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朱熹:无田产起步,自寄葬于公共墓田

朱熹:无田产起步,自寄葬于公共墓田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朱熹远祖历代多为什宦之家,大都置有较多的田产。由此可见,朱松在福建未置田产。正因为朱松在福建未置田产,他自己死时亦无葬身之地,和其父朱森一样开始寄葬于公共的墓田里。此地墓田亦非朱熹所购置,是其岳父刘致中赠与的。据朱熹所记,刘致中的曾祖父官至尚书郎,祖父为朝请郎,父亲不仕。此时,朱熹官位已高,有较多俸余。

朱熹:无田产起步,自寄葬于公共墓田

朱熹远祖历代多为什宦之家,大都置有较多的田产。至其祖父朱森以上“三世皆不仕”(《朱文公文集》卷94《皇考左承议郎守尚书吏部员外郎兼史馆校勘朱府君迁墓记》),其家开始降为中层地主阶级

朱熹的父亲朱松,入闽至卒的十余年间,正值宋金两朝斗争最激烈之时,北宋灭亡,南宋初建,民族和阶级矛盾极其尖锐复杂,社会极不安定。特别是,朱松是激进的抗金派,遭到以秦桧为首的投降派的排挤,致使由县尉改任镇监税,为当时官僚们所瞧不起的小吏,以至奉祠闲居,住无定所,俸禄甚微,“厄夯卑辱”(《书斋集》卷10《清轩记》),加上社会极不安定,因此朱松在福建不可能置有固定田产。

由此可见,朱松在福建未置田产。他做官时,住于官邸,闲居时,先后寄居于福建尤溪、建瓯的朋友郑安道等人的家里。

正因为朱松在福建未置田产,他自己死时亦无葬身之地,和其父朱森一样开始寄葬于公共的墓田里。

到了朱熹中年,朱熹才把朱松之墓迁至崇安县寂历山中峰僧寺之北。是寺遗址现存。此地墓田亦非朱熹所购置,是其岳父刘致中赠与的。(www.daowen.com)

刘致中死于高宗绍兴十九年(1149)九月,朱熹时年二十岁。其地是刘致中的后人思温赠给朱熹的,时间当在朱熹中年,也许就是在朱熹把朱松墓迁至此地之前不久。刘致中为当时崇安一巨富豪。据朱熹所记,刘致中的曾祖父官至尚书郎,祖父为朝请郎,父亲不仕。刘致中的“妇家富而无子,谋尽以资产归女氏”(《朱文公文集》卷90《聘士剂公先生墓表》》。刘致中有“巨万之财”(南宋叶绍翁《四朝见闻录》卷四丁集《庆元党》),刘致中家中是极富饶的。

朱松临死时托孤于福建崇安的大官僚刘子羽,朱熹及其母亲等在崇安五夫里的住宅是向刘氏借用的。朱熹曾慨叹“五夫所居,眼界殊忍,不敢复归”(《朱文公文集·续集》卷7《与陈同父》),说明其寄人篱下之情。朱家在五夫里生活期间,主要依靠刘屏山借给的二百亩地为生。

朱熹在四、五十岁的中年时代,数迁其居,建宅几处。孝宗乾道六年(1170),朱熹葬母于建阳县崇泰里后山天湖之阳,名曰寒泉坞,于此地建寒泉精合,或曰云谷晦庵。十三年后,即孝宗淳熙十年(1183),朱熹又于崇安南之武夷山建武夷精舍。朱熹这些住宅,美其名曰精舍、晦庵,其实极为简陋,如武夷精舍开始时仅地数亩、屋三间(参见明戴铣《朱子实纪》卷7《书院·武夷书院》);寒泉精舍是“作草堂,其间膀曰晦菴……得草堂三间,所谓晦菴也”(《朱文公文集》卷78《云谷记》)。而且,这些住宅都是教学所需,多得友徒之助而购之。如云谷寒泉精舍之宅地,原为施氏所有,朱熹谓“乾道庚寅(按即乾道六年,1170)予始得之”(《朱文公文集》卷78《云谷记》),其营葺始终得到门人蔡季通的资助。

朱熹在六十二岁以后,遵父遗言,定居在建阳考亭。此时,朱熹官位已高,有较多俸余。但是,其因经济不足,考亭住宅亦是逐渐买得和兴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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