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又从豆秆上爬了下来,回到了人间的普通世界里,他发现:这里不同于天堂上的仙境,丑恶的人比美丽的公主更为常见。在这里,工作与生活都很艰苦,而且与自身私欲的搏斗,比跟巨人的斗争更艰巨、更持久。千百年来,古人早在我们之前,也曾面临过类似的难题。古代的贤人和先哲们,也懂得宇宙过程就是进化,并知道这一过程中充满了神奇,也伴随着痛苦。他们也曾试图用道德伦理来教化民众,以求解脱人们的痛苦和烦恼。其实,这就是人类告别动物界的过程,也是人类文明的进程。
我们常说要讲文明、讲礼貌,你们有没有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文明呀?
文明的定义表面上看起来很复杂,而且不同的学科(比如历史学、社会学、考古学等)对文明的定义也不完全相同,但最重要的一点是共同的:文明与野蛮是对立的。
人类从最初的野蛮状态达到现在的文明状态,中间经历了好几百万年漫长的时间。而这期间的大部分时间里,人类仍处在野蛮或半开化的状态中,直到文字出现,才进入了文明时代。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在享受社会文明成果的同时,也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人类处于游猎阶段时,晚饭吃什么取决于当天能否捕获到猎物,那时的人们饥一顿、饱一顿,为填饱肚子而整日奔波。进入农耕社会之后,食物开始有了稳定的来源;到了生活富裕的今天,太多的快餐店、过剩的营养,给人类带来了许多“富贵病”,比如肥胖症及心血管疾病等。同时,由于文明进步、生物科学与医学的进展,人类寿命大大延长了,因而人生的老年阶段也随之延长,老年疾病折磨着许多老人,并且连带着拖累很多家庭。此外,人类对物质文明的不懈追求,污染、破坏了自然环境,比如由此引起的沙尘暴和雾霾,也给人们带来极大的困扰。
从精神方面来说,社会文明程度越高,人们受教育程度也越高,文化也就越高。像前面提到过的“人生识字忧患始”,这样一来,人们所体验与思考的东西也越来越多。这种感觉的磨炼与感情的丰富,既给人们带来了许多快乐,也带来了不少忧虑、痛苦甚至恐惧。那么,人们怎样试图去缓解和排除这些痛苦呢?
古希腊有位著名的哲学家叫苏格拉底,传说他有位凶悍的老婆,常常跟他胡搅蛮缠,还会无理谩骂他,甚至有一次在大骂他之后,还往他头上泼了一盆水。据说,邻居都看不下去了,问苏格拉底为什么听凭老婆这样无礼却不发火,他自我解嘲地说:“一阵雷电之后就会有一场倾盆大雨,这是符合自然规律的。”
苏格拉底还有一句劝男人成家的名言:还是结婚吧。如果你找到个贤惠的妻子,你会很幸福;若是找的老婆是悍妇的话,你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哲学家。
苏格拉底的这番话,真可以说是夫子自道。同时,也从一个方面说明,痛苦与忧患有时确实能促进人们的哲学思辨和宗教想象力。
大约2500年前,是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也是产生中国诸子百家的时代,涌现了我们耳熟能详的孔子、孟子、老子、庄子、墨子、荀子等。差不多同时,印度有释迦牟尼,在西方则有古希腊的很多著名的哲学家。东西方古代的伦理体系就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在《天演论》余下的章节里,赫胥黎主要介绍了古印度与古希腊的宗教和伦理体系。
这一伦理体系中最古老的核心成分之一,恐怕要算正义的概念了。
原始人类在狩猎活动中,为了捕获较大的猎物或猛兽,靠一个人的力量往往是不够的,常常需要跟其他人一起合作才行,因此,这就形成了最初的社会(即群体组织形式)。经过相互配合、共同努力而捕获了猎物之后,大家在一起公平分配:贡献大的可以多分到一些肉。如果分配是公平的,就算公道,也就是正义的;否则就是不公道或非正义的。
其实,不仅是人类,狼也是成群猎食的。虽然狼生性凶残,但它们在逐猎时,绝不会自相残杀,这是它们在生存斗争中长期领悟出来的相互谅解,是为了共同的利益所达成的默契。缺乏这一点,它们是无法在一起猎食的。
人类组成了社会,人与人之间交往和相处,要遵守一定的行为准则,否则社会就不会安宁。
比如,幼儿园一个班里有20个小朋友,老师在教室后排的一张桌子上的盒子里放了20颗巧克力糖,让每个人分别到后面拿一颗糖。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只拿一颗糖的话,刚好班上每个同学都能拿到一颗糖。假设其中有一个贪吃的小朋友偷偷地拿了两颗糖,那么当最后一个小朋友去时,就会发现盒子里的糖已经被拿光了。这下子该怎么办?
那个多拿了一颗糖的小朋友,没有遵守规则,不仅对没有拿到糖的那个小朋友不公道,而且可能引发小朋友中的相互猜疑:究竟是谁多拿了一颗糖呢?这样一来,就会使一些并没有多拿那颗糖的小朋友受到无端的怀疑,并因此可能引起小朋友间的纠纷。所以,这种行为是不道德、非正义的。
由于老师只有20颗糖,而没有拿到糖的最后一个小朋友恰恰是班上最腼腆的小女孩。于是,就有小朋友主动要把自己的那颗糖让给这个小女孩。(www.daowen.com)
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大概会做两件事。首先,老师会公开表扬让糖的小朋友。其次,私底下找出那个多拿了一颗糖的小朋友,然后耐心但严肃地指出其错误的危害性并给予适当的惩罚。考虑到这个孩子是未成年人,而且可能也是初犯,老师应该替这个孩子保密。
总之,表扬和奖励谦让的美德,批评和惩罚不公道、非正义的行为,不仅是维护正义的手段,而且能确保大家遵守共同的行为准则或约定。否则,人心就会变坏,社会就会涣散。下面让我们再来看一个稍微不同的例子。
这个问题原本是很容易回答的:当然应该去扶啦!
然而,事情远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近些年来,很多地方都出了这种事:老人摔倒在地,有的过路人出于好心,把老人扶起来或送往医院,结果反被老人或老人的家属讹上,说是被该人撞倒的,并索赔医疗费及损失费。个别案件甚至被法院判定老人胜诉。这类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按照赫胥黎依据动机的观点,这类案件似乎就比较容易解决。因为从动机上来说,过路人没有把老人撞倒在地的动机和理由。如果他是无意中把老人撞倒的话,他把老人扶起来并送往医院,说明他是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好人,否则早就逃之夭夭了。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说明老人是被此人撞倒的,必须判定此人是做好事的好心人。
老人摔倒有一种情况是心脑血管疾病突发所致,这时候如果缺乏急救常识,贸然去扶的话,可能会好心办坏事——加重病情。即便如此,也必须参考动机来进行赏罚。从善良的动机出发做出的事,即便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也应该予以一定程度的肯定。只有这样,才能伸张正义、弘扬良好的社会风气。
扶起摔倒在地的老人,通常称为“善举”;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做好人好事”。按照前面提到的赫胥黎的动机论,凡是从正确的动机出发所产生的行为,就叫作正直的或正义的。也正是从这方面着眼,古代的贤人(不论是中国的还是印度的,或希腊的)才得出了“善”以及“公正”等概念。
然而,这是人类伦理法则的概念。在人类之外的生物界里,不论生命是快乐还是痛苦,都没有善和恶的概念。比如,武松在景阳冈上打死的那只老虎,曾吃过很多人,但是,对于老虎来说,这是它生存斗争的需要,不吃人就会挨饿、痛苦;如果它有人类的善恶观念的话,可能就会饿死。老虎吃了人,肚子饱了,会很快乐,绝不会感到内疚。因此,老虎是不可能承受功和罪的。
可是,人类就不一样啦。各个国家、各个时代的有识之士都承认:如果不对破坏伦理法则的人给予惩罚的话,邪恶就会抬头,正直善良的人就会遭殃。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道德伦理的公平正义与否,并非黑白分明,也不是用上面提到的赫胥黎的动机论就一下子能判定的。
在古希腊悲剧中,上述一类伦理困境以及它所反映的难以捉摸的非正义性,似乎是共同的主题。在《俄狄浦斯王》剧中,俄狄浦斯是位心地纯洁的王子,也是破除了人面兽身的怪物斯芬克斯所设谜语的义士。由于命运的安排,他自小被父亲抛弃,因此不认识自己的父亲,长大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杀了自己的父亲并娶了自己的母亲为妻。他所犯下的乱伦大罪,受到天谴,他刺瞎了自己的双眼、急速毁灭。
同样,在莎士比亚的经典悲剧《哈姆雷特》中,也有类似的伦理困境。
哈姆雷特是丹麦王子,原本是个完美的理想主义者。可他后来竟发现叔父篡夺了他父亲的王位并娶了他的母亲为妻。为了替父报仇,他杀死了叔父并且羞辱了乱伦的母亲。最后,他却为了正义而被奸人所害。
上面提到的这两个悲剧,既反映了古代的命运观,即命运是不可抗拒、无法改变的,也是不分善恶的,同时也反映了人们脑子中的一种信念,即冥冥之中似乎有一尊“神”或“上帝”高高在上,主宰着人们的命运并且掌控着惩恶扬善的大权。
在这个问题上,不管是东西方,不管是希腊人、犹太人还是印度人、中国人,似乎都有比较一致的看法。虽然自然界崇尚“物竞天择”,对伦理道德漠不关心,但是,人类社会却有个伦理裁判庭,立功受奖与犯罪被惩罚,是社会公正的保障,也是各种宗教兴起的原因。
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原本是应牛津大学邀请进行的“罗马尼斯演讲”的讲稿。
按照罗马尼斯基金会的规定,赫胥黎这一演讲,应避免涉及宗教或政治上的问题。但讨论伦理学而不涉及宗教,是不可能的,因此,赫胥黎说他得跳鸡蛋舞(即蒙着眼睛在布满鸡蛋的地上跳舞)。因此,他打了个擦边球,避开可能有争议的西方教派,改谈佛教的伦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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