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客厅”战略是经由发展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又称OTT盒子,Over The Top)及互联网电视的方式推进的。
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兴起可追溯至2005年盛大推出的“盒子计划”,当时的机顶盒功能并不强大,只拥有“联网看点播”一个功能。2007年,全球无晶圆半导体系统设计的领导者晶晨半导体攻克了解码难关,本地播放功能才被嵌入网络电视机顶盒之中。但真正让网络电视机顶盒跨入智能时代的,是2011年Android TV平台的进驻。该平台解决了OTT行业的“伪双向性”问题,用户可以通过机顶盒在线点播、直播、搜索各类电视节目(包括加密台、海外台等)和视频节目。
虽然互联网电视的概念自2009年起就被市场热炒,也有一些产品落地,如TCL推出的MITV互联网电视、三星在中国市场推出的具备“Internet@TV”功能的网络电视等,但其得到市场认可还始于2013年第一代乐视超级电视X60和S40的推出。超大屏幕、超高性价比使乐视电视销售一路走高。(www.daowen.com)
视频网站(如乐视、暴风科技)、电信运营商(如鹏博士、歌华有线等)、非视频类互联网企业(如小米、微鲸等)、老牌电视制造商(如长虹、创维、TCL等)等充当了行业先行者。乐视超级电视(乐视)、小米电视(小米)、“炫看”系列(看尚)、N55(PPTV)、联想17TV(联想)、F55EU(风行)、醉薄A系列(微鲸)、雷鸟电视(TCL)、酷开KX49(酷开)等各色产品见证了互联网电视的巅峰。
相较传统电视,互联网电视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技术的复杂性——集互联网、多媒体、通信等技术于一身;二是功能的多样性——它不再只是一个影像播放的终端,而是能够提供游戏、支付、购物等多种交互式服务的娱乐综合体;三是价格低廉——受乐视“买内容送硬件”营销策略的影响,互联网电视的价格区间被压缩,由此打开市场缺口。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互联网电视的销售量仅为当年电视销售总量的10%;仅6年过后,这一数字即已达到86.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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