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明义返本”的教育目的,朱熹对中国古代的教育制度进行了重要改革。
从先秦到南宋,中国古代的高等教育,一般是由王室、贵族、官僚所垄断。殷商时代的“右学”或“西学”,周代的“辟雍”,汉代的“太学”或“贵胄学校”,晋朝的“国子学”,南北朝的“玄学馆”、“儒学馆”,“史学馆”等,隋唐时期的“四门学”,北宋时期的“广文馆”、“国子学”、“四门学”、“太学”、“辟雍”等高等学府,招生对象基本上是王公、贵族和官僚子弟,只有少数低级官员与平民子弟才能进入这些学校学习。隋唐时期的文化教育发展极为迅速,但教育对象的等级界限仍然十分严格,不仅学生入学有等级限制,而且各大学之间也有等级区别,如“弘文馆”、“崇文馆”、“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的入学资格,都严格规定了官员的品级,只有“四门学”接受文武七品以上的子弟和“庶人”中的“俊秀者”。宋代时又一次兴学,范仲淹、王安石都改革了招生规则,除“国子学”专门招收七品以上的官员子弟入学外,太学、四门学、武学都扩大了教育对象的范围,各级官员的子弟以及部分庶民子弟都有入学资格,等级界限不再像唐代那样森严了,但由于私学受禁,地方教育和普及教育仍然收效甚微。
朱熹继范仲淹、王安石的教育改革后,又一次大胆地进行了教育改革。他积极提倡创立书院教育制度,扩大招生范围。他说:
古之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天下之人。使自王世子、王子,公侯,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以至庶人之子,皆以八岁而入小学,十有五岁而入大学。
自天子至于庶人,无一人之不学。朱熹主张,人人都要受教育。这一思想是对孔子“有教无类”的继承。要想扩大教育面,就要改革教学内容。在这里,他按照人的年龄、心理和理解能力,把教学内容分为“小学”和“大学”两部分。
关于“小学”,朱熹认为从八岁到十五岁,为读小学时期。他说:
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这段话说明了;一,受教育的范围;朱熹在这里是在提倡普及教育。这是他对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改革,二,是与这种普及教育相适应的教育内容。其中,洒扫、应对、进退之节,是指对于道德伦理规范的践行。譬如学事君、事父、事兄、处友等事,就是教育儿童按着“忠”、“孝”、“悌”、“信”等道德伦理规矩去作。由于儿童只能学怎样去做,而不明白其中之所以这样做的道理,没有辨别的能力,因此,在教儿童洒扫、应对、进退之事时,也要特别谨慎,以免染上恶习。《语类》记载:“至人教小孩洒扫、应对,件件要谨慎。一个小孩举止有礼,穿戴齐整,因为是他家长从小教诲得如此。”只有从小很好教其洒扫、应对,长大了才不会养成坏习惯。儿童教育就是要从小就打下好的基础。
小学教育的所谓“六艺”,这里既有贵族所用的礼乐,也包括实用的知识技能。这种“六艺”教育是知能兼求、文武兼备,以求个性人格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
“六艺”中的礼和乐,主要是从德育方面对儿童进行教育,如从小教育孩子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长大便可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本;书和数,主要是从智育方面对儿童进行教育,如他所说“行有余力,诵诗读书,咏歌舞蹈”,主张儿童读《诗》,学数等;射和御,则是对儿童进行体育方面的教育。
对于小学的“六艺”教育,朱熹非常重视。他认为小学教育的好坏,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将孩子培养成什么样人的大问题。因为大学教育与小学教育具有密切关系。大学教育既是小学教育的继续,又是小学教育内容的深化。从继续来看,小学主要是学其事,大学则是学那事所以然的道理;从教育内容的深化来看,小学是敦其事君、事父、事兄、处友等,大学则是教发明此事之理。所以,《语类》有这样的记载:
问:“大学与小学不是截然为二,小学是学其事,大学是穷其理以尽其事否?”
曰:“只是一个事。小学是学事亲、学事长,且直理会那事,大学是就上面委曲详究那理,其所以事亲是如何”所以事长是如何。这便是对事的认识的深化。
关于大学,朱熹认为,十五岁以后为读大学的时期。他说:(www.daowen.com)
及其十有五年,则自天子之元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他在《经筵讲义》中也说:“大人之学,为穷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其中,穷理、修身、正心、齐家为“内事”,是讲自身的修养;治国、平天下是“外事”,就是《大学章句序》中所说的“治人”。
关于大学教育内容的教本,朱熹主张以“六艺”为基础教本。大学的“六艺”是指《诗》《书》《乐》《易》《礼》《春秋》六经。他说:
古之圣人作为《六经》以教后世。《易》以通幽明之故,《书》以纪政事之实,《诗》以导情性之正,《春秋》以示法戒之严,《礼》以正行乐以和心。其于义理之精微,古今之得失,所以该贯发挥,究竟穷极,可谓盛矣。朱熹主张以传统的儒家经典——《六经》为教本。因为古代老师以《六经》为传道、授业、解惑的教本,所以后世亦应如此。
如果仅以儒家《六经》为教本,则并无新的意义。然而,朱熹对于《六经》的解释,却有自己的独到之见。例如:
以通幽明之故的《易》来说,“《易》之作,本只是为卜筮,如极数知来之谓,占莫大乎蓍龟,是兴神物。……盖古人淳质,不似后人心机巧。事事理会得。古人遇一事,理会不下,便须去占。占得乾时,元亨便是大亨,利贞便是利在于正。古人便守此占,知其大亨,却守其正以俟之。……即此是《易》之用,人人皆决于此,便是圣人家至户到以教之也。”这是说,确定《易》是一部卜筮的书,是符合《易》的本来面目的。既然本为卜筮而作,就否定了《易》所具有的神圣不可违背的经书性质。由于古人很淳朴,蠢然不晓得“义理”,因此而有《易》之作,后人明“义理”,事事理会得,便不以卜决疑,而是断以“义理”。这样,后人便不以《易》为经,而只是按《易》去卜筮。其结果,动摇了《易》为经的地位。当时,这种动摇《易》为经的言论,遭到了世人的反对。但朱熹坚持自己的观点。他说:“圣人为了卜筮而作《易》。但许多人不了解这一点,我常常煞费气力,与他人分析。像孔子就只教人读《诗》《书》《礼》等,而原不曾教人去读《易》。”朱熹这种与世不同的见解,在当时是很难得的。
对于《诗》,朱熹打破了《诗》三百篇皆“思无邪”的教条,认为:不是整部《诗》皆思无邪,其中有不“思无邪”的篇章在。如郑人之诗,多是言当时风俗男女淫奔之事,岂能“思无邪”!关于孔子删《诗》说,朱熹也持怀疑态度。他讲:“所言孔子执笔删那个,存那个,只不过是一种传说而已。”朱熹关于《诗》的这些见解,固有他的独到之处。
关于《春秋》,朱熹也有自己的见解。他认为《春秋》“未必如先儒所言,字字有义也。”对此,朱熹解释说,孔子写《春秋》,不过是想写二三百年的历史罢了,并没有寓褒贬在其中。如果后世之人,非要在一字、两字上讨意思,甚至以日月爵氏名字上皆寓褒贬,便是穿凿附会了。
关于《礼》,朱熹说:“学礼多不可考,盖其为书不全,考来考去,考得更没下梢。故学礼者多迂阔。……其他礼制皆然,大抵存于今者,只是个题目在尔。”又说:“古礼繁缛,后人于礼日益疏略。然居今而欲行古礼,亦恐情文不相称。”朱熹还主张“三礼”中,应以《仪礼》为主,大戴《礼》与小戴《礼》为《仪礼》之传。
此外,朱熹怀疑《古文尚书》为伪书,这一观点为清人考据学派所肯定。
以上史实表明朱熹主张以儒家经典——六经为大学的教本。但又不迷信传统说法,而能够作出合乎实际且又有特色的解释。这也是朱熹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不论是小学的“六艺”还是大学的“六艺”,其教育内容都是儒家的伦理道德、自我修养、天地自然为主,其目的是为了造就“内圣”与“外王”和“明德”与“新民”相统一的圣者和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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