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祠,就是管庙,原是为安置年老力衰或与朝廷意见不合的高级官僚的名义官职。
由于它官无职守,有禄无事,住地听便,一些有志于圣学的士大夫愿任此职,以便获得俸禄,支持生活,专事学术研究和讲学教育活动。
获得祠官,原定“宰相、执政充使”(《宋史》卷170《职官》10《宫观》),最低也得监司、郡守以上才有可能,而年龄一般在六十岁以上,每届任期二、三年。这些规定,在王安石熙宁变法后放宽了。朱熹说:
“自王介甫更新法,虑天下士大夫议论不合,欲一切弹击罢黜,又恐骇物伦,于是创为官观祠禄,以待新法议论之人。然亦难得,惟监司、郡守以上,眷礼优握者方得之;自郡守以下,则尽送部中与监当差遣。后来渐轻,今则又轻,皆可以得之矣。”(《朱于语类》卷128第四二条《本朝》)
因此,朱熹第一次获得祠官才二十九岁,仅是个县主簿。
祠官分为监、主管(或曰管勾)、提点、提举四级。有内外之观,“京祠以前宰相、见任使相充使,次充提举;余则为提点,为主管,皆随官之高下处以外祠”(《宋史》卷170《职官》10《宫观》)。内外祠之规定,王安石熙宁变法后也放宽了。
朱熹一生奉祠十二次,累积二十一年十个月。
(1)监潭州南岳庙。高宗绍兴二十八年(1158)十二月至绍兴三十二年(1162)五月,共三年五个月。
绍兴二十七年(1157)十月,朱熹离任同安簿职回到崇安。“归自同安,弥乐道,其于仕进泊如“(明戴铣《朱子实纪》卷2《年谱》),但“贫不能待次”(明戴铣《朱子实纪》卷2《年谱》),生活无法维持。
朱熹于离同安任的次年十一月请祠,十二月得之。前监是庙者为监察御史,改授二十九岁的主簿朱熹说明朝廷对其之重视。北宋五岳庙皆置祠官。东、西、北、中岳庙在北方,朱熹时皆在金朝统治区域之内,惟南岳庙在南宋。庙在湖南潭州(今长沙)衡山县西南之衡山。监南岳庙,为祠官中最低级者。
(2)再监南岳庙。高宗绍兴三十二年(1162)六月至孝宗隆兴元年(1163)十二月,共一年七个月。
绍兴三十二年,朱熹三十三岁。五月祠秩满,再请祠,六月十九日得再监潭州南岳庙。“六月孝宗即位,诏求直言”(明戴铣《朱子实纪》卷2《年谱》),朱熹于八月到临安应诏上封事,次年(即隆兴元年,1163)十一月十二日被朝廷任命为武学博士,仍回崇安。祠秩未满,罢祠。
这一职位需等待空缺后才能就任,所以谓“然阙尚远,恐不能待”。长期等待不能维持生活,朱熹辞武学博士,再请祠禄。
(3)复监南岳庙。孝宗乾道元年(1165)五月至乾道三年(1167)十二月,共二年七个月。
乾道元年,朱熹三十六岁,春,就武学博士,四月至临安。“既至,以时相方主和议,请监南岳庙以归”。(《黄勉斋先生文集》卷8《朱子行状》)
朱熹于五月得再监南岳庙。这年的十二月,朱熹被任命为枢密院编修,罢祠。朱熹在《申建宁府状》中说:……
“寻以丁忧”,即乾道五年(1169)九月,朱熹的母亲祝氏卒。
乾道三年(1167)八月至十一月,朱熹访张栻于潭州,登衡山,但在其时所撰关于衡山的大量诗文中却只字未提及自己正监衡山南岳庙,此足以说明祠职是虚名,纯是为了获得薪禄。
(4)主管台州崇道观。孝宗淳熙元年(1174)六月至淳熙三年(1176)六月,共二年。
乾道九年(1173),朱熹四十五岁,五月二十八日,朝廷改任朱熹为左宣教郎,主管台州崇道观。崇道观在浙江天台县西北二十里。朱熹原为迪功郎,是文官三十七阶之较低级;宣教郎为文官三十七阶之第二十六级。主管比监高一级。
朱熹“逊避逾年”,即于次年六月二十三日任其职,至淳熙三年(1176)六月,授秘书省秘书郎,罢祠。
(5)主管武夷山冲祐观。淳熙三年(1176)八月至淳熙五年(1178)八月,共二年。
淳熙三年,朱熹四十七岁,八月复辞秘书郎,并请祠,许之,得主管武夷山冲祐观。冲祐观在福建崇安县西南三十里之武夷山。黄干在《朱子行状》中说:
“先生自同安归,奉祠家居,几二十年。间关贫困,不以属心。”(《黄勉斋先生文集》卷8)
所谓二十年,指同安归至此,南岳、崇道、冲祐三洞五任实为十二年半。
淳熙五年(1178)八月,朱熹被任命为知南康军,罢祠。
(6)主管台州崇道观。淳熙十年(1183)二月至淳熙十二年(1185)二月,共二年。
淳熙九年,朱熹五十三岁,九月十二日离任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十一月请祠,次年一月得之主管台州崇道观,二月任其职。淳熙十二年(1185)二月,祠秩满,罢祠。
(7)主管华州云台观。淳熙十二年(1185)四月至十四年(1187)四月,共二年。(www.daowen.com)
淳熙十二年,朱熹五十六岁,四月崇道观祠秩满,复请祠,即差改主管华州云台观。是观在陕西,有宋神宗像(参见《朱子语类》卷128第四三条《华州》)。当时其地在金朝占领之下,主管是观为虚名。
(8)主管南京鸿庆宫。淳熙十四年(1187)四月至七月,共三个月。
淳熙十四年,朱熹五十八岁,三月云台观祠秩满,复请祠,即得主管南京鸿庆宫,四月任其职。此时南京(今商丘)在金朝占领之下。宫内有宋神宗像(参见《朱子语类》卷一二八第四三条《华州》)。
朱熹是年五十八岁,发斑白矣。是年七月,朱熹被任命为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罢祠。
此指淳熙十年(1183)二月至淳熙十四年(1187)七月,前后五年。
(9)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淳熙十五年(1188)七月至十二月,淳熙十六年(1189)一月至八月,前后共一年二个月。
淳熙十五年,朱熹五十九岁,七月磨勘,转朝奉郎,被任命为直宝文阁,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朝奉郎为文官三十七阶之第二十二级,又比宣教郎高四级。崇福宫在河南登封县嵩山下,此地为金朝所占领。是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转祠,次年一月依旧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八月被任命为江南东路转运付使,罢祠。
(10)主管西太乙宫。淳熙十五年(1188)十二月至淳熙十六年(1189)一月,共一个月。
淳熙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朱熹转祠主管西太乙宫。“西太乙宫,在西湖孤山’(宋吴胄牧《梦粱录》卷8《西太乙宫》,因其是在首都临安(今杭州),属于内祠,地位待高。次年一月十一日,朱熹被任命为秘阁修撰,依旧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遂罢祠西太乙宫。
(11)主管南京鸿庆宫。光宗绍熙二年(1191)三月至绍熙四年(1193)十二月,共二年九个月。
绍熙二年,朱熹六十二岁,以嗣子塾丧,“再请奉祠,除秘阁修撰,主管南京鸿庆宫”(《黄勉斋先生文集》卷8《朱子行状》),三月任其职。
绍熙四年(1193)十二月,朱熹被任命为知潭州兼荆湖南路安抚使,罢祠。
(12)提举南京鸿庆宫。绍熙五年(1194)十二月至宁宗庆元二年(1196)十二月,共二年。
绍熙五年,朱熹六十五岁,闰十月二十一日罢侍讲除宫观,十二月诏依旧焕章阁待制,提举南京鸿庆宫。提举乃祠官四级之最高者。庆元元年(1195)二月,磨勘转朝奉大夫。此为文官三十七阶之第十九级,比朝奉郎升三级。庆元二年(1196)十二月,群臣攻击伪学日急,遂落职罢祠。此后至卒,便是所谓“庆元党禁’时期,朱熹已无政治生涯。
朱熹喜爱游山访古,他自己曾有“平生罪我只春秋,更作嚣嚣万里游”、“群讥众诋不能忧”(《朱文公文集》卷5《次韵别范伯崇二首》)的诗句。他的足迹遍于闽、浙、赣、湘之名山、古刹、书院,并多有题词留名。那么,他靠什么维持生计呢?他的生存状况又如何?
朱松在福建未给朱熹留下田产,其早年全家主要依靠刘屏山借给的二百多亩歇马庄为生。朱熹一生从政的时间仅七年,且多为地方官,绝大部分时间闲居,从事著述和讲学活动,而能支持其生活开支,必有其固定经济收入。今考其财源,约略有下列数端:
(1)官禄。朱熹做官和品级主要有:主簿三年,常平茶盐公事九个月,知州、军三年二个月,侍讲四十日;左迪功郎二十二年,自高宗绍兴二十一年至孝宗乾道九年,即1151—1173年。宣教郎十五年,自乾道九年至孝宗谆熙十五年,即1173—1188年。朝奉郎七年,自淳熙十五年至宁宗庆元元年,即1188—1195年。朝奉大夫二年,自庆元元年至庆元二年,即1195—1196年。朱熹官衔最高至朝奉大夫。
朱熹所任这些官职和品级的俸禄,史书记载不全。据记载,北宋运使、茶盐等三十贯左右,知州、军最高六十贯,侍讲加十贯,以上南宋少有增损;北宋迪功郎十二贯,宣教郎十五贯,朝奉郎三十贯,朝奉大夫三十五贯,以上南宋略有增损。(以上均参见《宋史》卷172《职官》12《俸禄制》下)此数薪金,在为官期间,可以衣食丰足而略有剩众,朱熹称为“俸余”(《朱文公文集》卷35《与刘子澄》第二十一书等)。
(2)祠禄。朱熹一生前后做祠官二十一年十个月。祠官禄微,仅做官禄不足时的补充。朱熹在做祠官期间的俸禄,史书未有明确记载,我们据北宋类似情况推之。据《宋史》卷172《职官》12《俸禄制》所载,北宋宫观都监勾当官十七贯,南宋仍用前制,可能略有增损,如另加布米若干。
(3)文字钱。所谓文字饯,是朱熹为人撰文酬劳金和刻书售书获利金。文字钱是朱熹经济收入中的来源之一。此项收入在朱熹经济来源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关于朱熹经营刻书售书之业,可分两个方面。一是朱熹自著之书自印销售,不许别人夺利。二是刻印儒家经典销售,似今日之出版社。
(4)馈赠。在朱熹的一生中,以闲居清贫著名,每每称穷。
朱熹平日生活之开支颇为俭用。这一方面是因其财力不足,已如上述。另一方面是因其主张“百事节省”(《朱文公文集·别集》卷6《与林择之》第六书)。……
朱熹具有不事浮华的思想。我们以朱熹结庐、衣食、应酬等数端,可窥见其俭用。
朱熹数迁其居,结庐多处,皆美其名曰精舍、书堂、晦庵等,其实建筑极为简陋,皆茅宇、柴扉。朱熹从不主张大兴土木。
关于朱熹的衣食,其门人黄干在《朱子行状》中曰:“其自奉,则衣取蔽体,食取充腹,居止取足以障风雨。人不能堪,而处之裕如也。”(《黄勉斋先生文集》卷8)
关于朱熹的应酬,黄干在《朱子行状》中说:“宾客往来,无不延遇;称家有无,常尽其欢。于亲故,虽疏远必致其爱。于乡间,虽微贱必致其恭。吉凶庆吊,礼无所遗;赒恤问遗,恩无所阙。”(《黄勉斋先生文集》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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