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云:“子不语怪力乱神。”实际上,孔子是尽可能地远离鬼神之议的。因为在天子、诸侯、士大夫以至庶民万众无不迷信鬼神的社会里,当祭祀作为礼仪的一个组成内容而被“慎终追远”地广泛举行着的背景下,他怎么可能理直气壮地去宣扬内心的“无神论”呢?于是聪明的孔子避实就虚,发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言论:“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吾不与祭,如不祭。”(3·12)“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11·12)一方面严厉批评那些到处求神拜鬼者:“非其鬼而祭之,谄也!”(2·24)另一方面则告诫弟子们:“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6·22)
晚年的孔子致力于传述《周易》,面对性命、天道、生死等议题,要求他从哲理上作出明确的阐解。在无法回避的情况下,孔子采取的方法是:整体论证,分层辨析,就实论虚,启发理性。他指出:“《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返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故知鬼神之情状。”(《系辞上》第四章)这番精辟的论述告诉人们:研究幽明、死生、鬼神之说,首先必须坚持“与天地准”的原则,以天地自然为根本依据,系统、完整地掌握其运动变化的道理。在此基础上,抬头观看日月星辰之天文,俯首考察山野川谷之地理,你就会懂得什么是幽暗,什么是光明。说到底,它们都不能离开客观存在的自然环境。关于“死生”,同样要联系到天地的本原、自然的规律:生为死之始,死为生之终,往复于天地之间,循环于自然时空,此外绝不存在某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至于“鬼神”,重要的是怎么下定义。孔子认为,构成人体生命基本要素的“精气”是实实在在的物质,所谓“游魂”,无非指游离于人体的精气,它仅仅意味着物质形态的某种变化,却不可能产生脱开物质存在形式而无中生有、能够作祟显灵的鬼神。由此而析鬼神之情状,其实只是对人体发生物质形态变化的一种想象。关于“神”,孔子在《易传》中还有许多阐释,如“阴阳不测之谓神”;“《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夫《易》,圣人所以极深而研几也。惟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惟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惟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等等。由此看来,“神”其实是人的感悟、人的精深理解、人的智慧达到了通晓事物运动变化规律的一种境界。所以孔子慨叹:“神以知来,知以藏往,其孰能与于此者?古之聪明睿智神武而不杀者乎!”最终他言简意赅地归结为一句话:“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从而直截了当地宣称“神”是人的智慧的化身,彻底摆脱了曾经在《论语》中时或流露的难言之隐。(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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