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拾穗的趣事,已然很久远了。在城市里居住,又终年不见田野,不知道如今的乡村里是否还流行着拾穗的风气。唯一可以慰藉记忆的是米勒的那幅有名的《拾穗》,它似乎还依稀见证着那永恒的过去时光。画面中那在秋日收割后旷远的田野中俯身捡拾的身影,带着永远的沧桑感,像一把刀子割开了你平静的胸膛,让你的热血忍不住想流经家园,幸福地疼痛在大地的中央。
读阿根廷作家胡·科塔萨尔的《跳房子》,写到女主人公玛伽有这样一个怪僻,就是无论什么东西掉在地上,她总要捡起来。因为她相信如果不拾起来,就会发生不幸的事,不是发生在她身上,而是发生在她亲爱的某人身上,这个某人名字的头一个字母必然是落地之物名称的头一个字母……多年来,她遵循它,几乎将之奉为信仰。于是玛伽的行为就被套上了有浓重宗教色彩的光环,神秘而富有魅力。
不禁想到,捡,或许正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姿态,特别是当它总与丢对立起来的时候。人之一生,会丢掉许多东西,有人眼睁睁看着它消失,而有人则幻想失而复得,他必须俯身。捡,何尝不是人生之策略,它需要勇气与智慧。看看那个《跳房子》中同样神经质的“我”,他捡的姿态多么令人发笑,“……一块方糖从我手中滑落,滚到了离我们很远的一张桌子底下……”于是,“我”没有请求允许就趴到地上,开始在人们的鞋子中间寻找方糖。一位侍者以为“我”掉了贵重的东西,也加入了找的行列。等到人们恍然大悟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恼火极了。但只有“我”把糖块紧紧攥在手掌里,似乎是一种胜利。读到此,显然我已经粗略地把握了作者的用心。它远远超越了笑话,而将“捡”作为一种精神状态来描摹,它的寓意是意味深长的。不是吗?捡不在乎你丢的是什么,而在乎捡回来,这是对人生一种豁达的态度。我国古代哲学思想中也有类似的东西,所谓浪子回头,阐述的正是这种失而复得的意识。它肯定亡羊补牢的价值,因为“丢”几乎是人类的天性。
再细细品咂《跳房子》,发现它实际上通过一个拉美人到西方文明的天堂——巴黎后与环境的格格不入,来揭示西方文明对人性的扼制。它以一种捡拾的姿态遭到围攻这样的寓言手段来反证捡的可贵。人生是一次次的捡拾,从具体的方糖、麦穗到抽象的事物,而这捡,必须俯身,手指触电,人类通过捡而与泥土的关系更加亲密了。捡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对于泥土的虔诚。那位寻找方糖的“我”,几乎要跪下来,爬着捡拾……这种姿势是原始的、真实的,因而它遭到虚荣的西方贵族社会的唾弃,这很正常。(www.daowen.com)
而捡的可贵之处在于它重视了丢,因而也重视了大地。它是一种宗教。因为它不忍心让破碎的肮脏的东西留给大地,它了解大地是清白的,于是它要求人类弯下腰,像赎罪一样向大地先鞠一个躬,然后才将大地的面孔洗干净。让完整的大地保持完整的清白。不是吗?那些收割后的拾穗者,将人类留下的麦粒拾干净,是为了将完整的大地交还给大地。这是对大地彻底的尊敬,是对下一个播种季节的尊敬,因而也是对自身的尊敬。
那些被资本和利润哺乳的西方绅士们,是无论如何不会理解“捡”的神谕般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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