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运行质量

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运行质量

时间:2023-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场确认后,园方写好招投标书,由教育体育局、住建局具体安排时间,统一在 S省财政厅或 S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投标,在此过程中遴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结束后由教育体育局、住建局组织专业人员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确认,所需资金由园方或施工方暂时垫付。

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运行质量

广泛问计于民,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拨付资金监管制度。

奖补资金发放形式分为赠送实物、现金拨付,而现金拨付的依据是基于民办幼儿园已用于园舍建设、公办经费支出等相关合同和票据原件(票据要经手人签字、园长审批签字)、幼儿园现金日记账簿等,对这些原始资料审核后按一定比例给予拨付。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这些原始资料完全可通过个人“努力”完成,如笔者在访谈中,几位园长所说的“很多东西没发票”“用钱买发票,再用发票去报销”。这预示着民办幼儿园采购设备、公办用品、园舍维护等未采取招投标形式,拨付依据就是园方已采购、维修等资金支付的实有发票。

税务发票使用制度未完善、财务监管端口后移、全民法制观念尚待增强的情况下,这种将实有发票作为唯一或重要报销依据或信用凭证的做法,存在一些制度漏洞。因政策客体自己采购一切设施设备,政策主体对其采购渠道、采购流程、园舍装修现场、发票流通渠道缺乏有效监管,尤其是一些政策客体与供货商之间可能存在“个别协商”现象,政策主体对其监管难度更大,不可避免地存在价格欺诈、质量欺诈问题。政策主体本身人员紧张,这些领域也许根本无暇顾及,这样将会导致公共资金流失。(www.daowen.com)

鉴于资金拨付监管的现实困境,职能部门应广泛问计于民,深入基层调研,听取人大、政协、财政、审计、纪委、监委、住建、民政等部门意见或建议,一律实行招投标。具体程序:民办幼儿园每学期放假前自己申请采购设备或园舍维护等,由教育体育局、住建局现场考察后,予以确认。现场确认后,园方写好招投标书,由教育体育局、住建局具体安排时间,统一在 S省财政厅或 S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投标,在此过程中遴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结束后由教育体育局、住建局组织专业人员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确认,所需资金由园方或施工方暂时垫付。审计局审计合格后再按一定比例拨付到园方账户上。这是一次从原来的由民办幼儿园自己决定的个体行为变为以招投标为核心的多家单位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集体行为的变革,“权利结构的变化与主体的利益一致时,主体就会合作”[16]

只有这样,职能部门才能坚决杜绝不通过招投标直接获得政府奖补资金的现象,每一个具体操作环节必须尽量公开、透明,程序必须公正、公开,随时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发现有欺诈行为,职能部门随即收缴所拨付资金,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永远取缔违纪园所享受此类待遇的资格,将其拉入“黑名单”,并在各大媒体予以曝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