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有位叫李绅的诗人,写过两首怜悯农夫的小诗:“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前一首揭露了封建社会的不平等:农民辛苦劳作,虽然粮食丰收,却被饿死。后一首教育我们粮食来之不易,要珍惜农民的劳动果实。从演化论角度,我对这两首诗做以下的“歪解”。
如果你春天撒下一粒种子,不管不问的话,到了秋收季节,别说是收“万颗子”了,恐怕连收十颗子也悬。我们知道,在自然状态下,一棵树或一根草,通常产出千百颗甚至上万颗种子,以确保有那么一两颗会成活,这是自然界“广种薄收”的模式,这显然是为生存斗争所迫,也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那么,要想“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的话,必须采取“锄禾日当午”这样“精耕细作”的模式:农民伯伯在春天撒下种子之后,还要经常到田里去浇水、施肥、杀虫、除草。“锄禾”不仅是除草,有时也可能是间苗。间苗就是为了庄稼长得好,把多余的幼苗除去,使幼苗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生长期间为了争夺有限的养料和水分而互相打架。其实,这也是一种人工选择的方式。
前面我对唐诗的歪解,也印证了赫胥黎先前所说的“没有生存斗争,自然选择就失去了动力”。优胜劣汰是物竞天择的最高信条,赫胥黎家后花园墙外的荒地,在自然状态下,听任万物自生自灭,强者生存,弱者灭亡。在外面的荒野上,各种生物无限制地繁殖,于是成百上千的生物为了有限的生存资源和空间而殊死搏斗。自然界以冰霜、干旱、病虫害以及天敌来消灭弱者和不幸者。幸存者除了具备强大的生命力之外,还要有灵活的适应性以及好运气。然而,发生在花园里面的情形就完全不同了。
像农民伯伯在田里间苗一样,园丁在花园中也限制植物的繁殖,给每一株植物留足充分的生长空间和养料,保护它们不受严霜及干旱的摧残,不被外来的动物侵害,也就是说,尽力排除一切引起生存斗争的条件来消除那种斗争。如此一来,主人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瓜果蔬菜和花卉。
看到这里你们也许会问:既然生存斗争终止了,那么这些植物还有可能向前发展和演化吗?
生物演化的物质基础是遗传与变异,自然选择只是一种选定某些有利的变异并把它们保存下来的手段而已。虽说生存斗争是自然选择的驱动力,但它只是实现自然选择的手段之一。人工栽培的瓜果蔬菜与花卉不是由于生存斗争而自然选择出来的产物,而是人工选择的直接产物。因此,只要遗传变异不停(事实上也绝不会停),这些植物便可能继续演化或被改良。
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名称有什么关系呢?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芳香如是。”(What’s in a name?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smell as sweet.)玫瑰又称刺玫花,原产中国,白居易有“菡萏泥连萼,玫瑰刺绕枝”的名句(意思是:荷花虽美,但花萼与泥相连;玫瑰虽香,但枝上被刺缠绕)。由于玫瑰花美丽芳香,成为几乎遍布全世界的栽培花卉,经过长期的人工选择、培育和杂交,现在世界上玫瑰的品种超过15000种。这说明只要遗传变异存在,缺乏生存斗争、娇生惯养的玫瑰花照样会演化发展。同样,在人工栽培下,野生甘蓝变成了卷心菜、大白菜和西蓝花。
通过前面一系列的例子,我们看到:在自然状态下,生物必须调整自身以适应现实的环境条件,否则就会在生存斗争中被击败。而园艺,则是通过人工来调整环境条件,使它满足园丁所培育的植物生命类型的需要。后一种情况,是人类跟大自然对抗中偶尔取得一些小胜的实例。但如果就此认为“人定胜天”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赫胥黎指出,人类能控制自然的范围是有限的。如果恐龙生活的白垩纪时代的极度干旱和炎热的环境在地球上重现的话,恐怕最灵巧的园丁也不得不放弃种植苹果树!如果冰河时代的环境再次出现的话,那些露天的龙须菜苗床以及南墙边上的果树,都会被活活地冻死。“人定胜天”岂不是痴人说梦吗?(www.daowen.com)
严复则加进了他自己的例子:如果某一园林位于大河附近,遇上洪水泛滥、堤坝溃决,房屋连同园子全被洪水淹没,这时主人连自救都顾不及,哪里还有心思拯救水淹的园林呢?
所以,大自然的威力是人力所无法控制的,人力战胜自然的例子是比较少的。
我前面曾经提到,严复翻译的《天演论》把赫胥黎原著《进化论与伦理学》的第一节分成三节;因此,我这里所说的《天演论》前六节实际上是《进化论与伦理学》的前四节。《天演论》的前三节(即《进化论与伦理学》的第一节)介绍了自然状态(即原生态)的演变以及生物演化论的原理。后三节介绍了花园里的人为状态,并借此讨论了自然状态与人为状态的较量以及自然选择与人工选择的抗衡。
●所有的植物和动物都会出现可遗传下去的变异;没有遗传和变异,就不可能有演化。
●每一个微小的变异,只要对生物有利就会被保存,凡是有害的就会遭到清除,这就叫“自然选择”;没有自然选择,就没法解释为什么有的变异会消失,而有的变异却会被保存下来。
●所有的生物都趋向于无限制地进行繁殖,而大自然的食物来源和生存空间却是有限制的,因此,为了争夺有限的食物和生存空间,大自然中生存斗争无处不在;没有生存斗争,自然选择的动力就会消失,但人工选择可以取而代之。
像赫胥黎家的后花园那样的人类精心打造的园林,总是趋向于被大自然的力量所破坏。大自然似乎总是要恢复它的粗犷与放任自流,而人类也总是要奋力与大自然抗争。从中国古代的大禹治水到19世纪在埃及修筑的苏伊士运河,都是人类战天斗地的例证。“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的豪言壮语,虽然激励人们的斗志,但是人类的力量在大自然面前常常显得很单薄。“万里长城今犹在”,但留下来的只是断垣残壁而已。尽管如此,赫胥黎依然坚持认为,人类不能被动地听任自然摆布,人工要跟天工较量,人工选择可与自然选择抗衡。严复则赞同斯宾塞的观点,即人类要遵循自然之道,顺从天性。其实,双方至此为止的讨论,并不在于人类对大自然的态度上,而是为后面的争论打伏笔、做铺垫呢。
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中,严复接受斯宾塞的学说,认为:人类也是有机体,跟自然界的其他生物一样,因而生存竞争、自然选择的法则,也同样适用于人群中。生物演化论完全可以运用到社会发展中去。然而,赫胥黎却强调:人类社会的伦理关系,与生物演化的法则不同,人类具有高于一般动物的天性和感情,能够互相帮助、互相爱护,不同于自然界的生存竞争。因此,社会才不同于自然,伦理学才不同于进化论。让我们接下来去探索双方“在乎山水之间”的本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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