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对公共事件舆论具有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是单向的,反过来,网络舆论也会对意见领袖的观点实施影响。当某具有现实地位和传播力的用户准备发表观点之前,可能会考虑已存在的舆论形势,根据现有舆情调整言论的表述方式、激烈程度甚至立场。从某种意义上说,意见领袖影响舆论的同时,其观点也被舆论所塑造。在公共事件讨论中,网络舆论经常会陷入群体极化当中,这对意见领袖的观点表达产生了重要影响,有时,用户是否会成为意见领袖取决于它与网络群体极化的方向是否一致,这导致了意见领袖存在被舆论“绑架”的可能。
1961年James Stoner在研究群体讨论现象时发现,群体决策通常比群体讨论前个体所持有的观点更为冒险,这个被称作冒险转移(Risky shift)的发现引起了研究者极大兴趣,进而他们发现,有的群体经过讨论之后会做出更加保守的决策,这就是群体极化现象。换言之,群体极化现象就是“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31]。群体极化的现象在争议性公共事件中经常发生,网络群体中的个体在讨论过程中受到情绪传染的影响出现舆论偏向,最后形成极端观点从而背离了最佳决策。
微博中层级传播导致信息的泛滥,面对互联网的海量信息,个人的信息过滤就成为了必要手段。一个普通用户使用微博时,首先会关注那些他喜欢的名人,如娱乐明星、社会精英等公众人物。其次,他们会参与一些感兴趣的话题讨论,并关注讨论中那些和他有同样观点倾向的人。其他话题及其讨论者,则被过滤。同时,新浪微博平台也参与到这种过滤当中。在微博用户的使用首页上,右边会提供“可能感兴趣的人”,这些其他用户可能与使用者拥有同样网络标签,或者两者拥有共同的好友,一般情况下他们都是拥有共同兴趣的人。普通用户通过对推荐用户添加关注,可以结识更多与使用者观点相似的人,并且关注对象发布的观点信息会及时更新在用户的使用首页。凯斯·桑斯坦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协同过滤”。[32]
这种情况使公众人物感受到了直接的网络舆论压力。一方面,微博一般用户中形成了由偏好划分的网络群体,这为群体极化现象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另一方面,这些群体中的个人都会关注公众人物。当网络舆论发生群体极化时,舆论的压力就通过这些关注者在公众人物微博的评论中显现出来。公众人物要么选择回避或者发布一些无关痛痒的言论,要么选择与网络舆论保持一致而成为意见领袖。少数情况下,公众人物会发出明显与网络舆论不一致的言论。
很多能引发微博关注的公共事件,其中都含有违反社会道德规范、正义公正的元素,这些事件的一个共同点是能够激发人们统一的感情倾向。同时,很多网络群体是由立场接近的个体组成,一旦群体的共同情感被激发,就极易在事件讨论中发生群体极化现象。
2010年10月20日,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连刺八刀致其死亡,药家鑫的杀人理由是车祸发生后,“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微博中大部分博友都被药家鑫的犯罪行为和言论所震撼,纷纷在微博中发布信息进行谴责。当作为个体的博友打开自己的微博首页时,会发现页面上充斥着与自己观点相同的信息。2011年4月22日一审宣判前夕,“东方法眼”网站进行的网络民意调查显示,从2011年4月14日17时10分起至4月16日10时30分,共有600名网友投票,其中,主张判处药家鑫死刑的有571人,占投票人数的95%,主张不判处死刑的有17人,占投票人数的3%,主张不好说的有12人,占投票人数的2%。[33]在该案一审宣判前,网络民意已经呈现出高度的一致。在群体意见对于个体有着较高支持度的时候,个体归属感得到了极度放大,从而形成高度聚合的舆论偏向——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由此产生。
该事件前期中,几乎所有拥有一定影响力的意见领袖观点都与网络舆论保持一致。在该事件众多的意见领袖中,有一个人非常关键——张显,药家鑫案原告代理人,受害人张妙亲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在该用户的微博中以“药家鑫”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得到424条结果,时间从2011年2月一直延续到2012年。在事件前期,其大部分微博内容获得网友支持而成为意见领袖。该用户关注事件时间长,影响力大,特别是其前期的微博言论,在当时的意见领袖群体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张显对于药家鑫案的看法非常明确:“非杀不可”,在其多条评论过千的影响力微博中都对此观点进行强调。如针对药家上诉,其评论道:“驳斥药家鑫的上诉理由,望看博文:‘二审的结果应该仍是死刑,并且必须是死刑立即执行’,这也是我们二审坚定的态度。”[34]在意见领袖的带领下,微博舆论的群体极化现象愈发明显,呈现一边倒的“喊杀”,温和派被边缘化,激进派成为主流。此时微博舆论对于案件的其他细节或可能存在的遗留问题并不关心,而是希望从速从快执行死刑。张显作为意见领袖成为极化舆论的助推者和“代言人”。
西安市五位教授联名呼吁警惕舆论对药家鑫的审判:“……舆论喊杀声一片,这不是一个好的社会现象,大众对一个年轻人的审判,不能在一个非理性、非平和的心态下去进行,这牵扯到对一个生命,对一个人的尊重。”对于舆论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张显进行了驳斥,他回应道:“药家鑫所犯的罪在世界任何国家都是极刑,奢望减轻对药家鑫的处罚,这就是对人类生命的不尊重,药家鑫应该接受法律的严惩。而一些打着人性和法学理念幌子的人,为药家鑫打出免死牌,为丧失人性的药家鑫活命而对受害方大讲人性的人,你们实际上是没有人性的,是反人类的,这些人没有资格和我们讲人性的。”[35]有人提出,对药家鑫执行极刑之后,可能存在无法得到赔偿,受害人年幼的孩子和老人若以后的生活遇到困难没有人照顾等问题。对此,张显回答:“有人说:药家鑫被判死刑,药家鑫是个学生,财产就是一部车,王辉就得不到赔偿了,孩子现在还很小,以后孩子生活怎么办。呵呵,我们早就猜出来有人会这么说的,请不要担心毛蛋娃以后的生活,今天我们要做的就是为他妈妈讨回公道,等他长大后不会怪罪我们。”[36]此言一出,立即得到其他博友的支持:“有骨气!支持加佩服!”“支持你,法律的公正比金钱重要”;“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个孩子一定有骨气地活下去,不需要依靠药公子家里的一分钱。如果药家鑫不判死刑,这个孩子以后怎么去辨认是非黑白。”[37]意见领袖与追随者的互动强化了既有舆论偏向,在群体的压力下,持有其他意见者只能选择沉默。事件中说服与争辩之间的互动推动了群体极化。群体中存在不同的观点时就会出现争论,说服也随之而来。一般而言,主体间的说服争辩往往会取各方意见的平均值,使群体共识趋向公正合理。然而在药家鑫事件中却出现了“沉默的螺旋”,当争论和说服加剧时,越来越多的成员卷入其中,支持占主导性的意见,他们会朝这个有倾向性的观点提供更多的论据,而其他意见则被有意地忽视和遮蔽,不同的声音越来越少,少数派迅速地被边缘化,持不同意见者最终“失语”,被多数派“代表”——“整体而言,如果团体需要一个决定,绝不会向中间靠拢,而是走向极端。”[38](www.daowen.com)
张显作为一位非专业人士在法律案件中用道德话语主导舆论,其中表现出网络舆论的盲从与非理性引发了其他意见领袖的不安,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发布微博:“【一个建议】法律以及法学界人士此刻是否稍微节制对于药家鑫案件的议论,尤其是如何量刑的议论?在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我们能够做的只是观察。当然,如果发现程序有瑕疵,必须指出和批评。其他事项则宜注重维护司法的独立性。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媒体,希望媒体能够客观、中立和平衡报道。”但博友的态度不一,其中一条评论大体可以描述当时的情形:“看看评论,除去学法律的,大部分人视贺老师的建议如童呓。可见,法律人的思维,就是异于常人。”此时的事件舆论,对于异见的容纳度已经很低,大家只是在寻求那些观点符合自己的“要求”又有社会定位与传播力的用户,将其捧成意见领袖。
但意见领袖地位被确立后,在舆论的群体极化当中却有可能被“挟持”。《南方周末》在《玩火者张显》一文中的细节报道,从侧面展现了一个可能被民意“挟持”与“绑架”的意见领袖:
“张显自称是‘废除死刑’的支持者……邱兴华(2009年一起特大杀人案的主犯:笔者注)被执行死刑的新闻,他‘为邱兴华的死深感惋惜’。可与此同时,张显却在后来的微博与现实中多次强调,药家鑫必须死。此时的张显,已经和‘民意’融为了一体。”
“2011年5月29日,药庆卫(药家鑫之父:笔者注)坐在张显家门口,敲门,苦等……药庆卫来找张显,是希望张显在网络上能够还自己一个清白……在药庆卫的质问中,张显逐渐沉默,最后他向药庆卫做了口头道歉。4个小时后,张显陪着药庆卫从办公室出来,一直送他们上了公交车……当晚,张显发布两条微博,‘见到药家鑫父母后,我感觉与想象的是有很大区别的,也是一位很普通的人,请大家骂我吧,确实我有误会人家的地方……我向药家鑫和他父母道歉。’‘药家鑫的父亲和母亲的面孔是善良的,我和他们都很感到纳闷,药家鑫怎么犯了这么大的罪。’但仅仅过了数个小时,张显便删除了这些微博。药庆卫打电话过去问,张显称自己是公众人物,代表一部分人的立场,不能轻易改变。2011年5月30日晚,张显发了一条新的微博:‘……对药家鑫罪行的态度一如既往,认为应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态度始终没有变,也不会变;对药家鑫父母不择手段的做法,表示不接受,以正视听。’”
“与民意融为一体”、“代表一部分人的立场,不能轻易改变”……这些描述引人深思。在药家鑫事件中,舆论的群体极化造就了意见领袖张显,但同时,张显也只能为极化的舆论所服务。当意见领袖利用舆论群体极化来强化自己的观点和地位,打击不同意见时,也为其自身被舆论所绑架与挟持埋下了伏笔。
有研究者针对这种情况描述到:
“舆论领袖们只有融入和臣服于这种情绪,才能成为被大家接受的‘领袖’,讲什么理性,很少有听众,很多时候还被骂得狗血淋头。所以,要在微博上成为舆论领袖,这个领袖必须要有偏执型人格和表演性天赋,这样才能与微博所需要的情绪融为一体。”[39]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