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亦为民间文化的别称,泛指某民族或某社会群体较为稳定的文化事项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且代代相传,亦可概括为民间所流行的风俗、习惯。日常生活中会形成生活的民俗,传统节日的民俗包含在传统节日中,社会组织有社会组织民俗,人生成长的各个阶段也需要民俗进行规范——结婚时要按照一定的婚礼仪式和流程进行,求得大众的认同。民俗也普遍存在于精神世界——众多生活中的禁忌比比皆是:大年三十至初二,家中不许扫地,一旦进行洒扫将会破坏来年的运气和财运。“民俗”一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曾多次出现,如《礼记·缁衣》:“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管子·正世》:“料事务,察民俗”;《汉书》:“变民风,化民俗”等。古人所谓“民俗”,实为“民间风俗”的缩语。对于“民俗”的解释,《周礼》中所述:“俗者,习也。上所化曰风,下所习曰俗。”阮籍《乐论》也有描述:“造始之教谓之风,习而行之谓之俗。”按此说法,“风俗”中的“风”字,是指自上而下的一种教化,或指用来提倡和推广的一种社会风尚;“俗”字,是指众人对这种教化或风尚的传习与实施。这是从道德教化的角度来解释风俗的。另据唐代孔颖达所疏:“《汉书·地理志》云‘凡民函五常之性,而有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是解风俗之事也。风与俗对则小别,散则义通。”按此释义,“风”是指人们因不同的自然条件而养成的秉性、风习;“俗”是指人们因不同的社会环境而形成的好恶、习尚。当今我国民俗学界的解释,风俗即“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生老病死、衣食住行乃至宗教信仰、巫术禁忌等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行为规范”(《中国风俗辞典》)。这种“行为规范”,实际上是经过“人相习,代相传”而长期传承的一种社会行为模式,它积淀于群体心理,表现于群体行为,为社会群众所自觉遵守,并不需要行政命令和法律规定。就风俗存在的社会范围而言,在全民族称为“国俗”;在地方称为“方俗”;在民间则称为“民俗”。
在人生过程中有四个非常重要的仪式,即诞生礼、成年礼、婚礼、葬礼。在这四个仪式中,又数婚礼和葬礼时用乐最为常见、隆重。民俗通常可以划分为经济的民俗、社会的民俗、信仰的民俗和游艺的民俗。(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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