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现代教育社团的发展与内涵

中国现代教育社团的发展与内涵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依据中国社会发展的史实,也很难找到合适的时间节点作为古代社团和现代社团的分界点。事实上,中国现代社团的出现是1895年以后的事。若冠以“中国现代社团”,其组织主体应主要是具有中国籍的公民,以区别于当时一些外国教会或外国籍教育人士组成的社会团体。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非中国公民参与但主体成员为中国籍的也可称为中国现代社团。

中国现代教育社团的发展与内涵

依据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具有现代意义和特征的社会团体产生于清朝统治的最后20 多年间。1895 年中日甲午海战中国战败,引发社会强烈震动,有识之士勇敢地站出来组建社团是这一震动的反应之一,中国近现代史上第一次社团活动的高潮便发生在戊戌时期。此时新式商会逐渐取代旧式行会组织,社会危难不断为有识之士所感知,大家都想为挽救民族危难而与志同道合者合力同心,于是各行各业的新生自治组织不断涌现。它们代表某一群体意识做出群体行为

世俗地理解,社团(英文名:mass organizations)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与政府组织、非正式组织或自然群体有着明显的区别。社团又称为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社团比较规范的名称。社会团体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界定现代社团还需要明晰其语源。在中国历史上,与社团相对应的组织常以“会”“社”为名。到了清末,也有的称为“团”,有的称为“学会”。当“会”作为组织名称用词时,是相聚活动所称的“会”在时间和空间范围上的延伸,比如有“文会”、同榜及第的“同年会”、“天地会”、“洪门会”、“哥老会”等。其中有社会上层的会,也有社会底层游民为生存互保而组建起来的会,也有宗教性质的会,如洪秀全组建的拜上帝会。

“社”的义项较多。一是指土地神。《左传·昭公二十九年》道:“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礼记》载:“句龙为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社实为民间尊祭的土地神。[19]二是指民间在社日举行的各种迎神赛会。明末学者艾南英就认为:社之为名,起于乡闾党族春祈秋报之说。三是指行业性团体。如唐代的白米行、石经社;宋代的时果社(青果行)、锦体社、台阁社、穷富赌钱社等;清代则更有商行以社相称,如康熙年间扬州称茶肆为“柴云社”,称酒家为“青莲社”,等等。四是指具有同样信仰、志趣者结成的团体。明末学者顾炎武道:“后人聚徒结会亦谓之社。”入社者一般都是信仰相同、志趣相投者,晋代的“莲社”、唐代的“香山社”、《直斋书录解题》所载的宋代文人所结的“西湖诗社”,以及著名的明末的“复社”等便是这一类团体。[20]

从研究现代社团的角度看,会与社都是现代社团的语源,但“会”与“社”都比现代社团的语义要宽泛,或者说它们是未经过专业分化的社团。只有将“会”作为组织名称时,其才与现代社团有语义的关联,“社”的部分义项才与现代社团有语义上的渊源关系。从自古至今就有众多信仰相近、志趣相投的民间人士,为追求某一共同的目标相聚结成会社看,会社与现代社团又不只是语义上的联系,而是现代社团的组织前身。

戊戌变法酝酿时期(1895—1898 年),社团广泛地称为“学会”。广义的学会,指士子为某些共同兴趣而组织的团体,参加的人或研究学术,或传播知识,或弘扬理念;狭义的学会,指学人为研究学术所组织的团体,传播知识或弘扬观念则属次要。戊戌时期以“学会”为名的团体多属广义的学会。1900 年以后以“学会”为名的团体较多属于狭义性质的学会,越到后来“学会”越成为专业组织的名称。

后来发展为专业组织的学会,通常具有以下性质:第一,是具有某一专业知识的学人结合;第二,是自由的结合;第三,活动以学术或知识,而非以纯粹的政治或社会事业为基点;第四,成员跨越实体机构,而非纯粹的学堂。

现代社团严格地说需要依据其性质来确定,没有一个特定的时间界限,不能说哪个时间节点以前的社团就是非现代社团,在此之后的就是现代社团。依据中国社会发展的史实,也很难找到合适的时间节点作为古代社团和现代社团的分界点。事实上,中国现代社团的出现是1895年以后的事。现代社团出现时或许还穿着旧的衣衫,很多社团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体,只是它身上已具有现代性了。一开始相对于旧式社团仅是孤零零的一个或几个,后来才逐渐增加。

还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很难以团体名称判断其是否为现代社团,未必名为“学会”或“研究会”的社团就比使用“社”“会”等老名称的社团更现代。(www.daowen.com)

所以,要以社团是否具有现代性作为判断的标准,也就是看它的性质、宗旨、组织形态。现代社团的基本特征是有自己成文的章程,有表达明确的宗旨、详细的入会程序,其成员具有一定的现代意识,其宗旨、活动内容、活动方式与建立现代社会存在相关性,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其组织原则符合现代社会规范,其成员的责任与权利对等,其组织规则体现民主,其议事方式是提出议案协商后决定,社员是组织的主体,其组织结构趋向扁平。事实上也不是具备了上述所有特性才能称为现代社团,而是具有了其中一些特性就可称为现代社团。

与之相对应,中国古代历史上的社团与现代社团有不少相通之处,差异之处主要在于它的成员间在地位上并不完全平等,组织结构的纵向层级较明显,其成员的思想观念相对陈旧。

从组织完备性方面看,现代社团包括组织主体、组织目的、组织原则、组织结构、组织性质等要素。若冠以“中国现代社团”,其组织主体应主要是具有中国籍的公民,以区别于当时一些外国教会或外国籍教育人士组成的社会团体。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非中国公民参与但主体成员为中国籍的也可称为中国现代社团。

事实上,即便是当今,人们对现代社团及其特性的认识也是多种多样的,有人认为它具有官民二重性,也有人认为它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性或互益性三方面特性,还有人认为社会团体具有组织性、资源性、合法性、平等性、非营利性、互益性/公益性、代表性等特点。现实中的社团很复杂,比如,其中有些具有志愿性,有些则例外:一些社会团体由于行使政府组织授予或委托的公共权力,为了确保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这类成员必须加入相应的行业协会。

显然,社团不同于企业、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和业委会等,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以互益或公益为宗旨,实现社会事务目标。对社团进行分类有多种标准,比如:政治性与非政治性,民办和官办,互益和公益,学术、联合、行业和专业性社会团体等。其中,联合性社会团体主要包括校友会联谊会、联合会、促进会等,专业性社会团体主要包括物理学会、化学学会、心理学会等。除此之外,还可按照社会团体的主体与功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非营利组织国际分类体系等进行分类。

就教育而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依据当时教育社团创立者的理解,教育社团奉行的是广义教育。正如蔡元培所说:“夫教育者,非徒一二学堂之谓,若演说,若书报,若统计,若改革风俗,若创立议会,皆教育之所范围也。”[21]所以当时的教育会设有社会教育部,参与改良风俗、办报及其他各种社会活动。界定现代教育社团应当依据当时当事人的事实认同,取其广义,凡具有教育功能的社团皆属教育社团。

现代教育社团是指那些以教育为自己职能范围,具有现代社团特点的社团。在中国一百余年的教育现代化进程中,正是有各教育社团对当时政治、经济和教育发展形势的深远洞见,并不遗余力地推动,才有包括清末“癸卯学制”的修正、民初“壬子癸丑学制”的终结和“壬戌学制”的颁行等一系列教育变革的完成。

正是因为中国教育社团在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才使得中国现代教育社团史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与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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