时间过得真快!我们也都老了。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况吗?你邀请我去吃了一次中饭。”

我怎么能不记得。

那是二十年之前的事了,当时我住在巴黎。我在拉丁区有一间小小的公寓,从窗里可以俯瞰教堂的墓地。我的收入刚好够维持住我的灵魂和躯壳不分家。她读了一本我写的书,给我写了封信谈论这本书。我回信表示感谢。过了没多久我就又收到她一封信,说她要路经巴黎,想同我谈谈;不过她的时间有限,只能在下星期四抽出点空来,早上她要去卢森堡公园,问我是否愿意中午请她在福约特餐厅随便吃点什么。福约特是法国议员们经常光顾的一座餐厅。它远远超出我的经济能力,所以我从来不敢问津。但是她信中的恭维话说得我心头发痒,而且那时我太年轻,还没能学会对一位女士说“不”(我不妨加一句,没有几个男人学会拒绝女人。等到他们学会对女人们所说的话认为无足轻重时,年纪已经太老了)。我还有八十个法郎(金法郎)可以维持月底之前的开销。一顿便餐不会超过十五个法郎。如果我后半月不喝咖啡的话,我没准可以对付过去。

我回信和我这位朋友约好星期四中午十二点半在福约特餐厅见面。她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年轻。她的外表与其说风姿动人毋宁说富态魁梧。实际上她已经有四十岁了(一个颇能迷惑人的年纪,但不是一眼就可以使你激动和产生强烈情感的年龄)。她给我的印象是她的牙齿比实际需要多了一些,整齐、洁白,比较大。她很善谈,但因为她好像倾向于谈论关于我的事,所以我准备好做一名专心致志的听众。

菜单拿上来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价钱比我预料的要贵得多。但她说的话叫我放了心。

“我中午从来不吃什么,”她说。

“哦,可不要这么说!”我慷慨大方地回答。

“我只吃一道菜。我觉得现在人们吃得太多了。也许我可以来点鱼,我不知道有没有鲑鱼。”

吃鲑鱼的季节还略嫌早了一点,菜单上也没有写着这道菜。但是我还是问了一下侍者。有,刚刚进了一条头等鲑鱼,这是他们今年第一次进这种货。我为我的客人叫了一份。侍者问她在等着烹制鲑鱼的时候是否吃点别的。

“不,”她回答,“我中饭只吃一道菜。除非你们有鱼子酱。吃点鱼子酱我倒不反对。”

我的心微微一沉,我知道我吃不起鱼子酱,但我无法对她讲明这点,结果我还是吩咐侍者拿了份鱼子酱。我为自己挑了一份菜单上价格最便宜的菜——一份肉排。

“我认为你吃肉可并不明智,”她说,“我不知道你在吃完像肉排这类油腻的东西以后还怎么能工作。我可不能叫我的胃负担过重。”

这以后出现了饮料问题。

“我中饭从来不喝什么酒,”她说。

“我也如此,”我迫不及待地补了一句。

“除了白葡萄酒,”她继续说道,仿佛没听到我刚才的话。“法国白葡萄酒一点儿也不厉害,对消化很有帮助。”

“你想喝点什么?”我依然殷勤地问道,但已不那么曲意逢迎了。

她的一口洁白的牙齿一闪,对我殷勤地笑了笑。

“除了香槟我的医生绝对禁止我喝其他的酒。”

我想我的脸当时一定变得有些苍白。我叫了半瓶。我用随便的语气提到我的医生不允许我喝香槟。

“那么你喝什么?”

“水。”

她吃掉鱼子酱。她吃掉鲑鱼。她谈笑风生地谈论艺术、文学和音乐。可我却一直琢磨账单加起来会要我多少钱。当我那份羊排端上来时,她非常严肃地教训我。

“我看得出来你习惯中饭吃得很多。我认为这肯定不好。为什么你不学学我只吃一道菜?我肯定这对你会大有好处的。”

“我是只吃一道菜。”我说道,这时侍者又带着菜单来了。

她手一挥把他打发到一边去。

“我可不这样,我中饭从来不吃什么,吃也只吃一点,吃这点也是为了聊天方便。我可再也吃不下什么了——除非那种大龙须菜。如果不尝尝的话,这次到巴黎来可是件憾事。”

我的心沉了下去。我在橱窗里见到过龙须菜,我知道这东西贵得要命。我的嘴巴也常常因为看到它们而垂涎欲滴。

“夫人想知道你们有没有龙须菜,”我问侍者。

我捏着把汗真希望他说没有,一个快乐的笑容掠过了侍者的神父似的大脑。他对我说他们有一些那么大、那么好、那么嫩的龙须菜,简直绝无仅有。

我叫了一份。

“你不要吗?”

“不要,我从来不吃龙须菜。”

“我知道有人不喜欢龙须莱。事实是你吃的那些肉把你的胃口破坏了。”

我们等着龙须菜上来。我吓得心惊胆战。现在已经不是我可以剩下几个钱过日子的问题了,而是我是否有足够的钱拿出来付账。如果发现自己缺十个法郎不得不向客人张口的话,那就太叫人丢脸了。说什么我也不能丢这个丑。我清楚地知道我有多少钱,如果不够付账的话我下决心把手往兜里一伸,然后戏剧性地大喊一声,跳起来说我被扒手扒了。当然了,那将是一个极其尴尬的场面,如果她也没有足够的钱付账的话。要是那样,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留下我的表作抵押,过后再来赎了。

龙须菜上来了,又大又粗,一咬一汪水,真吊人胃口。它那嗞嗞作响的奶油香味一阵阵地往我鼻孔里钻,就像耶和华嗅到虔诚的希伯来人奉献上烤得香喷喷的供品时一个滋味。我一边望着这位纵情大嚼的女人一大口一大口地往嗓子眼里塞,一边客客气气地谈论着巴尔干半岛的戏剧界现状。她终于吃完了。

“咖啡?”我问道。

“好吧,一客冰激凌加咖啡,”她回答。

我现在已经把一切置之度外了,我给自己也叫了咖啡,给她要了冰激凌加咖啡。

“你知道,我是相信这个真理的,”她边吃冰激凌加咖啡边说,“一个人吃饭时—定要只吃八成饱。”

“你还饿吗?”我有气无力地问道。

“哦,不饿了;你看,我中午不吃饭。早上我喝一杯咖啡,之后就吃晚饭了。中饭我至多只吃一道菜。我这也是在劝你。”

“说得是,我一定听从你的劝告。”

之后一件可怕的事发生了。当我们等着咖啡的时候,领班侍者摆着一副讨好的笑容向我们走来,胳膊上挎着一满篮子大桃,红得好像纯洁的姑娘的脸蛋,色调有如意大利绚丽的风景画。桃子肯定还没有到上市的季节。只有上帝知道多少钱一个。我也知道了——那是在过了一会儿以后,因为我的客人一边继续谈话,一边心不在焉地随手拿了一个。

“你看,你用肉塞满了肠胃,”——她指的是我那一块可怜的肉排——“你什么也吃不下去了。而我只随便像吃点心一样地吃了点,我还可以享受个桃子。”

账单来了,付完账后我发现剩下的钱不够一次像样的小费。她的目光在我留给侍者的三个法郎上停留了片刻,我知道她一定想我很吝啬。但是我在走出饭馆后,带着一张嘴和一个肚子,但口袋里却一文不名。

“学我的样子,”在我们握手道别时她说道,“中饭千万只吃一道菜。”

“我会比这做得还好,”我大声回答,“今天晚饭我就什么也不吃了。”

“幽默家!”她快乐地喊着,跳上了一辆马车,“你真是一个十足的幽默家!”

但我终于复了仇。我不认为我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可是当不朽的大神插手这件事时,你暗自得意地看到这个结果也还是可以原谅的。今天她体重三百磅。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泰格特

在一家医院的病房里,曾住过两位病人,他们的病情都很严重。这间病房十分窄小,仅能容下他们两人。病房设有一扇门和一个窗户,门通向走廊,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的世界。其中一位病人经允许,可以分别在每天上午和下午起身坐上一个小时。这位病人的病床靠近窗口。而另一位病人则不得不日夜躺在床上。当然,两位病人都需要静养治疗。使他们感到痛苦的是,两人的病情不允许他们做任何事情借以消遣,只有静静地躺着。而且只有他们两个人。两人经常谈天,一谈就是几个小时。他们谈起各自的家庭,各自的工作,各自在战争中做过什么,等等。

每天上午和下午,时间一到,靠近窗的病人就被扶起身来,开始一小时的仰坐。每当这时,他就开始为同伴描述起他所见到的窗外的一切。渐渐地,每天的这两个小时,几乎就成了他和同伴生活中的全部内容了。

很显然,这个窗户俯瞰着一座公园,公园里面有一泓湖水,湖面上照例漫游着一群群野鸭、天鹅。公园里的孩子们有的在扔面包喂这些水禽,有的在摆弄游艇模型。一对对年轻的情侣手挽着手在树荫下散步。公园里鲜花盛开,主要有玫瑰花,但四周还有五彩斑斓、争相斗艳的牡丹花和金盏草。在公园那端的一角,有一块网球场,有时那儿进行的比赛确实精彩,不时也有几场板球赛,虽然球艺够不上正式决赛的水平,但有的看总比没有强。那边还有一块用于玩滚木球的草坪。公园的尽头是一排商店,在这些商店的后边闹市区隐约可见。

躺着的病人津津有味地听着这一切。这个时刻的每一分钟对他来说都是一种享受。描述仍在继续:一个孩童怎样差一点跌入湖中,身着夏装的姑娘是多么美丽、动人。接着又是一场扣人心弦的网球赛。他听着这栩栩如生的描述,仿佛亲眼看到了窗外所发生的一切。

一天下午,当他听到靠窗的病人说到一名板球队员正慢悠悠地把球击得四处皆是时,不靠窗的病人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为什么偏是他有幸能观赏到窗外的一切?为什么自己不应得到这种机会?他为自己会有这种想法而感到惭愧,竭力不再这么想。可是,他愈加克制,这种想法却变得愈加强烈,直至几天以后,这个想法已经进一步变为紧挨着窗口的为什么不该是我呢?

他白昼无时不为这一想法所困扰,晚上,又彻夜难眠。结果,病情一天天加重了,医生们对其病困不得而知。

一天晚上,他照例睁着双眼盯着天花板。这时,他的同伴突然醒来,开始大声咳嗽,呼吸急促,时断时续,液体已经充塞了他的肺腔,他两手摸索着,在找电铃的按钮,只要电铃一响,值班的护士就立即赶来。

但是,另一位病人却纹丝不动地看着。心想,他凭什么要占据窗口那张床位呢?

痛苦的咳嗽声打破了黑夜的沉静。一声又一声……卡住了……停止了……直至最后呼吸声也停止了。

另一位病人仍然继续盯着天花板。

第二天早晨,医护人员送来了漱洗水,发现那个病人早已咽气了,他们静悄悄地将尸体抬了出去,丝毫没有大惊小怪。

稍过几天,似乎这时开口已经正当得体。剩下的这位病人就立刻提出是否能让他挪到窗口的那张床上去。医护人员把他抬了过去,将他舒舒服服地安顿在那张病床上。接着他们离开了病房,剩下他一个静静地躺在那儿。

医生刚一离开,这位病人就十分痛苦地挣扎着,用一只胳膊支起了身子,口中气喘吁吁。他探头朝窗口望去。

他看到的只是光秃秃的一堵墙。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火机女孩

朱古力

小女孩童童今年七岁,母亲在她五岁的时候得病去世了,父亲不知道在哪里,她一直和村里的外婆相依为命。外婆起早贪黑帮别人织布谋生,童童很懂事,也帮着缝线。有时候晚上外婆太累,睡着了,童童就偷偷织,第二天外婆醒来没注意,还以为昨晚就做了那么多。日子有些艰苦,童童很懂事,她每晚临睡都会跟妈妈的肖像说上一会儿话,问得最多的问题是爸爸在哪呢,他会来接我吗?

村里的男孩们很早就注意到童童了,童童很倔强不说话,不跟他们一块儿玩。他们就一直对着童童喊:“没爹的野种,野孩子!野孩子!”童童假装忍着,为首的大个子就一直凑前喊:“野种!快来给爷下跪!”童童依旧不理,等他凑近,突然一下子抓紧大个子的脖子。童童以前帮妈妈在河边抓鱼很厉害,她就像抓鱼一样用尽全力,居然让大个子无法招架。她把大个子的头拖入泥堆里面,大个子吃了一嘴泥,再抬头的时候已经哭惨了。“变态!”大个子哭哭啼啼地抛开,其他的男孩再不敢靠近童童,但是还是远远地冲着童童喊:野孩子!野孩子!童童从此都一个人玩,她发现山上都是宝贝,她找得到特别好吃的野果,也有五彩的野花,溪边有跳跃的鱼,还有一个人有点悲伤的夕阳。这里一切都好,就是有的时候,她会感觉有点孤单。

这天下午,从村口开来一辆豪华的轿车,迎着村里人的眼光,一路开到外婆的家门口。车里下来一个中年男人,西装笔挺,手里拿着一堆礼物。外婆和中年男人说着话,童童回家的时候看到了,外婆隐约叹了口气,拉过童童的手跟她说:“这是你爸爸。”

中年男人递给童童一个芭比娃娃,童童没有接,她跑回自己的房间,但时不时偷偷瞄这个男人。中年男人有和自己一样偏黑的肤色,笑起来眼睛眯着跟自己也挺像。她注意到中年男人望过来,童童紧张地躲进房间。

傍晚男人和外婆一阵忙碌,家里头一次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外婆坐中间,童童和男人对面而坐。童童还是不想讲话,她吃了第一口红烧肉,太好吃了,烫到了喉咙,男人扑哧笑了,童童望了一眼自己也笑了。中年男人迟疑了一下,给童童夹了个虾,童童也迟疑了一下,接过吃了起来。虾好吃极了,其他的菜也极其美味。中年男人喝了一杯酒后,外婆使了个眼色,童童接过中年男人的碗替他盛饭,男人接过以后对她说谢谢。童童点点头,继续吃饭,开始嘴角慢慢漾出笑意。

吃完饭,男人帮忙洗碗,外婆让他歇着。童童开始把玩男人带来的芭比娃娃,男人说其实这有好几种玩法,男人认真地教童童如何给娃娃换装,看得童童惊慕不已。她十分爱这个玩具,也开始有点习惯男人在家里的感觉。男人举起茶杯大口喝水,打着响亮的嗝。童童突然想给男人送上自己发现的好吃的野果。她什么也没说就匆匆跑出去。她娴熟地往山上跑,路上还是有贪玩的小男孩在骂她小野种。童童懒得理他们,她只是笑,因为她现在已经不是了。

童童一直爬上山,摘了一篮的野果。突然她发现家门外的车开动了。她一急,又匆匆跑下山。她望着外婆,外婆只是叹了口气。可童童不死心,她飞快跑出去,抄各种近路,她终于在村口拦在了车的前头。她一边拦一边因为奔跑心脏剧烈地跳,篮子里的野果都掉光了。

男人下车,童童听到里面的司机在催促男人快点,要赶回城。此时天空渐渐黑了,夕阳隐隐散去。男人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童童,我不能带你走。”

童童愣住了,她不知道该说什么。男人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说,两个人都顿住。天色越来越暗,司机继续催。男人拿出烟,想用ZIPPO火机点着,点了半天一直没有火。他又看了眼沉默的童童,他想了想说:“这样好不好,如果你能帮我把这个火机修好,我就带你回家。”

童童珍重地接过男人递过来的火机,天色已经暗到看不清。司机开了车前灯,灯光下童童的表情充满虔诚,她郑重点头,握着火机像是握着一种……未来。男人不再说话,又钻入车中。车子开走了,留童童在一片黑暗里。

接下来的日子,童童天天茶饭不思,只是一门心思研究火机,别人怎么跟她说话她都不爱搭理。外婆看不下去了,带她去找镇上的五金店老板,老板只看了一眼就知道是火机没油了,帮童童续上油。童童第一次点燃火机,火光一直倔强地烧着,用嘴是吹不灭火机的。童童小心翼翼地看着,她想起小时候妈妈讲给她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她把火机合上,又忍不住再次点燃,像点燃她最在乎的希望。

童童去找外婆,外婆一直不说话,默默织布,童童就陪在边上。一匹布织完了,外婆又叹了口气,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张纸,纸上写了地址。童童仔细地辨认,她很早就让妈妈教会了查字典,她一个字一个字地确认,随即面露微笑,外婆又再次深深叹气。

第二天凌晨五点,童童趁外婆还在熟睡,就偷偷坐村里的车去镇里,再由镇里的班车进城。她一路问大人,确定这个地方是一个别墅区。不知道童童经历了什么,直到这天傍晚,天色已黑,童童终于来到了地址里的别墅。她不敢去敲门,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手里一直攥着这个珍贵的火机。她不知不觉走到了别墅的后面,发现男人正站在窗前抽烟,男人也发现了童童。一下子两个人同时愣住。

隔着玻璃,弱小的童童站在别墅外,别墅内的男人点着烟,童童看到他手里已经有了一个新款的火机。童童刚要说什么,男人身后走来一个年轻的妇人,妇人怀中抱着一个婴孩。妇人把婴孩递给男人,男人把烟掐了抱住婴孩,三个人隔着玻璃就像橱窗内的全家福像,充满了安详与幸福。

童童只是静静地看着。男人朝妇人耳语了几句,妇人接过婴儿,慢慢离开了。此时窗边又只剩下了男人,男人看着童童。天色暗了,只有路灯,童童依旧分辨不清男人的表情。一时之间她觉得自己胸口很闷。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她想妈妈。

终于深深地叹了口气,童童突然拿起了火机,点着了火机,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就是童话里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些微弱的光照亮一张苍白年轻的脸,火光结束一切都会烟消云散。童童又叹了口气,她恢复了平静,把火机按灭。童童不再看男人的表情,缓缓地把火机放在地上,用脚一踢,火机滚入了草地。

童童随即转身,她觉得再也不用说什么了,迈着大步,逃也似的离开别墅区。男人到底在想什么,不重要了。

也不知道童童经历了什么,直到第二天的清晨,童童终于看到了村口的小路。她慢慢地走过去,发现外婆一直在村口这样坐着等自己。童童激动地跑起来,外婆起身,童童终于忍不住扑入了外婆的怀抱。外婆摸摸童童的头,轻声说:“回家吧,帮你热下饭菜。”

童童终于感觉眼睛酸涩,憋了许久的气突然一下子顺畅起来,她想笑一下,但随即眼泪一直不受控制地流淌。外婆只是看着,摸着童童的头。

天渐渐亮了,东方一片吐白,雄鸡开始一路欢鸣,人们开始起床劳作。一老一少牵着手,慢慢走向回家的路。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学的秘密

马和子

枫枫15岁那年以优异成绩考上市实验中学。因为家里穷,她进新学校没多久,就感到了一种压力。

那天,枫枫到学校小卖部去,用那里的公用电话给家里打电话,突然发现周围的同学都用一种怪怪的眼光看她,回来以后一留心,才发现班里的同学个个都有手机。那些女同学还特别喜欢把手机挂在胸前,走起路来手机在胸前一晃一晃的,好不神气!后来时间长了,枫枫更发现,到这所实验中学来读书的同学,不但学习成绩好,而且大部分家境都是很不错的,举手投足间总透着一股傲气,枫枫心里很自卑。

那天是休息日,同学们都回家度周末去了,为了节省路费,枫枫没回家。傍晚时候,做了一天功课的枫枫独自上街去散步,经过一家卖手机的商店时,她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店堂的玻璃柜里摆满了各种款式的手机,在枫枫的眼睛里,每一款都是那么可爱。尤其是其中一款黑色超薄型的摩托罗拉手机,和自己同桌刘莉莉胸前挂着的那个一模一样。枫枫越看越喜欢,想象着把它挂在自己胸前的样子,真是有些陶醉了。营业员精着哩,一看枫枫这个模样,赶紧不失时机地说:“小姑娘,你的眼光真不错,这是今年最新的流行款式,我们店里卖得可好了,要不要你先看看?”她边说边就蹲下身子,到玻璃柜下面的柜子里拿货。

枫枫着急起来,这么贵重的东西,自己哪买得起?她涨红着脸,赶紧朝这位营业员喊道:“阿姨,不用,不用了,我就是看看的。”

营业员直起身子,善意地笑着说:“光看有什么用,这玻璃柜里放的都是模具……”

“模具?”枫枫不由得自言自语地说道,“看上去就和真的一样啊。”

“是呀,大公司牌子响,就是模具也做得精细。我还是给你看看真品吧。”营业员继续热心地给枫枫介绍。

可枫枫的心里已经动起了念头:“阿姨,那这款模具手机多少钱?”

“模具手机?你……你是来买手机还是来买玩意儿的?”营业员惊讶得张大了嘴巴,“这种模具手机又不值钱的,最多10元了,给孩子玩玩还差不多。”

枫枫说:“阿姨,那你就把这个模具手机卖给我吧,我家里是有个……有个小弟弟。”

营业员狐疑地看了一眼枫枫,觉得这个女学生的神情有点奇怪,但想想不就是一个模具嘛,每个型号的模具供货商都送来好几个,卖就卖吧,于是10元钱把这个模具卖给了枫枫。

出了商店,枫枫手里捏着这个模具手机,心里可高兴了。

回到学校,她立刻找出一根红丝带,像刘莉莉那样把模具手机穿好吊在胸前,人往镜子前一站,啊,真的好神气呢!

第二天,枫枫得意地对同桌刘莉莉说:“哼,我也有手机了,摩托罗拉,只是还没上号。”枫枫故意把模具手机藏在口袋里,偶尔拿出来在刘莉莉眼前晃一下,瞧着刘莉莉惊得目瞪口呆的样子,枫枫心里乐得直想笑:哈哈,蒙住你了吧,看你以后还嘲笑我不!

后来,全班同学都知道枫枫有了一部新手机,枫枫心里越发得意了。

再后来元旦到了,学校组织大家去旅游,为了便于分散活动时全班同学的联络,班长要每个同学报自己的手机号码。这下枫枫慌了神,眼看模具手机的秘密要保不住了,她急得直想哭。

轮到枫枫报号码时,枫枫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我……我的手机还没上号呢。”

坐在旁边的刘莉莉立刻大叫起来:“枫枫,你骗谁呀,你的手机早就上号了!”

“你……”枫枫哀怨地瞥了刘莉莉一眼,脸色变得煞白,“真的,我……我真的一直没有……没有去上号。”

“枫枫骗人,”刘莉莉拿起自己的手机,“噌噌噌”开始拨号,并且朝全班同学嚷道,“枫枫还保密呢,她明明上了号,还以为我不知道!”

此刻,枫枫又气又羞,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伤心得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枫枫对班长说:“班长,对不起,我……我真的没有上号。”可是话音未落,她口袋里的手机却突然响起美妙的音乐铃声来,枫枫吓了一大跳。

同学们顿时哄堂大笑起来:“枫枫,你什么意思嘛?明明上号了,还不告诉我们,你演戏给我们看啊?”

刘莉莉大声地把枫枫的手机号告诉了班长。

同学们有说有笑地走出教室,去做第二天的旅游准备。枫枫目瞪口呆地跌坐在座位上,闹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候,美妙的手机音乐铃声突然又响了起来,枫枫低头一看,手机屏幕上出现了一条短消息提示,枫枫打开一看,上面这么写着:“枫枫,请原谅。我趁你熟睡时检查过你的手机,当时我心里又震惊又难过。昨天,我用自己的零用钱给你买了一个和你的模具手机同型号的手机,还给你上了号,趁你不备把你的模具手机换了下来。我不会把这事告诉任何人,就让它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吧!”署名是:“喜欢你的同桌”。

“同桌?是刘莉莉……”枫枫愣住了,眼眶里那两行忍了许久的泪水,此刻再也忍不住了,“哗哗”地直往下流。

枫枫不由自主地拿起手机,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她想对家里人说,其实,城里的同学非常非常爱她。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替聘[1]

李桂芳

母亲陪着儿子来人才市场应聘。看那儿人山人海的,母亲就有了许多焦虑。无论如何她都得帮儿子找到工作。

儿子大学毕业已经在家待了半年,眼看着他的同学陆陆续续都已经走上了工作岗位,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工作,可儿子老是不慌不忙的,说工作迟早会有的。为这,母亲真有些生气了,所以今天非得亲自陪着儿子来应聘不可。

终于看到一份待遇不错的推销工作,儿子的条件也挺适合的。母亲便努力地挤进密密匝匝的人群里去,好不容易帮儿子要到了一张应聘报名表。儿子接过表格,三两下就填完了。母亲接过一看,字迹很潦草,就生气地说,“你怎么这样,不能把字写好点儿吗?”儿子不耐烦地说,“我就那水平。”

母亲无奈地再次挤到了前台,又要了一张表格,看看拥挤的人流,害怕挤出去难以再挤进来交表,便就着工作台,拿笔填起来。念中学时母亲的书法作品就曾得过奖,所以她的字写得很漂亮。一个工作人员见她正专心地填表,凑过来,看了看说,“不是你应聘吧?”母亲被身后的人流推得歪来倒去的,好不容易站稳了连忙说,“不是的,我是给我儿子填的”。那人说,“你儿子本人呢?”母亲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他力气小,挤不进来。”工作人员看过母亲写的字说,“你的字写得不错呢。”母亲赶紧说,“我儿子写得还要好呢。”

因为表格交在前面,不多时就叫到了儿子的名字,母亲赶紧大着嗓门儿朝后面叫着儿子的名字。儿子好半天才挤进来,还边挤边抱怨说,“让你别忙,你忙什么嘛!”母亲朝他使使眼色,意思是在工作人员面前别乱说。

母亲和儿子被叫到另外一间小屋进行面试。工作人员问儿子,“你为什么要来应聘这份工作?”刚才还和母亲顶嘴的儿子,此时突然有些紧张起来,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说,“我需要找份工作。”母亲赶忙帮他圆场说,“我儿子从小就伶牙俐齿的,这会儿是紧张点儿。他适合做这个推销工作的。你别看这孩子长得瘦,可能吃苦了。小时候吧,家里的一切家务活儿都让他承包了,街坊四邻一个劲儿夸他能干呢。”

工作人员又问了下一个问题:“你觉得做推销工作需要具备怎样的素质?”儿子想了半天,大冷的天,额上冷汗直冒,半天才张嘴说,“我觉得只要能吃苦就行。”母亲连忙接过他的话头,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说,“这孩子,刚才在路上还给我说得头头是道呢,这会儿怎么就忘了?”母亲对工作人员说,“搞推销,一直是我儿子的梦想。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有意识地在培养这方面的能力。他平时就跟我说,推销人员应该有以下素质:一是一副好口才,能为产品做详细生动的口头广告;二是有吃苦精神,能走街串巷,不怕麻烦地上门服务;三是有良好的交际能力,能和各式各样、三教九流的人打交道,广泛地推销产品……”母亲毫不停歇地一口气说了十点,好多竟是工作人员没听过的有价值的新观点。

听过母亲的介绍,在场的人都面露微笑。母亲一看他们的微笑,心里就跟喝了蜜似的甜,她知道儿子的工作终于有希望了,于是欢天喜地领着儿子回家等候通知。

三天后,母亲终于高兴地接到了那家公司的电话,儿子也兴奋地等在一旁。然而,听过电话,母亲却呆在了那里——公司录取的不是儿子,而是她。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砍伤的学校

周彤

已近黄昏。夕阳慷慨地将最后的光洒在天边,燃烧了的云把远处的天空映得通红。这种小城通常都是容易安静的。因为人们在闲暇之余并没有多少娱乐场所可以去。小城唯一的学校也早早放了学,黄昏中的学校没有了白天的生机,一片寂静。

阿瑞很喜欢在这种时间去学校散步,他今天也在吃完饭后趁老婆没注意溜了出来,叼着根牙签晃悠悠地朝学校走。一路上行人并不多,看见阿瑞都往旁边避。哼!我不就是又没工作,脾气又差了点嘛!老婆也真是,干什么到处去说!阿瑞如此想着,加快脚步拐了两个弯,朝学校走去了。

阿瑞正惬意地买了包烟在学校操场上吞云吐雾,眼角的余光瞥到一个人影。他定睛细看,确定了那个进来学校的男人手里拿着把斧头。拿把斧头来学校?在阿瑞眼里那个男人陡然危险起来。阿瑞猫着腰躲在一棵树后面,远远看见那个男人进了教学楼,他也轻手轻脚跟了上去。

昏暗的楼梯间在逐渐消失的光线下显得越发诡异,阿瑞丢下烟蒂踩了两脚,放慢呼吸一步一步走上楼梯,那个拎着斧头的男人很危险,阿瑞心里不断重复这句话,手心里不由渗出了汗。在走上顶层三楼时,阿瑞听到走廊尽头的那间教室里传来砍东西的声音,他爆了句粗,冲进那间教室,就看到教室里桌椅散架,一地狼藉,而那个男人还在不断地挥舞手中的斧头。阿瑞心想这哪来的神经病啊,冲上去要制止他,搏斗越来越激烈,阿瑞也急红了眼。最终阿瑞的手被划伤了,他跌跌撞撞跑出来,报了警。

小城被冲天的警车和救护车的鸣笛声惊醒,人群涌向学校,在门口围了一大圈。在小城开间超市的梁姨看到阿瑞的妻子急匆匆跑向警察,用手肘动了动旁边站着的人:“哎,阿瑞又出啥事儿了?”“又发病了呗。自从他儿子在学校被那些黑社会砍死以后,他就时好时不好的。今天学校请了个木工,人家手里拿的是斧头,那叫阿瑞瞧了可不刺激他了么,这不,打起来了,都受伤了。”“造孽哟,这么危险也不看着点,不过阿瑞也真可怜。”梁姨叹了叹气,抬头看了看眼前的学校,天已黑了,夜幕下的校园似乎悲悯地看着被带上救护车的阿瑞。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傻子

佚名

村里发生了一件意外,那就是傻子死了。可全村人都说傻子的一条命换俐子的一条命,值了。

傻子是俐子的姐姐,她们的父母在她们还小的时候就死了。傻子原本不是傻子,她是10岁那年发了一场高烧,而那时候的俐子才4岁,不懂事,没个照应的她便给烧坏了脑袋,成了傻子。傻子原本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伶子。

自从伶子变傻了以后,村里人都开始叫她傻子,她听了之后笑呵呵的,不吵也不闹。从此,就再也没有人喊她的伶子了。村里还有些过分的小孩,每次看到伶子总会往她身上扔石头,然后再迅速跑开。有时候伶子会模仿小孩往他们身上扔石头,可她往往会扔回双倍的石头,弄得满身淤青。

可俐子从来不会心疼姐姐身上的淤青,打她懂事那会儿,她看到的姐姐就是满身伤痕的。况且,俐子不喜欢傻子。因为傻子是俐子的跟屁虫。俐子上山捡柴,傻子跟着;俐子下地种菜,傻子跟着。无论俐子走到哪里,傻子都会寸步不离地跟着。但傻子从不会闹事,只是安安静静地走在俐子后头,时不时傻傻地摇晃一下身体。可傻子每次看到俐子除去菜里的杂草野花,她都会哇哇地大喊,拼命阻止俐子拔去这些乱糟糟的植物。而俐子从来不理会傻子的大喊大叫。傻子喊得越激烈,她拔得越是决然。俐子无时无刻不想甩了傻子这块狗皮膏药。

俐子现在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俐子的样貌在村里数一数二的,又十分能干,村长说一定能给俐子寻个好人家。很快,事情有了眉目。隔壁村王家的儿子太原说是十分中意俐子,如果俐子愿意的话先处一段日子,随时都可以操办婚礼。

村里人都说俐子终于可以享福了,因为隔壁村王太原可不简单。王太原打小就跟着村里的包工头在外头混,结果混着混着自己倒也成了一个包工头。俐子自然也是欢喜的,要是能嫁给王太原,那她下半辈子都不用下地干活了。可她也是忧愁的,因为她还有一张不能甩掉的狗皮膏药——傻子。

这天,俐子在家打扫卫生,傻子照着俐子的步伐在后面一步一步地跟着。突然,一个壮硕的阴影落在了俐子身上,挡住了门口的光亮。俐子抬头一看,是王太原。他正满头大汗地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一些俐子见都没见过的糕点,见到俐子的他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俐子赶紧放下扫帚,招呼王太原坐下。而傻子丝毫没察觉一个男人的闯入,依旧紧紧地跟着俐子的步伐。俐子去倒水,傻子就走到水壶面前;俐子坐下,傻子也跟着坐下。王太原奇怪地看着跟在俐子后头的女人,问俐子:“俐子,这是……”俐子感到异常窘迫,她就知道王太原会问起傻子:“哦……这是我姐。小时候给烧坏了脑子。”“哎哟,你看我这脑子!我咋忘了你有个姐姐呢。”俐子听到王太原的回答无奈地笑了笑,就没再说下去了。一番沉默之后,俐子看着坐在旁边的傻子,终于纠结地开了口:“要是我嫁了过去,我姐能跟着我去吗……”王太原听到俐子的问题后支支吾吾地回答:“我倒是没什么的……只是村里人恐怕会说三道四,我爹又是出了名的要面子……”

王太原的回答是俐子意料之中的,谁又愿意家里莫名其妙多个傻子呢!王太原走后,俐子是又高兴又犯愁的。因为呀,王太原竟比自己记忆中的要高,也要俊朗。以前她见王太原从来都是远远地看,哪敢凑那么近去观察呢。可是傻子怎么办呢?再怎样傻子也是自己的亲姐姐呀。俐子思前想后了一晚上,也想不出来个法子。

第二天,俐子皱着眉站在家门口,她依旧在想着办法。傻子蹲在家门口的篱笆前,看着篱笆脚下一簇杂乱的野花,嘴里不停地嘀咕着什么。突然,村长急匆匆地从俐子面前走过,手里抱着一大箱东西。俐子奇怪地叫住村长问:“村长,你这是去哪儿呢?”村长也不停下脚步,回头喊着:“家里的猫去外头野了杂种,我这赶紧去把杂种们拿到后面山头丢了去,不然母猫等会儿就又回来了!”

这是村里不成文的习俗,就是村民家里有新生的狗或猫,不想养或者养不了的便会带到后头深山丢了。而附近村子里有些想养的便会去后面山头搜罗。俐子想到这眼睛突然一亮,她突然想到了什么。可她立刻皱了眉,纠结了起来。

可是还没等俐子想好,王家的定礼就来了。俐子看着这丰厚的定礼,心里也开始变得着急。这天晚上,俐子没有睡。她等到村里人都关了灯的时候从床上爬了起来,一旁的傻子听到了俐子的动静,也赶紧爬了起来跟着俐子。

俐子就这样带着傻子摸着黑来到了村子后面的深山山脚。傻子看到了一山头的花花草草,开心得发出了“嘻嘻”的声音。俐子看着傻子这傻样,叹了口气,但还是带着傻子往深山里走着。山里头有一条小河,小河不深,但水流得特别急。加上晚上的山里一点光都没有,俐子带着傻子小心翼翼地想趟过小河。可没想到俐子脚下一滑,整个人都掉进了水里。俐子不会游泳,她拼命地挣扎着,可她就是怎么挣扎也站不起来。傻子看见俐子在水里不停地扑腾,她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拼命地把俐子往岸上推。

俐子上了岸,等她把水吐了出来,才发现傻子不见了。她慌张地往水里看,可水里没有傻子。她开始大喊:“傻子!傻子!”可是有的只是空荡荡的回音。她急忙踉踉跄跄地跑下山,叫醒了村民。可一切都已经于事无补,傻子早就给河水冲去了。俐子在河里一连找了好几天的傻子都没找到,这块狗皮膏药终于走了。

村里人都没问俐子为什么会深夜和傻子进了山,他们只说傻子换了俐子一条命,值了。傻子走了以后,王太原来俐子家提了好几次亲。俐子再也没有答应了,她也再没跟村长提过寻人家的事。村里人都说俐子变得和傻子一样傻,俐子听了也不反驳,就扯着嘴角回个笑容。

俐子后来在那条河边种了一片田地的野花。傻子死了,她想起来了小时候,那时傻子还是伶子。伶子带俐子去采花,小小的俐子扯着伶子说:“不给摘,不给摘,花儿们会死掉的。”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绿洲

佚名

故事关键词练习:发卡 骆驼 PPT

那是一枚澄蓝色的发卡,白色塑料镶边勾勒出一朵浪花的形状,并不亮眼却很耐看。

它别在女生柔顺的发间——女生叫小文,我的斜前桌,她总是安安静静的,有时会转过身来,皱着眉,指着某道数学题低声询问我,而每当我告诉她详细的答题步骤后,她皱起的眉便会舒展开。不得不承认的是,我的确存有私心。

高三生活中,常有人问我题,我总是草草地说上几句便敷衍了事。但小文是例外,每每跟她讲题,即便这个题目十分简单,我也会事无巨细地告诉她每一个解题步骤,工工整整写在她的草稿纸上,并附上询问:“真的听懂了吗?”

我喜欢小文,这是半公开的秘密,但这个秘密很快就会被公开,因为就在今天上午,我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跟小文表白。

我想象过无数次这个画面:周六教室仅剩下自习的我们两人,她回头问我题目,我一边讲解一边将步骤写于纸上。她专注地听着,时而点头。然后,在题目快讲完时,我话锋一转,轻声说:“综上所述,x喜欢上了y,小余喜欢上了小文。”而小文呢,大抵会小声斥责我一句:“你!”有点懊恼而羞涩地转过头,一不小心露出通红的耳朵。

正当我因想象中小文可爱的反应而兴奋不已时,下课铃声响了,我回到现实。班主任推开门指着我:“宋小余,来我办公室一下。”糟糕,难道老师发现我和小文的事了?到了办公室,老师二话不说给我看了一模成绩单。每次都能稳坐年级前十的我这次破天荒出了一百名,数学几道大题犯了低级错误,作文偏题不说,题目还忘写了。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她知道优等生在最后阶段竞争压力很大,但不能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懈怠,一定要挺住,直至最后一刻。回到教室,我看着那枚发卡走了会儿神,之前的表白计划被搞得支离破碎。

小文微微一侧头,从课桌下递来一张纸条。“小考,不必太在意。不过你最近确实没‘在线’,尽快调整吧,加油!”后面还画了一个吐舌头的表情。

所有人都只知道她独来独往,少言寡语,甚至有些笨拙,但是我知道她真诚,她可爱,她和那些整天涂着指甲油、喋喋不休地谈论着明星和八卦的女生不一样,她就像那枚发卡、清爽、澄净,一眼见底。但我不知道,我是否还可以那样坚决。

整个下午我心神不宁,在地理老师的课堂上,PPT在投影仪里投射出一只骆驼的图案,此后的每个夜里,它生硬地闯入了我的梦境。

那是一只年迈但依旧强壮的骆驼,我骑在骆驼的背上,口中干渴异常,身体虚软乏力。周围是漫天飞舞的黄沙,热辣的太阳光直射在我身上,汗液浸透了我的衣袍。我喝完了水壶中最后一口水,看着铺天盖地的金色沙漠,心中迷茫不已。我反复问着骆驼:“我们要去哪儿?”

它并不作声,只是向前走着,一言不发。

高考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仅有一次,而我为它几近疯狂。我的抱负,我的理想,都需要这一场考试为我开路。但我疲惫、我迷茫,我不知前途何方。

我依旧反复问着骆驼:“我们要去哪儿?”

这次骆驼开口说话了。它用粗哑的嗓音告诉我:“我们要前往一片绿洲。”

绿洲?

我在茫然中醒来。

时间像被按了快进的钟,下课所有人都沉默无言地刷着题,偶尔有人低声地探讨,但很快,这声息又会隐没。曾经扬言“不靠高考吃饭”的差生们有的没再来上课,有的也开始慌乱地努力,小文的成绩始终稳步前进着,如果保持这个状态,或许有希望冲刺985名校。

而我,还是重复地做着那个荒诞的梦。我不再询问骆驼了。在热辣的白昼,我和它无言地赶路;在寒冷的黑夜,我仰头,夜空中悬挂着璀璨的星河。

八月的北方干燥而炎热,就在那一天,我和她,都拿到了我们一直梦想的录取通知书。

那晚,我依旧梦到了那只骆驼,可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前方就是绿洲。苍翠的绿,澄蓝的水,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当我终于踏上这片心心念念的绿洲时,我突然看到了脚下的某个物体正在闪闪发亮,我从骆驼背一跃而下,弯下腰,捡起了它——一枚澄蓝色的浪花发卡。

我想,是时候告诉她了。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偷鸡贼

佚名

林小锐所在的村子里发生了一起失窃案。

张二牛家前天白天刚买回来的两只母鸡,昨天夜里就不见了。二牛发现后,气得两眼通红,把偷鸡贼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又召集了邻里挨个询问。林小锐也混在人堆里凑热闹,无奈大家都面面相觑,没人知道偷鸡贼是谁。

全然一片尴尬的静默,忽地,一个声音打破了这片寂静:“我,我知道,是住小学旁边的那个流浪汉偷的!我在他那小屋门前,看见有鸡骨头!”

村民们纷纷转头望向声源,那是村头的赵四,三十来岁,是个成日混吃混喝的主儿,瘦得像根竹竿儿,却也活到了现在。林小锐与一脸菜色的赵四还曾有过过节,在他八岁那年,学校组织春游,母亲特意为小锐做了一饭盒的卤鸡翅。然而在他独自上学的路上,赵四竟循着香味跟踪林小锐,一把把小锐抱在胸前的饭盒抢走。那一盒鸡翅,林小锐一个都没吃上,为此他在心里暗自记恨了好久。

赵四口中的那名流浪汉约莫四五十岁,林小锐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在村子里了。在林小锐的印象里,从没见过他和人说话,听大人说,他的脑子有点问题,听不懂人话。虽然他就住在林小锐就读的小学附近,但林小锐和他并没有什么交集,只记得前几天有一次,林小锐放学经过他身边,顺手丢了两颗过期了的糖果给他。流浪汉可能是不知道保质期这种东西,拈着那两颗包裹着大红色玻璃纸的糖看来看去,脸上挂着傻呵呵的微笑。

听见赵四的话语,人们一时间议论纷纷,有人提议去流浪汉的破棚屋那儿看看,有人说流浪汉一把年纪了,不可能身手这么敏捷地翻墙偷鸡。但林小锐对赵四的话抱有疑心,今天早晨,他为了捡树枝做弹弓玩儿起了个大早,天刚蒙蒙亮,他刚出门没多久,就遇见急急忙忙地往自己家的方向走的赵四。“四哥,出门这么早啊!”林小锐睨了赵四一眼,冲他打了个招呼。“欸,对……是是是,有点事儿。”赵四打着哈哈,未作停留,反而加快了脚步。林小锐经过他身边时,分明闻见一股鸡屎味。

眼看村民们不知如何是好,二牛先发话了,“不管怎样,先去他那儿看看再说!”此话一出,便得到了积极响应,其中有二牛的兄弟,有好奇的,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赵小锐心里隐约有些不安,在队伍的最后面跟了过去。

还没走到校门口,就远远地望见流浪汉拖着个编织袋,在垃圾桶里翻找空饮料瓶。众人半请半拽地拉着流浪汉到他那破棚屋。走到了他屋前,赵四跳出队伍指着屋旁边的空地大喊:“看啊,鸡骨头就是在这儿!”果不其然,一副空空的鸡骨架沾了泥土静置在地上,翅膀、爪子的骨头零碎地散落在旁。张二牛火冒三丈,一脚踹向老流浪汉的腹部,逼问他把另一只鸡藏哪儿了。其他人看着老头儿好欺负,也凑热闹似的你踢一脚,我踩一下。但奇怪的是,无论别人怎么踢打,那流浪汉都不如实招来,只是一直摇头,发出“唔唔啊啊”的呻吟。

林小锐站在人堆外面踮着脚朝里望,流浪汉被欺负的惨状让他有点不忍心看。正要转过头去,忽地,他瞥见赵四叉着腰站在一边,笑容中带着一丝狡黠与得意。

林小锐越看越觉得不对劲,那一盒鸡翅又在脑海中浮现,种种复杂的情绪归为一句不经大脑便喊出的话——“赵四骗你们,鸡是他偷的!”话音刚落,他才反应过来,即便赵四身上有鸡屎味也不代表就是他偷的鸡,自己这话说得空口无凭。

赵四一惊,脸色骤变,尖声尖气地喊出一句“你胡扯”,便作势要上前打林小锐,却被一旁的群众扯开。一时间场面更加混乱,拦赵四的让他别和小孩子计较,拉林小锐的叽叽喳喳地劝,这时候,大家反而都忘记了流浪汉的存在。

这样的混乱持续了好一会儿,双方谁也不罢休。

“喂,我们真在赵四家瞧见了另一只鸡!”一个洪亮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转头望向声音来的方向。两三个人从赵四家的方向走来,走在最前面只穿了件白背心的男人手里拎着一只母鸡,张二牛的母鸡。原来刚才趁乱,几个年轻人去了趟赵四家。一见这场面,赵四顿时如同瘪了的皮球,嘴巴张了张,却说不出任何话,没有肉的脸颊又向内凹陷了一些,显得更憔悴。张二牛和几个年轻汉子不由分说,驾着赵四就朝人群外面走,没有理会呆呆地望着他们的林小锐。

赵四被架走的背影越来越远,聚众村民的笑闹戏谑声也逐渐低了,纷纷散去。只有赵小锐仍站在原地,眉毛与嘴角一并上扬,虽然是歪打正着,但也算是教训了看不顺眼的人,心里畅快。

突然,林小锐感到有人在轻拍自己的肩膀,他一回头——居然是流浪汉。他吓了一跳,本能地挪了两小步。那老流浪汉额头有一块红肿,却咧开缺了门牙的嘴笑着,含糊不清地讲着“谢谢”,并颤颤巍巍地在衣兜里掏着什么东西。似是摸到了什么后,他缓缓向林小锐伸出手,脸色依旧是那傻呵呵的笑容。林小锐皱着眉头看着流浪汉,不知他想做什么。

掌心摊开,林小锐却愣住了。

那粗糙的手掌上,是一颗用大红色玻璃糖纸包裹着的糖。

学习札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