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首先是通过歌唱来表演的艺术,因此,“气”“韵”“声”的歌唱声腔造型也就成了声乐表演的首要任务。
“气”常指气息,区分于生活中的呼吸,生活中平心静气的语言表达一般不需要大量的吸气,气息摄入量较少,也无须考虑呼吸的方式与蓄气的部位,一切都是在自然之中形成的。而歌唱表演发声时需要大呼吸量,要用缓慢而平稳的方式吸气,并根据作品的不同风格、不同表现需要,合理地调节和运用气息。呼气方面最重要的是平稳、保持缓慢的吐气状态,这种平稳贯穿于歌唱的始终,是歌曲演唱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和有力保障。声乐表演中更高层次的气指的是气质,歌唱中要求气息贯通、神情毕肖,才能使声情并茂贯注有艺术生命的魅力。歌唱的声音造型就在于审美要求,首先要有丰厚的情感内涵,显示出气韵之中的神情或神韵。所谓“动情即动气、情动而气生”,说明气随情生,情随气转。
“韵”是指自然含蓄、韵律呈现、节奏盎然,令人悠然神会,但觉绵绵不尽、余味无穷的审美境界。在声乐表演活动中,“形”“神”“声”“情”蕴含着意味、风趣、情致的艺术感受。这种感受既是美的,又是特别的。这就要求演唱者气沉丹田,以气托腔,底气充足,气息贯通,发声运气酣畅自如,高音处挺拔雄壮有力,低音处隽永沉吟有度,高低、上下变化和谐完美,使歌唱中各种旋律、节奏的变化得到尽善尽美的发挥。(www.daowen.com)
“声”是沟通和连接情感体验与感情表现的桥梁,按中国传统唱论的思想则包含两方面,一是“字正腔圆”,二是“声情并茂”。“字正腔圆”的基本要求是吐字真切、以字行腔和字声相谐。没有“字正”就没有“腔圆”,没有“腔圆”,何谈有“情”,没有“情”,怎么产生动听的声音?所以,演唱者在唱“字头”时要比平常说话稍重一些,“字腹”要唱得丰满,“字尾”则要求声音不宜太强,要圆润,在字快要唱完时,以稍弱的气息一带而过,使字头清晰地吐出来,使字音吐得更正确。此外,演唱要按照“字正”的演唱原则结合曲调的律动,以“字领腔行”的演唱手段把每个字附于曲调的高、低、抑、扬的情韵,一环扣一环地“连贯起来”,才可收到“腔圆”的效果。在声乐表演中,演唱者不仅要真实表达作品中人物的感情与作者的创作意图,更要鲜明地体现出自己的独到见解与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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