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在对公共体育课程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时,要想取得良好的成效,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具体来看,高校公共体育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目标性原则
目标性原则指的是高校在对公共体育课程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时,需要明确所要实现的课程目标。只有围绕着需要实现的课程目标来开发与利用公共体育课程资源,才能确保最终进入高校公共体育课程的资源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继而保证高校体育教学取得预期的效果。
通常来说,不同的目标指向应该对应开发、利用相应的公共体育课程资源。但是,由于公共体育课程资源本身具有多功能的特点,这使得同一公共体育课程资源可以为多个目标服务。这就要求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认真分析与此目标相应的公共体育课程资源,认识与掌握它们各自的性质和特点,寻求最有助于实现该目标的公共体育课程资源开发途径。
(二)健身性原则
高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增进学生的身体健康,因而高校在对公共体育课程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时,必须遵循健身性原则。基于此,高校所选择的公共体育课程资源要具有健康价值,或者说具有健身性,有利于学生进行身体练习,继而达到增强学生体质、增进学生身体健康和提高学生体育素养的目的,为学生将来的生活和工作奠定良好的身体基础。
(三)科学性原则
高校在对公共体育课程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时,必须要遵循科学性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高校所开发与利用的公共体育课程资源要有助于学生体育能力的培养,并能有效地为学生的健康服务。
第二,高校所开发与利用的公共体育课程资源中应蕴含一定的体育文化,使学生在提高体育技能、增强身体健康的同时,丰富自己的文化知识体系。
第三,高校在开发与利用公共体育课程资源时,必须充分尊重公共体育课程资源本身的属性。若是违背公共体育课程资源本身的属性进行开发与利用,是无法取得理想效果的,甚至可能适得其反。(www.daowen.com)
(四)可行性原则
高校在对公共体育课程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时,可行性也是必须要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高校在开发与利用公共体育课程资源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学校所在地区、学校自身、学校体育教师队伍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确保在时间、空间、人力、物力等方面具有现实可行性。否则,公共体育课程资源即使再好、再科学,也无法应用于高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之中。
第二,高校在开发与利用公共体育课程资源时,要尽可能利用当地条件和优势,就地取材,避免现有体育器材设施的闲置和浪费。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确保开发与利用的公共体育课程资源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另一方面可以减少高校在公共体育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之中的资金投入,毕竟高校的教育科研人员短缺,教育经费也是比较短缺的。
第三,高校在开发与利用公共体育课程资源时,要确保其是安全的。也就是说,高校公共体育课程资源在成为体育课程的一部分后,应尽可能不会隐含不安全因素。若是不安全因素是不可避免的,如攀岩、游泳、滑冰、武术等体育课程资源,则要提前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尽可能将危害降到最低。
(五)主体性原则
高校在对公共体育课程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时,必须要遵循主体性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高校在开发与利用公共体育课程资源时,要注意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学生等资源开发主体的自身优势。比如,所选择的公共体育课程资源有助于体育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教学技能和教学经验等。
第二,高校在开发与利用公共体育课程资源时,要确保其在转化为公共体育课程内容后,能够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体育课程教学之中。
第三,高校在开发与利用公共体育课程资源时,要注意引导学生认识、体验和比较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文化差异所形成的独特项目,如蒙古族的摔跤、东北的溜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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