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为数不多的诗歌写作中,“蚂蚁”出现的频率却不少,其中有两首尤为我熟记,一首是《透明的蚂蚁》,还有一首是《打听一只蚂蚁的途径》。那么,到底是什么东西促使我抛弃宏大的抒情,却偏偏对这随处可见的小不点情有独钟呢?说来你也许不信,我小时候与大多数同龄孩子一样,喜欢童话、梦想,所不同的是相比之下我更喜欢沉溺其间,记得有一次我和同班同学为做好事,在大街上觅得一个机会:推手拉车。一车沉甸甸的瓦砾,被我们十余只小麻雀七嘴八舌地弄到郊区,那样子像煞一伙蚂蚁载着一块面包屑,簇拥着将猎物搬运至目的地。卸了货,该返校了,然而我却有了另外的想法:我想一个人回家。于是,趁同学不备,匆忙躲入一矮墙垛中,等待他们离开。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做法多么自私。但相比独自一人在夕阳下回家的快乐,那愧疚又算得了什么!我当时一边踢着石子,一边却游思千里,我想到:我多像一只离群的蚂蚁……是啊,如果从成年人的角度去描述那个黄昏,该加上哪些形容词呢?“纯粹”的蚂蚁,还是“渺小”的却无所不包的“蚂蚁”?总之,那个黄昏成了我记忆中的一座岛屿。
这就是我对蚂蚁偏爱的全部理由,因了这份特殊的情缘,我也偶尔爱屋及乌,对别人笔下的蚂蚁格外关注。前些日子,一个叫李森的诗人写了一首诗《蚂蚁》。里面有这样的句子:“这只蚂蚁,刚刚从一个黑透的夜中出来/黑透的地方,那是一个视觉的禁区,从来没有人会看见/它来寻找杏树下的一朵阳光,一块水晶石的灵魂……”应该说,它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心灵里珍藏的蚂蚁与诗人笔下的蚂蚁那么相似,仿佛我一直在寻找的语言有人替我说出了。无独有偶,最近的《南方周末》芳草地副刊也登了一首朱朱的《蚂蚁》,他们就像两个与我玩捉迷藏游戏的童年伙伴,在躲藏了二十年后,现在竟然约好了似地突然从两个方向自记忆的草垛中窜出来,向我吆喝。我有点力不从心。我一直在淡忘的记忆原来是一场骗局,现在,它靠一只蚂蚁的嘴巴说出了比过去响亮得多的言辞。可以说,它击中了我记忆的要害。
朱朱的《蚂蚁》是这样描述的:
你用该死的力量
在夏中午后的沉沉睡意中(www.daowen.com)
翻过一座山丘
遗弃了同类
我不禁潸然泪下(当然在心灵里,那座岛屿上),因为,那只蚂蚁分明是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