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立人道于天地之间,坚持以天为准,以人为本。人的根本在于其具有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特殊品质。人的共同的一般的品质即谓人性。孟子认为人性本善,荀子却说人性本恶,而他们的祖师爷孔子从未明言人性善恶,只是笼统地表态:“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西汉的董仲舒提出新论,他说:“人受命于天,有善善恶恶之性。”在西方,l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人性的首要法则就是要维护自身的存在,人性的首要关怀就是对于自身的关怀。大约过了一百年,马克思站在阶级分析的立场上明确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上个世纪,美国加州大学历史系教授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其名噪一时的《全球通史》中,以《历史对今天的启示》为总题,写了一篇《人性的本质》专文。他说:“历史记载表明,人类生来既不爱好和平,也不喜欢战争;既不倾向合作,也不倾向侵略。决定人类行为的不是他们的基因,而是他们所处的社会教给他们的行为方法。”他引述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都拉的研究结论:“人性是一种巨大的潜在性,会因社会影响而具有多种表现形式。”他还引述人类学家阿什利·蒙塔古的论断:“毋庸置疑,我们生来就具有基因所赋予的做出各种行为的潜能,但这些潜能变成实际能力的方式则取决于我们所受的训练,取决于学习。”
现在,让我们看看《周易》如何阐述人性。《系辞传》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它从实践道的高度提出了人性的哲学命题。其中主要包涵着下列四个要义。第一,人性同天地一样,有女有男,分阴分阳。人的阴阳是自然属性,即先天之性。它统一于宇宙自然之道,男女老少,均无例外。第二,人性的先天特征是,在阴阳推移、阴阳摩合中力求阴阳和合。第三,人性力求阴阳和合,反映着人的根本利益所在。这种利益的现实表现,首先在于保护生存,延续生命。《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此之谓也。所以,人性的本质可以概括为人基于生命和生存的趋利性。第四,实现上述潜藏的趋利性,客观上受着社会环境的制约和影响,从而不能不倾听社会的群体诉求,使趋利过程合乎公正有序,人人平等。如《文言传》所说:“利者,义之和也。”由此,人性自身也要求对先天的“任性趋利”作出必然的修正与完善。所以,《周易》在强调“成之者性也”的同时,首先强调“继之者善也”。“善”就是对人性的后天修正与完善。《系辞传》更明确提出:“成性存存,道义之门。”明确地把修正与完善人性同道德义理紧密地联系起来。(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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