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尊重宗教文化:中国国际传播的重点

尊重宗教文化:中国国际传播的重点

时间:2023-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个主流意识形态为无神论的国家,如何有效地对有神论国家进行传播,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努力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因宗教文化差异引起的隔阂。中国法律规定,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五)尊重对象国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我国媒体进行选题策划时,要充分考虑并尊重对象国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

尊重宗教文化:中国国际传播的重点

中国国际传播客体大多有宗教信仰,且不同国家和地区客体的宗教信仰存在差别。一个主流意识形态为无神论的国家,如何有效地对有神论国家进行传播,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努力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因宗教文化差异引起的隔阂。当今国际社会的各种冲突,多有宗教因素的影子。但从现实看,宗教依然是中国与外部世界相互认知薄弱、信任程度低、分歧严重的领域。美国和西方国家认为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欧美的宗教自由标准存在内在冲突,他们将西藏、新疆等地的发展问题扭曲为宗教自由问题,报道往往以瓦解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为目标。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的官方传播和其宗教人权组织对中国宗教自由的负面判断,又能触达世界各地,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国的海外形象和利益。中国的国际传播应在尊重传播对象国宗教信仰的基础上,阐释好中国的宗教政策,针对不同宗教客体的特点,介绍好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带一路”合作相关国家在内的主要国家宗教信仰情况,如表4-2所示。

表4-2 主要国家宗教信仰情况

(一)驳斥“中国打压宗教”的错误认知

针对一部分境外受众对中国政府“打压宗教”的错误印象,媒体要介绍好中国的宗教政策,突出中国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针对西方攻击中国是官办宗教,而非自发宗教的情况,应从法律权利层面讲清楚,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得到了宪法和法律保障。中国宪法还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中国法律规定,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在国际传播中应突出,这与联合国人权公约的有关内容是一致的。

(二)扭转“中国无宗教”的错误印象

当前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和多种宗教。中国的国际传播客体中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当前的中国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但其实,中国大陆居民中的宗教信仰,除了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外,还有中国本土宗教道教和广泛的传统民间宗教。中国的国际传播应该通过介绍中国宗教交流发展史,向传播客体说明中国的众多民族中,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和信仰的事实。

中国媒体要注意解释,因为汉族人口最多,所以汉族普遍信仰的儒教、佛教和道教成为中国宗教的主流。追溯历史,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进入中国和在中国传播的过程中,都有不少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的典型人物和感人故事,如鉴真东渡、法显传教、鸠摩罗什译经、玄奘取经等,媒体应充分挖掘这些内容对当代中外宗教国际交流的积极意义。

国际传播中还应注意,中西方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宗教和宗教文化。西方国家经历了多神信仰阶段后,逐渐朝一神崇拜方向发展。然而,中国形成的是不同宗教多元共处的格局,中国对各宗教保持和平共处的态度,各宗教共同存在,一起发展。(www.daowen.com)

(三)遏制“宗教压迫”的无端谬论

中国的新疆、西藏由于特殊的历史、地理、宗教、民族等因素,成为美国等西方国家、中亚及南亚各国传播客体普遍聚焦的“高关注度地区”。宗教信仰是否自由?民族特性是否被高压同化?这都是国际社会对中国新疆、西藏最为关注的问题。涉及这两个地区的国际传播,直接关系中国的形象。西方媒体惯于无视中国民族地区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当地人生活状况翻天覆地的改善、人权和民族文化受到了良好保护和发展的事实,往往把新疆、西藏描绘成“宗教不自由”“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自然环境被破坏”“民族传统文化被毁灭”,这完全是对中国的抹黑和污蔑。

在对新疆、西藏题材进行国际传播时,中国媒体要树立“中华民族统一性、整体性”的传播理念,即各民族人民都是中国公民,各民族在历史交流中共同缔造了中华民族。在国际传播过程中,还要阐释好中国行之有效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能被西方鼓吹的“高度自治”所迷惑。媒体不仅要明确指出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广泛的自治权,涉及当地政治、经济、立法、行政、司法各领域;还要通过生动鲜活的实例,反映民族地区在提高现代化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宗教信仰、民族习惯、传统文化等都得到了极好的保护和传承。

(四)突出中华文化包容性

由于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以及我国的国际传播对象国普遍有宗教信仰,一些外国政客、境外媒体、境外受众,视中国为国际社会的异端、异类,将中国定性为“全民无神论国家”。中国媒体在国际传播中要坚决指出,这一定性并不符合实际,说明中国并不是“全民无神论”。

中国媒体应该在解释好中国共产党坚持唯物主义的同时,指出中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中国宗教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中国公民可以自由地选择、表达自己的信仰和表明宗教身份。然后,再进一步突出中华文化的包容性、突出中国“和而不同”理念,强调中国不按宗教信仰划分亲疏远近,以更为博大开阔的胸襟,与世界上所有国家平等交往、推动中华文明与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以中华文化特有的包容性,认同“和而不同”,推动协商民主,为构建和谐世界而努力。这是当前中国国际传播与国际交往的“同频”和“良性互动”所在。

(五)尊重对象国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

我国媒体进行选题策划时,要充分考虑并尊重对象国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例如,在伊斯兰国家有禁酒的宗教习俗,酒类广告更不能播放。中国和巴基斯坦是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对巴基斯坦的传播中一定要考虑其是伊斯兰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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