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993年是我国旅行社初步开放和起步发展的阶段。在经历了长期的封闭之后,中国于1978年开始实施对外开放政策,旅游业由于其具有的小、轻、灵、关联性强等特点,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破冰产业。开放当年,中国的来华旅游入境人数就达到了18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2.6亿美元。20世纪80年代以后,来华旅游入境人数和旅游外汇收入都开始迅速增长,为了满足市场接待需求,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大量旅行社如雨后春笋般快速成立,中国的旅行社业进入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增长高峰期。这一阶段旅行社业发展的转折点在于1985年《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颁布。在此之前,垄断中国旅行社业80%业务的国旅、中旅、青旅三家旅行社都以接待访华外宾为主,具有很强的政治目的,并且形成了明确的业务分工。
随着对外开放的实施,旅行社的主要业务逐渐转变为接待自费访华的旅游者。为了适应这一新形势,1984年国家旅游局将旅游外联权下放,允许更多的企业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截至1988年,中国的旅行社数量达到了1 573家。1985年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是中国旅行社业的第一部法规,法规将旅行社划分为三类:①经营对外招徕并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②不对外招徕,只经营接待第一类旅行社或其他涉外部门组织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③经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这一时期中国旅行社业的对外开放重点是发展入境旅游,整个产业的需求基础建立在入境旅游市场上,产品构成以二类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团队观光为主,产业规模的增长也以没有外联权但可以接待入境旅游者的二类社为主。(www.daowen.com)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加快,入境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也发展起来。进入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开始允许公民出国探亲和旅游,中国旅游业的大门不再只是对内迎客,还开始走出国门与国际接轨,中国成为继亚洲第四大客源地。这一时期中国出境旅游市场由因公出境和因私出境两类构成,且由于政策限制等因素,因公出境的比例略高于因私出境的人数,旅行社所组织的出境旅游规模占30%左右。尽管有诸多限制,但中国出境旅游的起步和发展对中国旅行社业具有重要意义。它意味着中国旅行社业具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开始了中国旅行社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改变了中国旅行社在国际旅游合作中的地位。由于从单一的入境旅游向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并举的转变,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旅行社业产业规模的增长开始以一类社和三类社为主,二类社由于市场结构的变化、审批政策的调整等而逐渐萎缩,直至1996年中国旅行社的分类调整,取消了二类社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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