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天演论:严复巧译少儿彩绘版

天演论:严复巧译少儿彩绘版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赫胥黎原著的书名是《进化论与伦理学》,严复翻译成中文之后把书名改为《天演论》。同样,严复通过在《天演论》中“添油加醋”,也把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由“西餐”完全变成了“中餐”。其次,严复在《天演论》中加进了马尔萨斯人口论,把这一社会学理论介绍到中国来。我在这里借用一下,来赞扬严复的译作《天演论》以及赫胥黎的原著《进化论与伦理学》,恐怕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天演论:严复巧译少儿彩绘版

正像赫胥黎想见到一个内部和谐的大英帝国一样,严复想看到的是一个外部强大的大清帝国。可以说,他翻译所有的西方经典著作,都是为这一目的服务的。他翻译《进化论伦理学》也是如此,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甚至不惜改变原著的内容。

赫胥黎原著的书名是《进化论与伦理学》,严复翻译成中文之后把书名改为《天演论》。当然,把evolution翻译成进化论、演化论或天演论,意思都差不多;关键是,“伦理学”跑哪里去了?过去有人“为尊者讳”(意思是避讳提起或刻意隐瞒自己所尊敬的人的一些过失或丑事),曾说严复只翻译了进化论部分,舍去了伦理学部分,因此将书名定为《天演论》。也就是说,《天演论》只节选了《进化论与伦理学》中的进化论部分。但这不是事实!

我在编写这本书的时候,将《天演论》与赫胥黎的英文原著进行了逐字逐句地对照,发现《天演论》也包括了伦理学的内容。那么,他到底为什么要在书名中故意略去“伦理学”呢?

我前面已经介绍过了,赫胥黎书中主要讨论了生物演化规律以及人类伦理的起源和演化,批判了把生物演化规律运用到人类社会中去。相反,严复却追随斯宾塞,反对把进化论与人类社会关系道德伦理分割开来,坚持认为人类社会跟生物界一样,都是按照进化论原则发展的。严复改变书名,正是要强调这一点。

一位专门研究达尔文学说的著名学者曾开玩笑说:达尔文学说像块豆腐,本身其实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关键看厨师添加什么作料。虽说这是一句玩笑话,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比如,达尔文的表弟高尔顿就在这块豆腐里加进了一些作料,便搞出了优生学。斯宾塞则弄出来个社会达尔文主义。同样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当年的英国殖民者用来为他们对外扩张找借口——优胜劣汰嘛,我吃掉你,活该!可是,当时面临被列强瓜分的中国,却出现了一位智者严复,用它来激励自己的民族要奋发图强、走富国强民之路。经过严复加入的作料之后,这块豆腐的味道变得又不一样啦!同样,严复通过在《天演论》中“添油加醋”,也把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由“西餐”完全变成了“中餐”。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严复加了些什么作料。

首先,严复在《天演论》中加入了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物演化规律照搬到人类社会的演化上,这跟赫胥黎的本意是完全相反的。

我在本书开头已经指出,虽然严复推崇达尔文和赫胥黎,但是他更崇拜斯宾塞。为了急于寻求解决当时中国日渐衰败的社会问题,严复求助于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理论。为此,他竟然把赫胥黎批判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进化论与伦理学》改成了宣扬斯宾塞的观点,企图起到刺激清廷推行变法维新的作用。

其次,严复在《天演论》中加进了马尔萨斯人口论,把这一社会学理论介绍到中国来。在《物种起源(少儿彩绘版)》中,我提到过达尔文提出自然选择理论曾受到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启发。但在《进化论与伦理学》中,赫胥黎也只是用马尔萨斯人口论来说明生物界的生存斗争。然而,严复的用意跟达尔文与赫胥黎是截然不同的。

严复的用意是警示国人:“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生物界与人类发展的普遍规律;中国再不猛醒、救亡图存的话,亡国灭种的日子就近在眼前了。

除了添加作料之外,严复还在“配菜”上花尽了心机:他在达尔文、赫胥黎、斯宾塞三者之间,根据自己的需要,相当巧妙地进行取舍。当他在《天演论》中需要强调生存斗争与自然选择时,他就大讲达尔文的“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生物演化规律。当他需要强调生物演化规律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发展时,他就采用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当他试图把伦理观念与儒家思想联系起来时,他就介绍赫胥黎的观点。

经过严复这样选材和“配菜”,再加上他用注释和按语的形式加入大量自己的观点,《天演论》就变成了一个进化论、社会达尔文主义以及救亡宣言书三合一的混合体。(www.daowen.com)

十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在《天演论》书前的“译例言”(相当于译者序或前言)里,严复首次提出了信、达、雅的翻译原则,这是100多年来每一个翻译工作者所努力达到的最高境界。“信”是指忠实于原文,“达”是指译文的文字通顺,“雅”当然是指译文的文笔优美。

根据我以上的介绍,乍看起来似乎严复本人连第一条“信”都远远没有达到。事实上,著名历史学家、台湾大学原校长傅斯年就曾说过,假设赫胥黎晚死几年,学会了中文,看看他原书的译文,定要在法院起诉严复的。

然而,事情远不是这么简单呢!

我将《天演论》与赫胥黎原著逐字逐句地进行了对照,发现严复真不愧为学贯中西的大师,他的英文造诣极高,中文就更了得啦!但凡他想忠实于原文的地方,他的翻译确实是达到了信、达、雅的境界。尤其是他的许多四字习语的运用,简直是出神入化。比如,把生存斗争与自然选择连在一起,翻译为“物竞天择”;还有“适者生存”“优胜劣汰”“保种进化”等等,翻译得真棒。不可否认,《天演论》的风行跟严复优美的文笔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其实,严复自己也坦白地承认,他的这种翻译方法不能叫“笔译”,而应该叫“达旨”(即传达了主要的意思)。我认为,《天演论》只能算是严复阅读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所做的读书笔记而已,严格说起来,连编译都算不上。因此,但凡不忠实原文的地方,并不是他没有弄懂,而是他故意为之。

傅斯年坚持认为,严复从来不曾对原作者负责任,只是对自己负责任而已。尽管傅斯年对严复译作的这一评价,基本上是话糙理不糙,但是,在100多年前的清朝末年,严复译作对中国近代史的影响怎么估计也不算过分。我们不应该用今天的眼光去苛求严复。

我们通常说历史是不能假设的。但是在西方,人们总爱好奇地问:what...if(假如……又如何)?

对于严复擅改赫胥黎原著的批评,前面已经介绍了很多。但我也曾多次这样问过自己:假如严复当年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翻译赫胥黎原著的话,效果又会如何呢?我想,至少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就会大打折扣。平心而论,如果没有严复加进那样充满激情的文字,如果不加进他结合中国国情的讨论,就不可能出现《天演论》风靡中国几十年的现象。

这两句诗原是韩愈称赞李白杜甫的名句。我在这里借用一下,来赞扬严复的译作《天演论》以及赫胥黎的原著《进化论与伦理学》,恐怕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当然,也可以改作:严赫文章在,光焰万丈长。

《天演论》与《进化论与伦理学》这两本书虽然内容与观点大不相同,但却有很多共同点:它们都曾有过重要的历史意义,也都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都依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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