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组的组成及工作
裁判(评委)要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做好评判工作,必须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世界比赛的专业裁判是由英国皇家舞蹈教师协会考核审定。按等级分为3种不同资格:
(1)学士资格:必须掌握5种舞蹈的50个以上的动作组合;
(2)会士资格:必须掌握5种舞蹈的100个以上的动作组合;
(3)范士资格:必须掌握10种舞蹈的100个以上的动作组合,并兼有考官资格。
某些国家规定,在全国比赛专业组获得第一、第二名的选手可以担任评委。
裁判组通常设裁判长一名,裁判员若干名。上场裁判必须是单数。全国性、国际大赛设裁判员7~11名。裁判姓名用英文字母A、B、C、D……代表,在裁判评分夹上表示。
裁判长应负责整个比赛评判工作的公正、准确和对违章裁判员的处理,应及时解决赛场上出现的问题,并向上级汇报。赛中负责比赛的正常运行,检查裁判是否公正准确,监督各舞种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如果出现问题有权暂停比赛。
(二)评判
1.评判要素
(1)基本技术:①足部动作;②姿态;③平衡稳定;④移动。
(2)音乐表现力:①节奏;②风格的理解和体现。(www.daowen.com)
(3)舞蹈风格:①细微区别各种不同舞种之间的风格、韵味上的差别;②个人风格的展现。
(4)动作编排:①动作流畅新颖,运用自如;②体现舞种的基本风韵并有一定技术难度;③动作与音乐密切配合,发挥音乐效果;④编排有章法,充分利用场地。
(5)临场表现:①赛场上的应变能力;②良好的竞技状态,专注、自信,能自我控制临场发挥。
(6)赛场效果:即舞者的风度、气质、仪表及出入场的总体形象。
在六要素中,前三项主要指选手的技艺品质,后三项是选手的艺术魅力。在第一、二次预赛中裁判着重于前三条要素的评判,在半决赛时、着重于后三条要素的评判,在决赛中应全面地评价选手各项要素的完成情况。
2.场地、灯光、音响、服装
(1)场地:体育舞蹈场地为23米×15米。一般采用塑料地板拼接而成,应不反光,防滑,平整,四周有界线。
(2)灯光:各类灯光齐备,大小、色彩、图案、追光等能及时变化,适于比赛表演等各种用途。
(3)音响:采用专业音响、CD舞曲唱盘,配备两名以上专业人员工作,保持与主持人,选手的密切配合。决赛时每曲2分30秒,其他赛时每曲不少于1分30秒。
(4)比赛服装:比赛服装规定摩登舞男子穿燕尾服,女子穿不过脚踝的长裙。拉丁舞服装应有拉美风格,男女选手服装必须协调,男选手穿紧身裤或萝卜裤,上身穿宽松式长袖衣。女士穿露背、腿的短裙。男女舞鞋应与服装颜色一致。男子摩登舞一般穿黑色舞鞋,女子穿5~8厘米的高跟船鞋,鞋面可加镶嵌亮饰。男子拉丁舞鞋同摩登舞鞋,女子穿高跟有襻凉鞋,鞋可加亮饰。男子发型可留分头,前不遮耳,后不过领,不能留长发长须;女士为短发或长发盘髻,可加头饰,不可披长发。服装的样式色彩随时代发展,在不断变化。专业选手背号为黑底白字。业余选手背号为白底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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