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东方制度文明对四大发明的影响

东方制度文明对四大发明的影响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古代中国在制度文明方面,也是先进的,适应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中国制度文明对周边国家的影响,是中国文化对东方文明影响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对被影响国家的历史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日本是最早较为全面地学习和模仿中国唐代制度文明的国家。大化革新所确立的各项制度,明显地受到唐代法令、制度的巨大影。

东方制度文明对四大发明的影响

古代中国在制度文明方面,也是先进的,适应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文明,特别是中国唐代所确立的制度文明,包括官制、学制、法制、礼制、田制和税制,为周边国家主要是日本、朝鲜和越南所欣赏、羡慕、学习和模仿。中国制度文明对周边国家的影响,是中国文化对东方文明影响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对被影响国家的历史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

日本是最早较为全面地学习和模仿中国唐代制度文明的国家。日本大化革新的主要内容,就是学习唐代的先进制度,确立适应当时日本封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个方面的制度。这次革新从公元650年(大化元年)开始,到701年(大宝元年)颁布《大宝律令》才告完成。大化革新所确立的各项制度,明显地受到唐代法令、制度的巨大影。

在官制方向,日本在大化革新后所形成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中央设置太政大臣、左大臣、右大臣,相当于唐朝的太师、太傅、太保;中央设有中务、式部、治部、民部、兵部、刑部、大藏、宫内八省,也采纳了唐朝的三省八部制而又有改进。此外,大纳言、弹正台、五卫府、国司、郡司等,都直接根据唐制移植到日本。地方官员如国司、郡司等,都由中央政府任命。

教育制度方面,早在公元3世纪末,朝鲜半岛上百济国的汉学家王仁到日本,带去《论语》等著作,入日本宫廷为汉学教师,日本古代比较正规的宫廷教育由此兴起。但比较完整的学制,形成于大化革新时期。大中兄皇子即位(天智天皇)后,始设大学京都,隶属于式部,入学者称博士学生;国有国学,隶属于国司。大学内设明经道和纪传道等课程,教育内容从汉文书籍如《礼记》、《春秋》、《左传)、《毛诗》、《周礼》、《周易》、《论语》、《文选》、《史记》、《汉书》等为主。平安时代(公元794—1192年)以后,汉文教育曾趋衰落,但在江户时期(公元1603—1868年),儒学特别是朱熹理学,对日本教育仍有很大的影响。

日本中古时代的刑罚分笞、杖、徒、流、死五等,又有六议(议亲、故、贤、能、功、贵)八虐(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义)等,均由唐代的五刑、八议、十恶蜕化而来,不过较为简约。

大化革新所确立的田制与税制,也力效唐制,规定全国土地为天皇(国家)公地,实行班田收授法,受田者负担租庸调:租为田租,交纳稻米;庸为徭役,调为贡物,一般交纳绢布。

日本中古时代的礼制,也仿唐制。嵯峨天皇在公元818年下诏说,“朝会之礼,常服之制,拜跪之等,不分男女,一准唐仪。”

古代朝鲜的制度,也深受中国制度文明的影响。早在三国时期,朝鲜半岛上的高句丽、百济和新罗就开始学习中国的制度文化。公元6世纪,百济曾派人见梁武帝,请求梁朝派遣讲授《三礼》、《毛诗》的博士。唐时,这三个国家更加主动地学习唐朝的制度文化。公元648年,新罗女王真德派子文王、侄春秋来中国,“请改章服,从中国制。”来唐的朝鲜留学生也络绎不绝。仅在840年,新罗在唐学成回国的留学生就达105人。10世纪高丽统一朝鲜半岛后,在各方面都积极吸收中国唐、宋时代的制度。

在行政制度方面,新罗也仿效唐朝,实行中央集权制,朝官有宰相、侍中、司农卿、太府令等。高丽时期,确立了完整的中央集权制。中央机关的核心是三省,即内史门下省、尚书都省和三司,执行机关为六部,即吏部、兵部、户部、刑部、礼部、工部。地方行政为道、府、郡、县四级制,分别以按察使、府使、郡守、县令为各级地方官。这套中央集权的行政制度,几乎完全同于唐制。(www.daowen.com)

在教育制度方面,公元4世纪时,高句丽就设太学,教贵族子弟学汉字和懦家经典。公元682年,新罗在首都设立国学。高丽王朝时期(公元918—1392年),儒学成为教育的基本内容,科举制度成为基本的教育制度。公元930年,太祖王建在西京创立学校,设立学博士,实施儒家教育。958年,王建采纳留居朝鲜的后周武胜军节度巡官双冀的建议,开科取士,施行科举制度。此后数百年,科举制度成为选拔人才官员的主要方式。992年,高丽又在首都开京设立最高学府国子监。1109年,又扩充国子监,设立7个专业。1392年李朝建立后,基本上承袭了高丽时的教育制度。

朝鲜封建社会的田制和税制,也深受唐朝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影响。公元722年,新罗对国家直接管辖的农民实行丁田制(以丁授田)和租庸调制。高丽立国后,竭力加强国家对全国土地的支配权,用法律固定下来,于926年起实行田柴科制度,对全部耕地和山林进行登记,统一规定了各级官员和其他吏员的收租权,也规定了授予每个服兵役者的府兵团为十五结(三十三步见方为一结)。

越南中古时代的许多制度,也是在中国的影响下形成的,而且,中国制度文明对中古越南的影响,在某些方面超过了对日本、朝鲜的影响。这种情况,与越南北方地区在公元10世纪之前一直是中国封建王朝统治下的郡县,也不无关系。

中国封建社会的各项制度中,对越南影响很深的一项,是科举制度。早在唐代,安南(今越南北方)的士人就已参加唐王朝举行科举考试。安南士人姜公辅不仅高中进士,而且官拜宰相。越南建国独立后,李朝于大宁四年(公元1075年)首次开科取士。陈朝(公元1010—1225年)时,科举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215年间开科14次,共取士337名;到1247年开第三科时,设状元、榜眼、探花为一至三名。为了适应科举制度的发展,陈朝还设立了国子监、国学院、太学等中央学堂。陈太宗元丰三年(公元1253年),国学院建成,皇帝亲自诏天下学者入国学院讲五经四书。百官子弟只有通过学校、科举,才能考入仕途。后黎朝时,越南的科举制度臻于极盛。黎圣宗时(公元1460—1497年),于1463年定三年大比之制,颁布乡试、会试条例,1472年定会试当年立进士题碑之制,1484年改状元、榜眼、探花为进士及第,正榜为进士出身,附榜为同进士出生。后黎朝360年间(公元1428—1789年),开科129次,取士1936人。1802年越南最后一个封建王朝——阮朝建立后,继续实行科举制度,并且在考试中引入八股文,1919年,在越南古都顺化举行最后一次科举考试。

越南中古时代的官制,也明显地受到中国宋代以后的官制的影响。前黎朝(公元980—1009年)应天十三年(公元1006年),已按宋相的典章制度,制定了文武官制,规定文武官员上朝必须着朝服。李朝时,模仿宋制,官设九品,中央设文武大臣,文官以辅国太尉(即宰相)为首,武官以枢密使为首,其他内外文武官员有谏议大夫、左右司郎中、员外郎、金吾、领兵使等。陈朝的官制也模仿宋朝。后黎朝(公元1428—1789年)的官制,则仿效中国明朝的制度。中央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设尚书、左右侍郎;废除宰相一职,由皇帝独揽大权。阮朝建立后,基本上因袭了后黎朝的官制。

越南封建社会的法律,也直接受到中国封建法典的影响。李朝时制订的越南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已亡佚,陈朝编制的《刑书》今也不全。后黎朝在1483年颁布的——《洪德法典》,有条文271条、包括有民法刑法等。这部法典很受《大明律》的影响。阮朝在1815年颁布的《皇朝律例》(即《嘉隆法典》),实际上几乎是《大清律例》的翻版。

越南中古时代的兵制,也学中国。李朝和陈朝都把全国军队分为禁军和地方军、禁军负责京都防卫,地方部队分驻各种。这与宋朝的兵制,是一脉相承的。

中国封建社会的田制,特别是唐代的《均田制》,对越南封建社会实行或恢复土地国有制,也有不小的影响。后黎朝时,黎太祖黎利为了恢复遭到严重破坏的封建土地国有制,增强封建国家的实力,巩固其统治地位,于1429年制定《均田法》,丈量公私田地和荒地,然后按规定分配给官员及军民。《均由法》的实施和推广,使得后黎朝前期的农业生产有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