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质量概念研究:亚里士多德范畴学说的影响

质量概念研究:亚里士多德范畴学说的影响

时间:2023-1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亚里士多德的范畴是指“对主词进行谓述或言说的某种东西”。在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学说中,第一实体占据着首要地位。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又对数学上的量作了更为细致的定义。质是实体的一种偶性,如理智的、白的、健康的,它使某种已经得到本质规定的实体成为本身。

质量概念研究:亚里士多德范畴学说的影响

亚里士多德的范畴是指“对主词进行谓述或言说的某种东西”。范畴不是外在于心灵的事物,而是用于描述事物的词或概念。[14]主词所属的范畴是实体,谓词所属的范畴是属性。亚里士多德共列出十类范畴:“不按任何复合方式说的东西中的每一个,或者表示实体,或者表示量、或者表示质、或者表示关系、或者表示位置、或者表示时间、或者表示姿态、或者表示具有、或者表示作用,或者表示承受。实体,如‘人’或‘马’;量,如‘梁肘长’‘三肘长’;质,如‘白的’‘通晓语法的’。”[15]十种范畴是十种不同的谓词,代表谓述事物的最终方式。除实体之外,其他九种范畴均代表着不同类型的偶性。只有实体可以充当主词,其余九种范畴都是用来表述主词的谓词。实体不依赖于其他东西而独立存在,属性则必须依附于实体才能存在。[16]

判断的主词可以分为两种:有些主词只能用作主词,有些主词也可以用作谓词。在此基础上,亚里士多德区分了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实体,就其最严格的、第一性的、最确切的意义上说,是既不可以用来述说主词,又不存在于主词之中的东西,如‘个别的人’或‘个别的马’。那些作为种而包含着第一实体的东西,则被称为第二实体,还有那些作为属而包含着种的东西也被称为第二实体。例如,个别的人被包含在‘人’这个种之下,而‘动物’又是‘人’这个种所隶属的属。因此这些东西——就是说‘人’这个种和‘动物’这个属——就被称为第二实体。”第一实体对应着个体事物,指的是具体的个别事物本身;第二实体对应着种和属,指的是抽象了个体事物普遍性的一般概念。这两种对实体的定义在近代科学哲学的各种关于实体的理论中皆有体现。

在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学说中,第一实体占据着首要地位。正是基于这一点,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学说分道扬镳。[17]亚里士多德认为第一实体是所有其他东西的基础。除第一实体之外,任何其他东西或者是被用来述说第一实体,或者是存在于第一实体之中。实体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a)任何实体都不在于一个基体之中;(b)第一实体是个体,第二实体是个体的属和种;(c)实体没有一个相反者;(d)实体没有程度的差别;(e)实体容许有相反的质(但不是同时容纳),这是实体最突出的标志。在与实体相对的其余范畴中,像位置这样的属性并不内在于基体之中,因为它依赖于物体与包围它的东西的关系。而质和量这样的属性却是基体所固有的。[18]

在《范畴篇》中,亚里士多德把量作为实体之后的第一个范畴。量回答的是“多少”和“大小”的问题。通过量,一个物体可以被称为大或小,或在部分之外还有部分,或可以被分为若干部分。量可以分为离散量和连续量。离散量的例子有数和语言,因为它们的部分与部分之间没有共同边界;连续量的例子有线、面、体、时间、位置,因为它们的部分与部分之间有共同的边界。量或者由彼此有一定位置关系的部分所构成,如线、面、体、位置;或者由彼此没有一定位置关系的部分所构成,如数、时间、语言。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又对数学上的量作了更为细致的定义。他说:“量的命意是凡事物可区分为二或更多的组成部分,已区分的每一部分,在本性上各是一些个体。——量,如属可计数的,则是一个众〈多少〉,如属可计量的,则是一个度〈大小〉。对那些可能区分为非延续部分的事物而言,为众;对那些区分为延续部分的事物而言,为度。关于大小,那些延续于一向度空间的是长,二向度的是阔,三向度的是深。这些如众有定限即为数,如长有定限则为线,阔为面,深为立体。”[19](www.daowen.com)

量的特征是:(a)量没有相反者;(b)量不允许有程度的不同,如三个东西比另外三个东西并不更是三个东西,也不能说一段时间比另一段时间更是时间;(c)量可以被称为相等或不相等,这是量最突出的标志,如一个体可以等于或不等于另一个体,一段时间可以等于或不等于另一段时间。

质是指“人们借以称事物拥有某种性质的那种东西”。质是实体的一种偶性,如理智的、白的、健康的,它使某种已经得到本质规定的实体成为本身。在《范畴篇》中,亚里士多德把质分为四种:一是习性和状况,习性如知识和德性,较为持久和稳定,状况如暑热、寒冷、健康、疾病,比较容易改变;二是天生的能力或无能,如一个物体被称为是硬的,是因为它拥有一种抵抗能力可以抗拒破坏;三是影响的质和影响,如甜、苦、酸、热、冷、黑、白等等,它们都可以对感官造成影响;四是形状和外形,如曲、直、有三个角等等。如果按照西方近代哲学的分类,第二种和第三种可归于物体的第二性质,第四种则可归于第一性质。

在《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说:“‘质’〈素质〉的命意:(一)是本体的差异,例如,人是具有某些素质的动物,因为他是两脚的,马也是具有某些素质的动物,因为它是四脚的;圆是一个具有特质的图形,因为这是没有角的。这些显示主要差异的就是质。这是质的第一义。(二)其第二义应用于数理上的不动变对象,列数各有某些素质,例如,不止一向度的组合数,若平面(两向)与立体(三向)就是二次与三次数的抄本;一般地说,数的本体,除其所固有的量性外,还各有素质;每一本体是指那事物之一成不变者,例如,六是二的倍数、三的倍数等,这不是六的本体,六之一成为六,而不复变为非六者,才是六的本体。(三)能变动本体之一切秉赋有所变化(如冷与热、黑与白、重与轻和其他类此的)而物体也跟着演变者,这些秉赋亦称素质。(四)各种品德之称为‘素质’者,通常就指善与恶。”接着,在此基础上,他把“质”分为两类。“这样,‘质’实际有两类含义,其中之一应为本义。‘质’的第一义就是本体的差异,列数的素质就具有这类基本差异:这些差异有关事物的本质,但这些限于不在变动中,或不作变动论的事物。第二义是事物在变动中所起的质变与动变差异,品德的善恶属于这类。”[20]

事物可以借助质被称为相识或不相识,这是质独有的特征;质可以有相反者,如白与黑;质允许有程度的不同,如白和更白,这一点为质的量化埋下了伏笔。[21]事物的质表现为多个方面,把哪些“质”作为第一实体的本体的差异来加以量化,或者是重与轻、或是冷与热、或是事物的形状或硬度、或是不变动的数本身,不同形而上学的选择尝试形成了不同的哲学流派。而一旦物体的某些“质”的方面被选择出来进行量化,具体量化之后即以数来表达大小多少,量的方面(如质量、能量、动量、体积、时间等)则表达为量纲。伽利略选择了重量作为物质的基本属性,笛卡儿选择了体积或广延和动量,牛顿选择了质量,现代物理学场论则选择了可以同质量进行等价换算的能量作为描述物质世界存在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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