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是英国崛起和全盛时期,工业革命所促成的科技与经济上的进步与繁荣,使英国成为当时的“世界工厂”以及世界头号强国和海上霸主。它的殖民地遍及全球,因此,又被称为“日不落帝国”。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问世,出乎达尔文意料的是,不仅没有引起他所恐惧多年的轩然大波,反而很快地被人们所接受。这里一个深层的原因即在于,他的“生存斗争、自然选择”的理论很快地被应用到人类社会中去,成了英帝国主义对外扩张的依据。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兴起,是达尔文本人所万万没有想到的。
斯宾塞不仅是19世纪英国最具影响力的政治经济学家、哲学家和进化论学者,而且是当时有名的独身主义者。据说,他曾跟一位朋友说过:“由于我选择独身,使某个地方有个女人现在生活得更幸福!”斯宾塞在18世纪50年代发表了一系列的学术著作和时政文章,一时间声名大噪。他当时的名气真的比达尔文及赫胥黎还要大!
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过,斯宾塞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鼻祖,是他提出了“(最)适者生存”。他认为,世间万物甚至整个社会(包括动植物、人类、语言文化等)都是在进化的,即都是不断地向好的方向或更高的阶段进化的——明天会更美好。跟达尔文与赫胥黎主张的生物进化论相比,有人把斯宾塞的这一理论称作普遍进化论。
作为政治经济学家,斯宾塞主张极端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学。他反对政府对市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他认为,像生物界的自然选择一样,市场后面也有一只看不见的手,那就是通过自由竞争的力量,来淘汰不适者,让适者生存。尽管资本家发了大财,失败者血本无归,工人们被压榨、剥削,但是公众享用了他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按照斯宾塞的伦理观,这是符合“生存斗争、适者生存”的进化论原理的,也是推进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是进步的、是好的。
然而,达尔文本人是不赞同把生物演化规律直接搬到社会学研究中去的。由于达尔文一贯避免与人正面冲突或卷入无休止的论战,他一直没有公开站出来反对斯宾塞的理论。你们猜一猜,谁会来替他干这件事?
赫胥黎有个外号叫“达尔文的斗犬”,他一直是站在第一线,为达尔文理论辩护的。有趣的是,斯宾塞也是著名的进化论学者;在宣传达尔文学说方面,赫胥黎与斯宾塞曾是同一战壕里的战友,而且私下也是好朋友。但是,现在赫胥黎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赫胥黎从一开始就怀疑斯宾塞普遍进化论预测的乐观图景。赫胥黎十分了解,维多利亚时代英国欣欣向荣的外表下,存在着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尤其在1873—1896年间,英国经历了工业革命以来历时最长的经济大萧条,失业、贫困和疾病带来许多社会问题,人们开始意识到:科技方面的一些进步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
到了1880年前后,赫胥黎对斯宾塞关于社会不断走向进步的断言越来越怀疑,两个老朋友之间的关系,也因此变得紧张起来。
他们争论的焦点不外乎是,赫胥黎并不否认社会与文化方面的进步,但是他不能赞同社会与文化的演化像生物演化一样,是生存斗争和自然选择的结果。对于斯宾塞来说,社会与文化的演化跟生物演化是一回事,即普遍进化论。而对赫胥黎来说,社会与文化的演化跟生物演化之间,是有矛盾冲突的。
以上我们讨论了赫胥黎写作《进化论与伦理学》的背景,接下来我们从两方面来回顾一下该书的要点。一方面,从“伦理的进化”这一角度来看,道德情感(即伦理)是否经过进化而来?另一方面,从“进化的伦理”方面考虑,既然从整体上说,生物进化过程中通过生存斗争和自然选择,动物和植物进展到结构上的完善,那么,是否意味着在人类社会中,人们作为伦理的人,也必须通过同样的方式(即生存斗争和自然选择),来帮助他们趋于完善?
如果伦理是经过进化而来的,而按照赫胥黎的说法,又是跟生物演化中自行其是(比如损人利己的行为)的本性背道而驰的,那么,这怎么可能呢?要么伦理是经过进化而来的,要么伦理不是经过进化而来的。如果是前者,斯宾塞就是对的,而赫胥黎就错了;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伦理究竟是怎么来的呢?(www.daowen.com)
小贴士:悖论是逻辑学里的一个名词,意思是“自相矛盾的命题(说法)”。比如,“我说的话是一句谎话”就是个悖论:如果我说的话是真的,那么我就是在撒谎;如果我是在撒谎,那么我的话就不可信。既然我的话不可信,那么“我说的话是一句谎话”看来就不是谎话……是不是有点儿绕人啊?另外,“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也是一个悖论。
一方面,赫胥黎不得不承认:从严格意义上说,就像群居的习性对很多动植物大有益处一样,人类作为群居的社会性动物,好的道德伦理也使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受益。因此,日益完善的伦理过程应该是进化总过程的组成部分之一。
另一方面,赫胥黎也指出,人类社会中绝对平等纯粹是乌托邦幻想而已,实际上是不可能存在的。
换句话说,在道德伦理层面,赫胥黎一方面要求人们跟自然界演化而产生的野蛮本性做斗争,另一方面要求人们承认并且调和天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异。
对此,他进一步强调:研究“伦理的进化”表明,虽然人类的道德伦理起源于最初在一起合作狩猎时,出于生存斗争的需要,然而在人类社会形成之后,社会成员之间的竞争就会变成“窝里斗”了,并在一定程度上将阻碍社会的进步,因此,互相帮助之风日益增长。
此外,道德教育、知识、社会组织等方面对人的影响也越来越重要。结果,在人类社会中,人们对享受资源的竞争逐步取代了先前在自然状态下的生存斗争。
按照斯宾塞的观点,所谓“进化的伦理”基于如下的前提:人类社会进化跟自然界生物进化一样,都是由生存斗争驱动的。因此,在“天赋权力”的美丽外衣下,让“生存斗争、适者生存”的规律在社会发展中不受任何节制;一个人只要不直接侵犯他人的权益,就可以为所欲为。
如此一来,人类社会跟自然界虎狼称霸的丛林还有什么区别呢?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如老弱病残、孤儿寡母、失业者、穷人等),竟被认为缺乏生存竞争能力而理应被社会所淘汰。对此,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犹如战斗的号角,唤醒了社会(包括哲学家们)的良知去摈弃斯宾塞式的进化伦理学。
赫胥黎从讨论古印度、古希腊道德伦理的起源与演化入手,质疑和批判了生物演化与社会进化之间的联系,展示了人类道德伦理的形成,非但不是被生物演化的动力所推动的,反而是要与之对抗的。
《进化论与伦理学》的发表显示,赫胥黎不仅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而且是一位伟大的人文学者。他在书中提出的一些问题,100多年来启发了无数的科学家与哲学家们去探讨和研究,有些问题至今依然是进化生物学与伦理学研究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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