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交媒体意见领袖研究成果

社交媒体意见领袖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笔者在前一章中已通过抓取公共事件影响力微博分离出意见活跃群体。意见领袖群体即是微博中一呼百应的领袖,它们发布的微博信息不但可以获得大量网友的评论、转发,并且其中大部分网友对其的观点持有肯定的态度。在公共事件中,微博舆论的走向受到意见领袖的影响最大。意见领袖群体对于公共事件的舆论影响最显著,但公共事件舆论的形成与发展也与意见扩散者、意见标靶和意见争议者相关。

社交媒体意见领袖研究成果

笔者在前一章中已通过抓取公共事件影响力微博分离出意见活跃群体。在本节中,笔者对422条影响力微博的网友态度进行了分析,将每条微博收到的网友总体评价进行分类,包括支持、反对、争议(一定数量的支持与反对并存)和中立(无关)4类。本部分的分析样本量较大,因此采取了等距抽样的方法:对于评论数量高于1000条的微博,分析样本的抽取间隔为20条(抽取的评论样本量最低50条);当评论数量低于1000条时,则缩短样本抽取间隔,保障每条影响力微博所抽取的评论不少于50条。

遵循网友态度的大多数原则,可将影响力微博分为四类:当支持性评论样本超过评论样本总量70%时,为意见领袖型微博;当反对性评论样本超过评论样本总量70%时,为意见标靶型微博;当中立(无关)性评论样本超过评论样本总量70%时,为意见扩散型微博[6];当支持性与反对性评论样本比例都高于30%时,为争议型微博。与影响力微博类型对应的是四种微博活跃群体类型:意见领袖群体、意见标靶群体、意见扩散者群体和意见争议群体。

(一)意见领袖

意见领袖的话语类型偏好是观点评论型和段子调侃型微博,这两种话语类型比较容易引发追随者的互动响应。意见领袖群体即是微博中一呼百应的领袖,它们发布的微博信息不但可以获得大量网友的评论、转发,并且其中大部分网友对其的观点持有肯定的态度。在微博的叠套社会关系网络上,网友转发的微博又会影响其他的追随者(粉丝),使意见领袖的影响不断扩大。在公共事件中,微博舆论的走向受到意见领袖的影响最大。对意见领袖群体的详细分析会在下一节中展开。

(二)意见标靶

意见标靶群体的话语类型偏好是观点评论型微博,与意见领袖群体相反,意见标靶用户发布的观点微博常常会受到网友的批评、攻击,甚至引发人肉搜索。在分析的220个用户中,意见标靶类用户有14个,共发布了19条受到网友反对的意见标靶型微博。

意见标靶用户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事件的当事方,以机构用户为主,如钱云会事件中的“平安乐清”;蒙牛致癌门中的“蒙牛乳业”;郭美美炫富事件中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和“郭美美Baby”,它们由于在事件中的言行不当,受到网友的一致谴责。部分机构用户成为意见标靶反映出网民的一种情绪,一些政府部门、机构长久以来在诸多事件中的行为不当,使现实中积累了民怨,网民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一些部门、机构被“标签化”,无论它们在何种事件中发言,都可能会引发攻击。最为典型的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动车事故中发布一条捐助微博,却引来网络的一片骂声,网友们认为在动车事故中红会只捐献了30万元太少,“还是留给郭美美买包”吧。

另一种是在“围观”事件过程中,发表了与网友情绪相左的评论,遭到网友的反对。用户“窦含章”在“南京梧桐树”事件中针对政府与网络舆论的关系,说:“黄健翔邱毅等推动舆论,反对南京移除梧桐树修地铁。今天看到南京市政府竟向他们让步,感到很遗憾。政府要有主心骨,这个主心骨就是依法行政,不能见到压力就后退。黄邱既不在南京生活,也无南京户口,他们发言的正当性远不如挤地铁的普通南京市民。这些矫情看景儿的人说几句,民生工程就停摆,没理由。”窦含章认为政府不应当屈服网络舆论,应当更注重当地百姓的意见。用户“张凯律师”在药家鑫案中发表微博:“药家鑫一案网络一片喊杀,甚至对只要有为说话的人也被污辱,谩骂。美国的校园枪击案,一人杀死三十二人,远比药残忍。美国人不仅自省还同时悼念杀人者,认为他同时是受害者,两个民族差距为何如此之大?爱与宽容的情感,我们如此陌生。”张凯律师质疑网络暴力及其引发的舆论审判。(www.daowen.com)

从这两个标靶用户的微博内容上看,他们的共同点是直言不讳的批评了网友的非理性情绪,他们对问题的分析和评论,并不完全没有道理,如窦含章强调南京当地百姓比异地网友在梧桐树是否砍伐的问题上更有发言权;张凯律师谴责网友的“哄客”心理,在具体的问题语境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大部分微博网友看问题的角度与他们不一样,网友们反对窦含章,是在“拆出一个新中国”的全国环境中的一种反抗与情绪宣泄,同时表达对政府忽略网络民意的不满;反对张凯律师,是在中国传统的“杀人偿命”思维下的一种本能表达。大部分个人用户之所以会成为意见标靶,主要因为他们的观点与网络情绪不契合。微博世界中,如果发表观点时没有考虑到与网络情绪的一致程度,那么,观点的理性与否都不会影响到网友们的反对态度,这种情况下,相关用户就会成为意见标靶人物或争议人物。

(三)意见争议者

意见争议者遭到反对的程度没有意见标靶严重,反对与支持的声音并存。当事件舆论出现分化时易出现意见争议者。另外,意见争议者的微博言论大都是模棱两可,存在多重理解的内容,网友中一部分人对其言论持有支持态度,对冲了反对情绪,使微博发布者成为争议人物。

一般而言,意见争议者带有很强的偶然性,10个意见争议用户发布了10条意见争议微博,说明较少存在“普遍性”争议者。实际上,不少意见争议者在其他事件中都发布了较有影响力的微博,且经常受到支持,一般情况扮演的是意见领袖的角色,但偶尔会在一些事件中,由于所发布的微博在内容上“得罪”部分网友,出现争议的情况,如“郑渊洁”等。“郑渊洁”在“药家鑫事件”中发布了一条微博,“判药家鑫死刑,相当于也判了应试教育死刑。你同意我这句话吗?”部分网友认为他偷换了概念,药家鑫的行为与应试教育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关联,因此不同意其观点,但同时也有网友认为药家鑫是应试教育下标准的“好学生”,他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应试教育在某些环节存在缺陷。

(四)意见扩散者

意见扩散者的话语类型偏好主要为事件事实型,97个意见扩散者发布了240条意见扩散型的微博。其中46个机构用户发布了180条相关微博,意见扩散者大多为机构用户,其中又以媒体机构为主。媒体机构在公共事件中发布了大量事件事实型的微博,网友态度大部分不是指向发布者,而是对微博的事实部分进行评论,因而中立的态度占多数,大量的评论起到了扩散信息的作用。

意见领袖群体对于公共事件的舆论影响最显著,但公共事件舆论的形成与发展也与意见扩散者、意见标靶和意见争议者相关。媒体机构账号是意见扩散者的主要组成部分,它的显性作用在于提供话题和扩散话题信息。意见扩散者通过对事实新闻的发布为微博网友设置议题,并为其他参与者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尤其是在持续时间较长的事件中,这为意见活跃群体的进一步讨论和事件舆情的变化提供了必要条件。意见扩散者的隐性作用在于“吸附力”,媒体机构的现实影响力使其具有将论坛(微博)中的其他成员卷入到话题讨论中来的能力。[7]这对舆情的聚集具有促进作用。意见标靶和意见争议者一般是意见领袖的“试金石”,意见领袖在批驳两者观点的过程中确定和巩固了自身的领袖地位。同时意见标靶和意见争议者的出现说明事件中存在不同的舆论倾向,只是主导性的舆论意见是反对它们的。不同舆论倾向在事件中会有观点交锋,在争论与说服的过程中扩大了议题讨论范围并加深了讨论深度,使舆情更具张力和感染力。从这个角度看,意见标靶和意见争议者对舆情的升级与爆发具有促进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