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大学生体育教育改革研究:教与学的不同活动及主体作用

大学生体育教育改革研究:教与学的不同活动及主体作用

时间:2023-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与学是两类不同的活动,这两种活动是单独的,分别由教师和学生进行。这种认识认为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是教学的一般原则,这无疑是一大进步。(三)体育教学的概念体育教学论研究的对象是体育教学。

大学生体育教育改革研究:教与学的不同活动及主体作用

(一)教学的概念

教学的突出特征在于它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广义上讲,教学就是指教的人指导学的人以一定文化为对象进行学习的活动。教的人不仅指教师,还包括各种有关的教育者;学的人不仅指学生,还包括各种有关的学习者。狭义上讲,我们所说的教学就是学校教学,是专指学校中教师引导学生一起进行的,以特定文化为对象的教与学4R统一的活动。在范围上,教学是特指各级各类和各类形式学校中的教学,一般在家庭中和社会上不用“教学”而用“教育”。此外,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角色是组织引导者,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主宰者”,这是现代的新观念。同时,教学既不仅仅是“教”,又不仅仅是“学”,而是教与学的统一,教融于学中,学有教的组织引导。

因此,我们认为教学就是在教育目的的规范中,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教育活动。通过教学,学生在教师有计划、有步骤的引导下,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体力,陶冶品德、美感,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

(二)教与学的关系

教与学作为两个不同的动词和动作,即是单独的、双边的,也是共同的、统一的;教与学是两种活动、两种过程。教是教师的行为和动作,其意义一般是指讲授、教授、传授,还可指教学。前者是一种较古老的教,后者是把教作为一种职业,教授学生的职业,没有把教和学分开,也可作为教授的代名词。

学是学生的行为和动作,其意义是学习、模仿、掌握等。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学生、教材以及教学环境四个因素之间交互作用与联系,构成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教学关系,其中教与学的关系是教学活动中最根本的关系。在教学中首先要抓住这一根本关系,去研究教学的问题,揭示教学的规律。

教与学是两类不同的活动,这两种活动是单独的,分别由教师和学生进行。原则上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但实际上是不能分开的。不能只强调“教师中心论”,也不能只看重“学生中心论”。(www.daowen.com)

一方面,只教是不行的。因为教需要对象,没有对象的教是无意的教,不可取。教学的形式大多是指课堂的教学,有意识的教,有意识的学;有教材的教,有教材的学;有计划的教,有计划的学。这是基本原则。这样,教学就是教师教、学生学,是双边活动。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共同的活动,就是在课堂上,为同一个共同的目标——学生的学习。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注重教师的传授,学生把传授的知识学到就行了,表现在课堂上是教师教、学生学。但是,人们发现不管有多少不同的教师,用什么不同的教法,总有一些学生是学得不错的,也总有那么几个学生是班级的最后几名。人们还发现一个教师用同一种方法使用同一本教材来教课,有的学生在一段时间学得很好,而在另一段时间却恰恰相反。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学生的重要性,学习的重要性,教授的辅助性和非决定性因素。

另一方面,片面地只强调学也是不利的。“学生中心论”把“教室”变成了“学室”,把“教材”变成了“学本”。总之,要把以教师为中心,变成以学生为中心。这种认识认为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是教学的一般原则,这无疑是一大进步。第一,认识到了学生在教学中的作用;第二,认识到了教与学不能互相代替,即不能以讲代学,以学代讲,以讲代练,也不能放任自流。然而当教师在课堂上教学的时候,总感到意犹未尽,各自为战。我们这么认为,是说它还停留在教师教、学生学的双边活动阶段。

如果说“教师中心论”认为教授等于学习,“学生中心论”认为学习等于教授,那么“双主”的观点便是教授加学习。只谈辩证的统一还很不够,因为在一个课堂时空内教也为主,学也为主,是统一不了的。教师是主导或主体,或是“中心”,学生也是主体或是“中心”,根本无法统一。从角色和作用上讲,我们将教师的角色与作用统一为“助学者”。既然教师的角色和作用是“助学者”,“不是教师唱主角”,为什么还要“主导”呢?“主导”的作用实际上还是传统教法中的主要指导者的作用。如果把教师的主要角色从主要的指导者转变成主要的助学者,起到“帮助学生学”,“创造条件让学生学”的作用,教与学的统一就好解决了。两个主角即教师和学生都为学生的学习而奋斗,目标一致。这样,教师“化难为易”的讲解是助学,传授知识也是助学,不一而足。我们这里讲的教学统一到学习上并不是不要讲授,而是根据学习的目标和学生的需要,教师该讲的还必须讲。如学生不知道的信息,教师知晓在先,教师就需讲授。这是教师作为指导者必须要做的。

总之,教学就是教与学,不是只教,不是只学,更不是教加学,应该是教授与学习的统一体,是教师和学生的共同活动。这两种共同活动是建立在“教授主旨是促使学习的活动”和“教授的证据在于学习”的理论上的,既阐明了教与学的关系,又暗示了教与学的统一。

(三)体育教学的概念

体育教学论研究的对象是体育教学。体育教学与其他各科教学一样具有共同性,都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和体力,培养品德和形成个性的教育过程。但又有其特殊性,它是实现学校体育目的、任务的基本途径。今天,体育教学已不局限于学校体育,它还兼及竞技运动和社会体育的教学,但学校体育的目的、任务主要是通过体育教学来实现的。因此,我们把体育教学定义为:在学校教育中,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通过掌握技术和技能,增进身心健康,提高身体活动能力、自然和社会环境适应能力,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促进个性发展的教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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