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载: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13·22)
上述文句,常因不同的见解而引出不同的释义。其实,就文观情,这是孔子向弟子传述《周易》时的一段讲话,主要内容在于阐释恒卦的意义。孔子在《论语》中注重有恒,视其为道德底线的标志,他说:“善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亡而为有,虚而为盈,约而为泰,难乎有恒矣。”(7·26)在《易传》中亦十分重视“恒”的修养,将其列为“九德”之一。他认为:“立心勿恒,凶。”(《系辞下》第五章)“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彖下·恒》)“恒,德之固也。”“恒,杂而不厌。”“恒以一德。”(《系辞下》第七章)所以,他又引用南方人的话:“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须知巫医在古代是一项受人崇敬的社会职业,缺乏恒德的人不能担此重任。《周易》经文说:“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下经·恒·九三》)即不能持久地坚守道德理念,很可能招致羞辱。所以孔子才说:“这样的人当了巫医,那就不要去向他占问吧!”看来,如果把《论语》与《易传》的有关章句结合起来,“不占而已”的本意应当十分清楚。要知道孔子并非一般地反对《易》占,他认为:“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系辞上》)诚然,他也语重心长地指出,“玩占”应当观察对照事物的运动变化,合情合理地作出推断。因为“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系辞上》),运用智慧体悟经义,联系实际作出正确的占断,将启导与体现人的神明。因此,《论语》之“恒”与《易传》之恒同出一源,《论语》之“不占”与《易传》之释占并无矛盾。(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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