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本体是艺术形式与形态背后的特质。简而言之,戏曲的艺术本体是使戏曲成其为戏曲的东西。从剧种分类的角度而言,地方剧种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其所使用的声腔与方言。也就是说,音乐是区分地方剧种的关键所在,但是音乐却并非是一种地方戏曲具有的本体特征的全部所在。除了声腔和方言的使用,一种地方戏曲具有的特定的艺术精神、审美的趋向与文化、民俗的含义都是它在严格的艺术本体概念之外更宽泛的范围之内的东西,而戏曲中的习俗,也不仅仅是一种约定而成“俗”的东西,其对于戏曲本体也具有功能和意义。因为戏曲习俗是戏曲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它反映着艺人的生活状态与思想观念,它的产生和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文化意蕴,且与戏曲的本体有着内在的一致性。
(一)戏曲习俗的调节功能
戏曲习俗的功能指的是它在行业的存在和演出的实际中发挥的作用和效能。戏曲习俗首先具有的是调节的功能。戏曲艺人旧名优伶、倡优、俳优等,这些特有的名词从它标志着一种职业而诞生之日起,就一直被视为贱业而具有贬义的感情色彩。先秦两汉时期,优伶是瞽者和侏儒充当的一种供封建统治阶级调笑和享乐的奴隶。优伶在当时还不能算作是一种专门的职业,因为这类人是依附于宫廷贵戚的豢养而存在的。宋元时期,随着市民阶层的扩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职业戏曲艺人作为一个成熟稳定的社会阶层出现了,但是艺人的身份始终被视为贱业。当时演员演出的娱乐场所——勾栏被后世作为妓院的别称;记述演员演出生活的书籍名为《青楼集》;艺人自主创作的戏曲作品被文人侮辱性地称为“绿头巾词”。直至明清两代,社会舆论对倡优仍十分歧视,“此种人若邑内有之,启人奢淫,宜驱之,不许在境”。很多大户人家还把所谓正人君子对倡优所持的态度写进家训,如“既称义门,进退务尽礼,不得引进倡优,娱宾狎客,上累祖考之嘉训,下教子孙以不善”等。从事戏曲演出的艺人已经为社会所鄙夷和歧视,因此戏曲行业流行“内群婚配”,即“指中国古代的优伶主要是在自身的团体和阶层中间来寻找配偶,婚姻的缔结常常是在内部自足的”。这是整个戏曲行业内部的普遍现象。梨园世家的出现,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对于这种现象,著名的社会学家潘光旦还专门撰写《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文章对近现代优伶的家族世系情况做了考察和研究,文中写道:“歧视的结果,便使他们在社会里成为一种特殊的阶级。在心理和生理两方面,都是一种演化论者所称隔离的现象。”焦菊隐先生对艺人的这种内婚现象解释为“这些伶人,因为受到公众舆论及整个社会的非议与鄙视,而慢慢孤立起来,形成一个特殊的阶层,因而他们只有在内部之间彼此通婚。就这样,他们越来越与世隔绝,最后终于同其他阶层采取不合作态度”。
分析了艺人的社会地位与相应的心理状况之后,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行业的习俗会对艺人的群体心理产生一种调节的作用。我们以戏神崇拜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中国传统社会素有“三百六十行,无祖不立”的说法,戏曲行业也是如此。这些行业信仰的产生是艺人精神上的需要、情感上的需要,因为这种共同的行业神崇拜使艺人产生亲情认同和对所属的群体的皈依感,从而成为维系艺人群体的精神纽带。行话的使用也是一样,行话是为了适应特殊的需要而创造并传承延续的行业语言,各个行业的工匠几乎都有自己的行话,其使用的目的在于使艺人的演出与游艺神秘化,增加技艺的封闭性和使行业充满人为的神秘感,从而维护本行业的基本利益,具有组织防御作用。所有这些与其说是行业组织,不如说是社会底层群落的一种生活方式,艺人们的精神世界、生存意识与生存方式都通过这些扭曲变异的规则得到了表现,这些看似奇怪的禁忌和习俗背后是他们面对社会压迫的反应。艺人通过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来替代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他们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满足的种种需求,通过群体的调节来补偿,并通过这种心理补偿的方式达到心理的平衡。从这点上讲,戏曲习俗的产生最直接的原因除了满足行业生产的需要,就是服务于艺人的生存,这就是戏曲习俗具有的调节功能。(www.daowen.com)
(二)戏曲习俗的规范功能
如前所述,由于社会观念对戏曲从业者的轻视,艺人以个体存在尤其是一个人的存在形式是很少见的,基本上也是不可能的,而是以各群体的形式出现在大众面前的。大众对待艺人群体的态度促使全体艺人用自律来自觉维系这个行业的声誉,一个群体如果要求被社会认同,就需要建立使之能够正常运转的规范的行业规律,所以行业规则应运而出。社会规范不是单一的片面的,法律、道德也是准则和要求,将这种要求细化到艺人来讲,戏曲习俗的行为规范对艺人的约束力也应该是最行之有效的。
戏曲习俗的规范功能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规范艺人的思想道德行为,二是演出规范行为。演出的质量是使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这些规则也有利于处理艺人与艺人之间的关系、艺人与观众之间的关系,有了这些约定成俗的东西,艺人才能够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障演出活动的顺利进行。因此也可以说,戏曲习俗的本质就是一种演出制度。行业习俗中也同样体现着这种规范的功能,比如严格的师承制度,旨在用拜师的程序与标准表现师承制度的严肃与严谨。艺人为了谋生就格外重视自己的技艺,用严格的师承来保障自身的艺术水平,从而达到规范演艺的目的。尽管这样做也有因行业的封闭而影响技艺传承,阻碍了生产技艺的交流与传播的负面影响,但艺业传承本身所体现出来的严格性和纯粹性,也使得戏曲艺术的流脉清晰,技艺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保留和向下传递。戏曲习俗是服务于生产实践的,规范功能是它产生的一个原因之一,也是约束和限制艺人行为与意识的一种需要。所以说,戏曲习俗的本质不仅仅是一种群体的民俗,更是艺人群体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和语言行为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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