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名 《序卦传》曰:“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杂卦传》曰:“噬嗑,食也。”《彖传》则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是咬食,“嗑”是上下二颚嚼合。《彖传》说“面腮(颐)里面有东西”,就是在咀嚼咬合,亦即《杂卦传》所谓“食也”。
卦象 下卦震,象征雷、动;上卦离,象征火、电。故《象传》曰:“雷电,噬嗑。”卦辞云:“噬嗑,亨,利用狱。”《彖传》释曰:“噬嗑而亨。”因为嘴里有食物,经过咬嚼就通了。由于“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所以“虽不当位,利用狱也”。全卦阴爻三,阳爻三,等分而刚柔相济;雷动电明,合而成章(比喻法规);六五居上得中,虽阴据阳位并不完全适当,但刚柔合度,动如雷霆,明如电火,恰恰有利于执法判案。
初九刚居卦底,其性强悍。噬嗑之时,亦当行刑之始。爻辞云:“屦校灭趾,无咎。”“屦校”是古代木制脚镣。带镣而伤失足趾,为什么“无咎”呢?《系辞传》解释道:“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即对于那些不仁不义、唯利是图的小人,通过较轻的惩罚(带镣)以戒除其更大的犯罪企图,其实是福而非祸害。《象传》曰:“‘屦校灭趾’,不行也。”“不行”的表面意义是不能行走了,深层意义则是不会再犯罪了。
六二阴柔,既中且正,像一名基层审判官。爻辞云:“噬肤灭鼻,无咎。”咬皮肤,割鼻子,描画审案定刑。受审者罪有应得,则审判者自当“无咎”。《象传》曰:“‘噬肤灭鼻’,乘刚也。”指六二位居阳刚初九之上(敢于作出严厉的判决)。
六三阴居阳位,才疏德薄,办案艰难,如咬腊肉。爻辞云:“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办案无能,像咬到坚硬的腊肉无法消化而中毒(但这只是司法过程中的一时挫折),受点小困辱,并无大灾祸。《象传》曰:“‘遇毒’,位不当也。”遭遇毒物,是由于六三的位置没有摆正。
九四阳刚,秉性劲健,比辅六五,执法如山。爻辞云:“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胏”(zǐ)是夹着骨头的肉。“噬干胏”比“噬腊肉”难度更大,但若不畏艰难,勇于公正执法,必将获金箭而示吉祥。《象传》曰:“‘利艰贞吉’,未光也。”即虽然有利于艰辛办案,守正致吉(但不过刚啃了一块硬骨头),尚未达到发扬光大的地步。(www.daowen.com)
六五柔居君位,守持中道,并得九四强力辅佐,像是一位明镜高悬的裁决者。爻辞云:“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咬干肉”说明骨已去除,“得黄金”说明“矢”已化金,总的显示成效显著。诚然,刑法终究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即使正直,仍有危险,但绝非过错,也无祸害。《象传》曰:“‘贞厉无咎’,得当也。”评价六五居中而得当。
上九居噬嗑之极,强悍不正。爻辞云:“何校灭耳,凶。”“何”通“荷”。“荷校”,戴着镣铐;“灭耳”,失掉耳朵。显示出较之初九更为严重的受刑情状。《象传》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聪”是听觉,作为器官则是耳朵,耳朵灭掉了,自然听不明白。说上九“聪不明也”,喻其听不进忠告,恣意妄为,终致堕入法网。
卦德 噬嗑卦阐明刑罚的作用与原则。对于审判者,最主要的是公正与中道。《象传》借鉴古代贤明君主的历史典范,指出“先王以明罚敕法”,即刑罚要清明,法规要严正。
卦主 《彖传》谓“柔得中而上行”的六五,即爻辞云“噬干肉,得黄金”者,应为全卦之主。
卦变 如六五由阴转阳化为九五,噬嗑卦变为无妄卦)。无妄者,真实合理也,社会公平正义也。它表明刚健中正的九五取代柔和的六五后,不仅重视刑罚,而且更重视规则的切实合理和社会秩序的全面加强,实行两手抓,两手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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