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与生产、分配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它们共同组成社会生产的过程。虽然,生产决定着分配、交换和消费,但没有消费,也不可能有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只有在消费过程中才能变成现实的商品。在封建社会里,消费是封建主义性质的。这一性质具体反映在朱熹的消费观念中,便是主张俭、奢都要合乎“中”,即俭、奢要以“礼”为标准。
朱熹在《论语集注》中说:
礼贵得中,奢易则过于文,俭戚则不及而质,二者皆为合礼。然凡物之理,必先有质而后有文,则质乃礼之本也。
这是说,奢侈则容易过于华丽,节俭就会不及而显得简朴。“过于”和“不及”都失掉“中”,“奢俭俱失中”。而失“中”,就是不合“礼”。反之,合“礼”就是奢不“过于”,俭不“不及”。可见,朱熹的消费标准是;“奢不违礼”,“俭不失中”。所谓“奢不违礼”,说明这种消费不是适合自然经济的要求,而是按照封建等级(礼)的规定进行消费。朱熹鉴于南宋贵族们的穷奢极欲,企图以等级的规定加以限止,即杜绝超过规定的消费也不过俭而不及。但他认为“质”相对于“文”来说,“质”是礼之“本”,而“奢之害大”,是反对尚奢的。《语类》记载,有人问朱熹说:“饥食渴饮,冬裘夏葛,为何说这是天职(合理)?”朱熹回答说:“因为这是天教我如此。饥便食,渴便饮,但如追求穷口腹之欲,则不合理。天何曾教我这样做呢?”饥则食、渴则饮是“天职”,即这种消费是合乎“礼”的,而“穷口腹之欲”则是“奢”,是不合“礼”的。为此,朱熹批评管仲因僭礼而引起的“奢”的消费行为。朱熹说:
愚谓孔子讥管仲之器小,其旨深矣。或人不知而疑其俭,故斥其奢以明其非俭;或疑其知礼,故又斥其僭,以明其不知礼。
朱熹认为孔子之所以说管仲器量小,是因为他僭礼而过于奢的原因。如设屏于门,本来是“邦君”设的,而作为大夫的管仲也设了。究其原因,管仲作了一些功业,便骄傲起来,遂至于犯礼与奢。因此,违“礼”与“奢”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反对奢侈,必须要教人合乎“礼”,按照“礼”所规定的消费标准来享受。同样,过于贫,也是不合乎“礼”的。朱熹主张无论是“贫”还是“富”,都要合于“礼”的规定。
基于贫富合“礼”的消费观,在对待贫富问题上,朱熹主张以“道”和“仁”为标准。
在消费观念上,朱熹主张贫富、奢俭都要““礼”为标准,这表明在他的经济思想中,渗透着浓烈的道德伦理观念。他在《论语集注》中有这样的一些话:
不以其道得之,谓不当得而得之。然于富贵则不处,于贫贱则不去,君子之审富贵而安贫贱也如此。
圣人之心,浑然天理。……其视不义之富贵,如浮云之无有,漠然无所动于其中也。
在《朱子语类》中也说:盖财者人之所同好也,而我欲专其利,则民有不得其所好者矣。
这三段话的意思是说,尽管富贵是人们所欲求的,贫贱是人们所厌恶的,但君子对于财富和贫贱所持的标准,是“道”和“仁”。所谓“道”,就是道义或道德,因此,则应视富贵轻如浮云,无动于衷,即使富贵也不处,因为这是不应得而得之的。相反,如果于义当贫贱,则应安贫乐贱,于贫贱不去。就“仁”来说,这是君子的重要品德。所以,朱熹说:君子之所以为君子,就是因为君子具有“仁”的品德。如贪富贵而厌贫贱,就是远离“仁”,就是非君子了。君子在富贵与贫贱之间,要舍、要取,一定要合乎“仁”这个标准。可见,“道”和“仁”都是指伦理纲常,其实质就是“礼”。
在对待个人生活消费问题上,朱熹主张“安贫”。
朱熹在注释颜回的“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时说:颜回虽贫困到如此,却仍然处之泰然,依然很乐观。所以孔子称赞他说:“贤哉!回也。”处贫泰然,才不会知不足,以不足为足,就会“乐不足”,或“无不足”。朱熹说:
颜子之乐,非是自家有个道至富至贵,只管把来弄后乐见得这道理后自然乐,故曰:见其大则心泰,心泰则无不足,无不足则富贵贫贱处之一也。朱熹这段话涉及了对颜回“乐”什么的探讨。如有人认为颜回以道为乐,也有人认为颜回以知天命为乐。朱熹则认为,颜回之乐,是因为:(www.daowen.com)
私欲既去,天理流行,动静语默,日用之间,无非天理,胸中廓然,岂不可乐,此与贫窭自不相干,故不以此而害其乐。朱熹的意思是在赞美颜回以天理为乐,就是不计较贫富贵贱,就是“安贫”。
在对待财富和道德问题上,朱熹主张以德为第一,以财为第二。孟子认为为政要以“仁义”为先,而不能谈财利。《孟子·粱惠王》记载这样一个故事:
一天,孟子求见梁惠王。梁惠王问孟子说:“先生,不远千里而来,对我国有什么利(好处)呢?”孟子回答说:
“君王,您为什么要言利呢?应当谈仁义。如果君王只知讲利吾国,大夫只知讲利吾家,士庶之人只知讲利吾身,上下交征利的话,那么,国必危矣。”由于孟子反对财利,尽至反对“辟草莱,任土地”等生产活动,而鼓吹“仁义”,被当时人视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即“迂腐”之意)。
朱熹对于孟子这个思想的态度是,一方面维护,另一方面也加以损益。他根据南宋时的时势,以为完全否定“利”是不行的,他说:
古圣贤之言治,必以仁义为先,而不以功利为急,夫岂固为是迂阔无用之谈,以欺世眩俗,而甘受实祸哉!这是对孟子只知“仁义”(道德),不懂“功利”(财富)思想的批评。朱熹认为孟子以“仁义”治天下的思想,是欺世眩俗的迂阔无用之谈,事实上,会受到祸害。尽管朱熹也说过“仁人者,正其义不谋其利”之类的话,但他并不完全反对“利”(财),只不过要以“义”(德)为先,以“义”制“利”,即以“德”制“财”。
在德的前提下,如何去获利呢?朱熹说:
设言富若可求,同虽身为贱役以求之,亦所不辞。然有命焉,非求之可得也,则安于义理而已矣,何必徒取辱哉?
富其君者,夺民之财耳,而夫子犹恶之。况为土地之教而杀人,使其肝脑涂地,则是率土地而食人之肉,其罪之大,虽至于死,犹不足以客之也。
其中第一段话,朱熹是讲如果财富是可以追求的话,即使去作践役而求得它,也在所不辞。然而,财富的获得是命定的,不是去追求而能得到的。朱熹这里所说的命定,就是要人们安于“义理”,即安于“义”,也就是要人们讲“礼”,循“礼”而作,循“礼”而行。这就是他所主张的贫富合“礼”。
其中第二段话是“君富”与义理的关系。朱熹认为如果夺民之财而“富其君”,犹如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是不符合“义”的原则,也就是不符合“礼”的原则。因为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结果,是官逼民反,导致社会和国家的危机。
因此,在财富和道德关系问题上,朱熹以为,不论是君子、国君,还是庶民、百姓,都应以“德”为第一位,以“利”为第二位。这才符合于“礼”,才是正确的。
由上可见,朱熹的消费观念是与他的封建伦理规范紧密相连的。以“道”和“仁”为标准,评判“贫”、“富”的取舍、当与不当。而“道”和“仁”就是封建伦理规范的核心。以“安贫”作为个人生活消费的准则,其实质是以寻求“天理之乐”为标准。“天理”就是“礼”的最高体现,是封建道德规范的集中反映。而以“德”为第一重要,以“财”为第二重要的德财观念,更是赤裸裸地将封建伦理道德作为消费的标尺。总之,朱熹的消费思想是以“礼”来约束消费,将消费限制在不违礼的范围之内,使其经济思想被道德伦理观念所束缚。
但朱熹“开源节流”的财政思想和“以农为本”的农耕思想,标示着他对赋税、货币、土地、生产等经济问题的极端重视。尤其是他的货币思想和井田学说,更不乏具有经济价值的闪光。朱熹是一位杰出的哲学家,这是举世公认的;但他的经济思想和学说,却鲜为人知,这是令人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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