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处方的定义
运动处方的定义最早是美国生理学家卡波维奇(Rapovich)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运动处方是根据实际情况,用处方的形式,规定运动的内容、运动强度、每次运动持续时间和运动频率以及锻炼的注意事项。
制定运动处方前须询问其病史和锻炼史(有无禁忌证),并进行医学检查,查明健康状况,特别是心脏功能、运动器官功能和体力测定。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出运动处方,并对处方的执行作具体指导。经过一段时间锻炼后,再次检查,并将结果作为评定运动效果的依据,再调整新的运动处方。
(二)运动处方的内容
运动处方的内容包括运动项目、运动强度、持续时间、次数及注意事项等。
运动项目可以根据个人不同的喜好以及所要达到的目的而选择。
运动强度是制定和执行运动处方的关键,它对运动效果安全有直接的影响。为获得最佳锻炼效果,运动强度应能使摄氧量达到一定水平,并能得到不断增强。一般来说,正常的青少年和体质好的人可进行大强度(和中、小强度相结合)的锻炼;中老年和体弱者或心脏功能较差者可进行小强度锻炼。运动强度是否适宜可测心率,心率反应是掌握运动强度的尺度。测定心率最易行的方法是测定脉搏的次数。心率与年龄、体力、锻炼项目、气候等有关,每个人的差别较大,应因人而异、个别对待。为求简便起见,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运动时最高心率(次/分)=200-年龄
运动时最佳心率(次/分)=180-年龄。
运动的持续时间根据每个人不同的实际情况而设定,不能强求统一。
运动频率(即次数)要坚持每天有规律的运动。每周的运动频率一般可以隔天进行一次,每周三次,随着体力增加,可以增加次数,也可以不增加次数而增加每次的强度。运动负荷大小,间隔时间长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人而异。
(三)制定运动处方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即所设计的运动处方必须符合人体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运动处方中的运动时间和运动强度要符合处方对象的身体特点及健身重点要求。
2.个别对待原则
要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当的运动处方,必须因人而异,切忌千篇一律。要根据每一个参加锻炼者或病人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符合个人身体客观条件及要求的运动处方。
3.趣味性原则
兴趣是锻炼的原动力,运动处方中选择搭配的运动内容要有趣、多样,切忌枯燥的训练式运动处方。(www.daowen.com)
4.调整性原则
运动处方使用一段时间后,要根据锻炼者适应的情况和体质状况进行及时调整。
5.有效性原则
运动处方中运动强度和运动量的安排要保证对机体刺激有效,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内容。
(四)运动处方的实施
在运动处方的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每一次练习课的安排、运动量的监控及医务监督。
1.练习课的安排
在运动处方的实施过程中,每一次练习课都应包括3个部分,即准备活动部分、基本部分和整理活动部分。
准备活动部分的主要作用是:使身体逐渐从安静状态进入到工作(运动)状态,逐渐适应运动强度较大的训练部分的运动,避免出现心血管、呼吸等内脏器官系统突然承受较大运动负荷而引起的意外,避免肌肉、韧带、关节等运动器官的损伤。
在运动处方的实施中,准备活动部分常采用运动强度小的有氧运动和伸展性体操,如步行、慢跑、徒手操、太极拳等。准备活动部分的时间,可根据不同的锻炼阶段有所变化。在开始锻炼的早期阶段,准备活动的时间可为10~15分钟;在锻炼的中后期,准备活动的时间可减少为5~10分钟。
运动处方的基本部分是运动处方的主要内容,是达到康复或健身目的的主要途径。运动处方基本部分的运动内容、运动强度、运动时间等,应按照具体运动处方的规定实施。
每一次按运动处方进行锻炼时,都应安排一定内容和时间的整理活动。整理活动的主要作用是,避免出现因突然停止运动而引起的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自主神经系统的症状,如头晕、恶心、“重力性休克”等。常用的整理活动有散步、放松体操、自我按摩等。整理活动的时间一般为5分钟左右。
2.锻炼中运动强度的监控
在运动处方的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对运动强度的监控。一般常采用的方法有自觉疲劳分级(RPE)、耙心率等。即先按适宜的心率范围进行运动,然后在运动中结合自觉疲劳分级来掌握运动强度。
3.监督
在运动处方的实施过程中,应对一般的健康人进行自我监督,对治疗性运动处方的实施应进行医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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