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艺术是文学与音乐的结合,那么声乐演唱必然是文字与声音的结合。优秀的声乐演唱者一定要注意字与声的恰当结合,这是声乐演唱的一个关键。歌唱得美不美,与歌者的发声状态有直接的关系,与字的修饰润色更是有着直接的关系。这就要求将字与声有机地统一、结合起来,必须重视语言与声音技巧相结合的训练。在字与声的统一关系上,我国传统声乐提炼出的字正腔圆、依字行腔两大原则在今天学习声乐中正确处理字声关系的问题上,仍然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字与声的统一关系是字里有声、字里有情、字里有气。字好比是形,声好比是影,因为形影不离,故字声也不能分离。字与声同生死共存亡,没有字就没有声,就像没有形就没有影。字里有气,要是读不好,气也就不够用,通过阻气把字读得恰如其分,能节省很多气,会感到气很充足。字里有情,读字动作不仅对发声有调控作用,对表达感情也有调控作用,字读得轻重直接影响情感的深浅。所谓“一字重千斤”就是这个道理。
字正腔圆是字声关系的基本要求,它要求字与腔的完美结合与统一来完成声乐艺术的创造任务,而依字行腔或腔随字走字领腔行正是字正腔圆的表现方法与步骤。
(一)字正腔圆
传统声乐理论认为“一字不正如钝刀杀人”,虽然过于夸张,但说明对歌唱语言表现的高度重视。“曲有三绝:字清为一绝;腔纯为二绝;板正为三绝。”(明·魏良辅《曲律》)其中“字清”与“腔纯”就是指字正腔圆的关系。字清是指发声准确,字音清晰无误;而腔纯是指在依字行腔时,字头、字腹、字尾虽经出字、引长、收音等过程仍能纯净圆润,使字的声、韵、调的发音自然趋势与曲调旋律节奏等和谐一致,使字与腔达到完美统一才可能达到字正腔圆的效果。多年的声乐实践告诉我们:字和声是歌唱声音中不可分割的。字里有声、字里有情、字里有气,任何重字轻声、重声轻字或把字、声对立的观念都是违背歌唱艺术规律的。歌唱发声中常把字比作形,把声比作影,以此来说明字和声的“形影不离”。“字正腔圆”是歌唱读字的要求和美学标准,运用得当,才能更好地表达歌曲的内涵,使字声结合、声情并茂。
1.字正
字正的含义是在歌唱状态下,每个字的吐字发音都正确、清楚。字正是行腔和归韵的基础。我国传统声乐训练理念讲究字领腔行、腔随字走,可见字正的重要性。意大利美声歌唱十分重视歌唱语言艺术的审美,强调语言的清晰准确。
字正主要取决于声母的发音,其含义包括字准(指字音读得准确,不至于分不清“妈、麻、马、骂”四声和唱不准“牛和刘”“那和蜡”“王和黄”等相近字)、字真(指组成字音的各音素要唱得清楚,并掌握音素与字音、声母与韵母之间的转换与衔接的技巧)和字纯(指字音纯正,用标准语言纯正发音)。
按照声乐艺术的审美原则,在歌唱状态下的字正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第一,正确使用唇、舌、齿、牙、喉等语言器官,准确把握歌唱状态下特定语言发音时各部位的动作,使其敏捷、清楚、正确、到位。
第二,咬字吐字力度要适当,符合歌曲的特定情绪与风格。
第三,正确的歌唱咬字吐字应当是符合声乐审美原则而自然动听的,不应因刻板的咬字失去完整的歌唱艺术效果。
第四,正确的歌唱咬字吐字应当建立在有利于共鸣的基础上,并为腔圆提供良好条件。
第五,语言的重音与字音的语势表述要清楚,充分表现语言的特色与艺术风格。汉语歌唱的语言声调要准确,符合阴、阳、上、去四声的高低抑扬韵味。
2.腔圆(www.daowen.com)
腔圆是歌唱发音与共鸣的艺术标准。歌唱只有达到腔圆的标准才能完成以声传情的审美目标。腔,从字面意义讲,意指声腔。腔的音乐概念是语言化的人声旋律;声乐概念是母音化、共鸣化、旋律化的歌声;技术概念是嗓音的共鸣形态。腔圆是一个声乐艺术与歌唱审美范畴内的特定标准,既含有技术标准,又含有艺术标准。
腔圆主要牵涉韵母的发音,包含了声音圆润、行腔婉转,要求字音间的衔接自然生动、连贯流畅,宛如颗颗明珠穿在一根线上(珠如字,线即腔),行腔如同萦绕在空中的丝缕那样轻柔。北宋沈括《梦溪笔谈》中以“字字举末皆清圆、悉融入声中。令转换处无一块”的触字法来说明“声中无字”(所有的字音清晰、圆润,并融化在声腔中,换字时声音纯净无杂音,听不出疙瘩),并指出善歌者应重视“内里声”来说明“字中有声”(用装饰音转换字调来解决歌唱语调中的倒字现象,使字声与曲调起伏一致)。声乐界普遍关注的腔圆应包含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第一,歌唱发声的母音正确。在歌唱的字腹延长及行腔过程中,能将母音唱在共鸣形态中,始终保持腔的母音原型不变,共鸣充分、声腔圆润、声音优美统一。
第二,歌唱的方法正确,发音与共鸣调节技术到位,歌声的共鸣充分,声腔圆润,声音优美。
第三,声音位置统一,上下通畅。不论高、中、低声区,声音都能达到圆润明亮的音响效果。
第四,声腔的旋律运行控制及其韵味达到既定的审美标准。
3.字正与腔圆的辩证统一
字正腔圆,就是既要字正,又要腔圆,既要把字唱清楚,达到以上所述“字要正”所列的五点,又要使腔圆润,达到以上所述“腔要圆”所列的四点要求。字正与腔圆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体。字正是腔圆的前提,腔圆是字正的延续与连接。字与腔作为艺术歌唱吐字发音的两个重要环节,在歌唱中相互协调、包容,彼此渗透、融合。中国传统声乐认为“字领腔行,腔随字转”,字正是腔圆的前提。腔圆是基础,它的存在和美感需通过字正得以体现。字正中有腔圆的内涵,腔圆中又有字正的衣钵。但字正不能代替腔圆。字正了,腔不一定就圆。歌唱的字要正,声母要唱得标准,韵母发音要准确、到位,但过分强调字的清楚,把字咬死了,会造成声音离不开口腔、嗓音打不开、高音上不去等问题,从而也就不可能做到腔圆。反之,腔圆也不能代替字正。腔圆了,字不一定就正。常见有人只顾声音的打开及共鸣,而忽略了字的清楚,出现“音包字”的现象,唱了半天听不出是什么内容,也就失去了歌唱的意义。歌唱的语言不同于生活语言,咬字一定要以共鸣的配合为前提,共鸣用好了,能把声音引导到正确的音响状态上,字正有了腔圆的依托,才能达到字正腔圆的统一。
不同的唱法及演唱不同的作品,要求字的念法及咬字的方法、程度、力度,腔体的用法、共鸣状态等不同。因此,字正腔圆是一个相对的审美标准,要根据不同唱法的审美标准,把握歌曲的风格、内容,采用恰当的语言处理方法,即使歌唱的语言清楚,又使声音具有美感。咬字吐字的方法和技巧是为歌曲的演唱服务的,准确的、恰到好处的咬字吐字能增强歌曲演唱的表现力,并将这一技能与歌唱中的气息运用、共鸣的调节、声音统一等方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协调的歌唱整体,使歌唱完整统一,以塑造完美的音乐形象。
(二)依字行腔
在我国戏曲和曲艺中有一条理论叫作依字行腔。它既是一条审美标准,又是一种训练方法。优秀的演员在舞台上吐字清晰、语言生动、行腔圆润,谓之“唱功”。这套由历代经验积累起来的、通过演员体现出来的“唱功”,应加以整理总结,作为我国声乐艺术的财富。
中国传统唱论认为行腔要受到语言语音的制约。王德晖、徐沅澂在《顾误录》中对歌唱行腔要求:“腔与板两工,唱得出字真,行腔圆,归的清,收音准,节奏细体乎曲情,清浊立判字面,久之娴熟,则四声不召自来,七音启口而即是,洗尽世俗之陋,传出古人之神,方为上乘。”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四声”不但是形成中国古代诗词的声韵基础,也是产生中国传统声乐基本乐汇的基础。字音扬则音调扬,字音抑则音调抑;音调以语音为本。同时,《顾误录》中还提到:“字为主,腔为宾。字宜重,腔宜轻。字宜刚,腔宜柔。反之,则喧宾夺主矣。”李渔在《闲情偶寄》中说:“曲义之中,有正字,有衬字。每遇正字,必声高而气长;若遇衬字,则声低气短而急忙带过。一段有一段之主次,一句有一句之主次。主高而扬,客低而抑,此至当不易之理,即最简极使之法也。谓缓、急、顿、挫。”可见,在行腔中,主要是字与音之间的关系,它决定着歌唱艺术的风格和韵味。我国还有“一音三韵”的说法,如吟“工”字,就吟读为“哥乌翁”;“六”字,吟读为“力农又”等。这种“一音三韵”的吟诵反映在器乐演奏上,就有许多润饰手法,如吟揉、滑、预按、重按、搔、擞、推、挽等演奏技法,就构成了各种风格和味道。
有人认为:这些方法是属于戏曲的,对歌唱未必适用。艺术有继承性,不能“白手起家”,要搞民族声乐,其训练办法如果不立足于传统唱法的宝贵经验,从中吸取养料,又立足于何处呢?对于西方唱法及其训练手段,不应排斥,应该借鉴其所长。各种艺术从来就是相互吸收不断丰富自己的,但继承发展、借鉴丰富的关系要搞清楚。在歌唱艺术中,言与歌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其特点是:歌是服从于言的,由语音生发旋律,乐是语言音调的音乐化。中国民族唱法特别强调根据什么字产生什么腔,强调歌曲中旋律的决定性作用。这就是中国传统唱论产生依字行腔歌唱美学要求的根本原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