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声乐表演的手势
手势是人类一种“无声的语言”,它能够帮助人们进行情感表达,有助于渲染气氛。手势在声乐表演中细腻地传递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歌唱者的表演离不开手势。
在声乐表演中,手势与形体训练是一个整体。通过手势的指示和描绘,能诱发欣赏者对形象内容细节的认识。在叙事性段落中,手势还能突出表达最关键的内容,引起人们的注意,进行叙事或说明,并通过作品的前后呼应提示欣赏者进行解读。
此外,手势还具有指示性的意义。它能使观众在看到表演者的眼神姿态和手势的配合中,仿佛也看到了音乐所描绘的情景。
不过,我们在声乐表演中运用手势时要注意,手势动作只是辅助,歌唱是声乐表演的中心,不能使手势表演喧宾夺主,分散观众的注意力。手势的运用应根据歌曲内容的需要,灵活自如一些。
(二)声乐表演手势的类型
尽管手势的类型千姿百态,但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其一,双臂张开,两掌相对,我们称之为“开”。这种手势随着歌声情绪的发展,两手之间拉开的距离会越来越大,可以营造出一种气势磅礴的氛围。
其二,双臂收拢,即“合”。手势的开合是根据情感表现的内容而定的,有“开”就有“合”,“开”时气势磅礴,“合”时气势减弱。
其三,“定”,即定格,手势定住不动。这是在演唱情绪缓慢、深沉的歌曲时或者在歌曲的结尾时经常做出的一种手势。它会给观众一种舒展、宽广的感觉,结尾处的定格手势更表示一种圆满的结束。(www.daowen.com)
其四,“引”,即一手向前高抬,一手低位前伸,手心张开,食指前伸,掌心向上或者朝下,随着眼神的方向向前做指引状,这种手势有指引方向或者指示景物的作用。
其五,双掌朝上,向胸前托举,即为“托”。这种手势多用来表示尊敬。
其六,“错”,即错落有致。歌唱者在舞台上表演,手势并不是越“对称”越好,有时不对称的动作反而更能彰显美感。“错”一般来说不要正身双手平移,身体的重心应该侧重在一侧,略为前倾,双手应高低不等、错落有致。
(三)声乐表演的手势要求
声乐表演对手势的协调、手势的起落,以及手势在运动过程中对呼气、吸气的支持等方面都有很大的要求。
首先,声乐表演者在演唱过程中,手势要自然协调,若是刻意加入了不符合歌曲情感和内容的手势,其效果是可想而知的,自然也就失去了手势本身的意义。歌唱者要把手势作为作品表现的一种“无声的语言”。
其次,由于手势的起落对表达音乐作品整体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手势的起落是声乐表演者经常关注的内容。在声乐表演过程中,手势的起落运动要充分考虑其与声乐作品中的分句、换气,情绪的加强、渐弱,语言重音的关系,等等。一般而言,手势通常在强拍中起势,在歌声进行中的手势起点应该符合音乐的律动。如果手势在弱起的小节中进入,那应当是柔和的,手势的第一个落点也应该是在强拍上。我国民间歌曲的演唱中,手势往往是音乐流动的一部分,中间没有间隔,只有形体造型的转换。此时,手势已融入形体和整个造型活动中了。
最后,手势的运动还应考虑它对吸气、呼气运用的支持,不要因为手势的运动而造成对声乐表演者歌唱发声的整体状态的破坏。此外,手势若在歌曲的高潮部分运用得当,可以极大地增强作品表演的魅力。
声乐表演手势的练习可以通过为歌曲设计手势来进行。常用来练习的歌曲有哈萨克族民歌《嘎俄丽泰》、内蒙古民歌《牧歌》、江苏民歌《茉莉花》、青海民歌《在那遥远的地方》、藏族民歌《北京的金山上》、维吾尔族民歌《掀起你的盖头来》、朝鲜族民歌《阿里郎》、河北民歌《小白菜》、日本民歌《樱花》,瞿琮作词、郑秋枫作曲的《思乡曲》,美丽其格作词兼作曲的《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彭邦祯作词、刘庄与诞生作曲的《月之故乡》,洪源作词、王立平作曲的《飞吧,鸽子》,安娥作词、聂耳作曲的《卖报歌》,王路、王云阶作词,王云阶作曲的《小燕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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