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和排他性是教育社团在社团认同和相互交往方面的整体性品质,通常表现为不同社团之间的认可与融洽程度,显示一个教育社团的开放与封闭特征。
总体而言,教育社团不同于政商社团,排他性不强,不存在你存我亡性质的冲突。但在特定时期的特定情况下,教育社团内外都可能发生或明或暗的排他性事件,这种事件尤其在各地教育会中时有发生。
分析历史文献可以看出,不同教育社团在包容性与排他性上还是存在差异的。这种差异一般的共性特征是:行政部门下属的委员会包容性最低,排他性最强;各级教育会的排他性和包容性居中;非教育会的民间教育社团包容性最高,排他性最低。这只是一般情况,不排除有某个行政部门下属的委员会因为当事人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包容性较高,排他性较低,也不排除某个民间教育社团的包容性较低,排他性较高。
教育社团的包容性和排他性高低与两个方面的因素相关性最大。
一是它的结构。纵向垂直结构的社团包容性较低,排他性较高;扁平结构的社团则包容性较高,排他性较低。将各类教育社团依据结构的纵向垂直性由高到低、扁平性由低到高排序,依次是行政机构下属委员会、各级教育会、民间教育社团,这样的排序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各类教育社团包容性和排他性高低的深层原因。
在各级教育会中,事实上是越到高层结构垂直性越强,越到县乡基层教育会结构的扁平性越强,这也与教育会的高层包容性较低、排他性较强,基层包容性较高、排他性较弱的现象相吻合。
行政部门下属的各种委员会由于很少存在被其他教育社团置换的可能性,显得相对平安无事;而各级教育会则不同,常常成为相关行政权力和社会上士人争夺权势的场所,不少人还把教育会当作一个衙门去争夺,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教育会的排他性,降低了它的开放性。(www.daowen.com)
二是它的需求。教育社团对外界的需求越低,它的开放程度就越低,包容性越低,排他性越高;相反,如果教育社团对外界和其他教育社团的需求越高,它的开放程度就越高,包容性越高,排他性就越低。行政机构下属的各种委员会由于经费由相关行政部门保障,任务由相关部门下达,自给自足性较高,对外交往的需求因此大大降低,这决定了它们的开放程度低,包容性低,排他性高,接近于行政部门。
相对而言,各级教育会有更多的对外需求,这是它们较行政部门下属的各种委员会更为开放、更为包容、更少排他的重要原因。至于各不同教育会之间还存在的包容性与排他性的差异,除了与各教育会的结构与需求相关之外,还与各教育会当事人的见识、行事风格、人生境遇等多种因素相关。
民间教育社团则由于有比较高远的宗旨,有大量资源需求,需要与更多的人结成认知和行为的共同体,需要尽快实现社团的目标,加上它们的结构是扁平的,开放程度较高,包容性就高,排他性就低。
但是不同的民间教育社团的包容性与排他性又有所不同,其差距远大于不同教育会、不同行政部门下属委员会的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首先在于社团的宗旨与目标的不同。宗旨与目标高远就更为开放,更为包容,更少排他,这是最为主要的因素。其次是社团主要骨干的眼界和社会交往面,眼界越宽阔,社会交往面越宽广,包容性越高,排他性越低。再就是社团的关注面,关注面宽的就更为开放、包容,若关注的是某个极为专深的专业领域,就可能开放程度低,包容性低,排他性强,北京大学国故社、共学社、讲学社都是因此而具有较强的排他性。
教育社团的包容性与排他性高低直接影响到它的行为效力。在行为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包容性越高行为效力越高;行为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包容性高反倒可能降低行为效力。同样,在行为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可通过适当限定排他性提高专注力,提高社团的行为效力。所以根据对自身行为能力的判断确定适度的包容性与排他性是社团发展的一种有效策略。
显然,教育社团并不是包容性越高、排他性越低就越好,而是要依据自身的结构、需求、宗旨、目标、行为能力等各种因素适度设置自身的包容性和排他性。在这方面中国现代教育社团中自觉而为并做得好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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