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循序渐进原则
循序渐进原则是演唱曲目选择的首要原则。我们知道,发声练习包括两个基本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基础练习,主要侧重学生的呼吸、发声、共鸣、吐字等基本功的训练;第二个步骤是技巧练习,侧重学生演唱连音、断音、跳音、顿音、强音,弱音、渐强、渐弱及音色、音量的控制等各种演唱技巧的训练。这两个阶段在声乐训练中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循序渐进的,既不能绝对地分割开来,也不能前后无序;既不能为了打好基础而停滞不前,也不能急于求成。
在实际训练中,在安排这两个阶段的演唱作品实践时,要注重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地、有目的、有计划地合理安排与科学选择,使基础训练顺利地过渡到技巧训练,逐渐夯实歌唱技能。
(二)目的性原则
目的性原则要求每一次演唱曲目的选择与训练,都要清楚从哪些方面入手,达到什么目的。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出于什么目的选择,另一方面是要解决什么问题。
1.选择目的(www.daowen.com)
选择作品首先要弄清楚是出于什么目的而选择作品。对于参加考试的学生来说,考生在选择应考曲目时应充分考虑到自身的条件与能力,扬己之长、避己之短,要学习和借鉴歌唱家们演唱上的精华,融入自己对作品的理解,结合自身的条件进行练唱,对演唱水平的提高会有很大的帮助。
对于参加声乐比赛的歌唱者,要注意哪一首准备得最为充分,唱起来更为得心应手,同时要考虑这首歌曲的难度及水平高低的因素;还要考虑评委们的风格与观点,从中可窥见这次比赛的趋向和潜在“标准”;适当考虑观众的地域性、年龄层、文化喜好等。
对于参加声乐演出的歌唱者,首先要考虑演出的内容和意义;其次要考虑所在地域及场合。比如在东北庆祝抗日战争胜利的演出晚会上,就可以考虑演唱《松花江上》《嘉陵江上》等。
2.需要解决的问题
所选择的演唱曲目需根据声乐学习者的具体问题而采取具体措施。每一首声乐作品都有其特有的个性和特点,有的能够帮助学生解决一定的发声问题;有的能够提高学生某一方面的演唱技巧;有的则有利于学生表现力的培养等。在选择曲目之前,教师要充分分析每首作品的特点和优势,通过演唱作品来实现教学目的,解决学生在实际演唱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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