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首先是以通信工具的形式出现的,它在延伸了个人的信息空间的同时,也改变了传播活动中的各个环节,由此带来了人们阅读习惯的一系列改变。传媒理论家保罗·莱文森认为:“手机是革命,是超越电脑和网络的革命,手机把我们送回大自然,使我们恢复同时说话和走路的天性。”[25]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不仅在性能上持续发展,而且还出现了传播媒介的特征。移动终端技术的成熟让人们步入了“移动观看时代”,手机媒体满足的是人们随时随地观看的需要。人们渴求掌握所有信息,“和一切人性化趋势媒介一样,手机实现了我们想象的景观——把报纸、视频、网页、聚友网和脸谱网上的朋友的微博和博客带进我们手中那块小小的屏幕上。此前,只有回家、在办公室或有电脑的地方,我们才不至于只能想念或想象这一景观”[26]。在研究了手机的传播性能的基础上,莱文森认为,移动媒介是媒介演化过程中具有转折性的瞬间,在他的“人性化趋势”和“媒介补偿性”理论中,他这样解释:“随着技术的发展,媒介越来越具有人类传播的形态,每一种媒介都是对上一种媒介的补偿。”他还说:“随着媒介的进化,每个设备能做的将会越来越多,直到所有的设备都融合为一体,就像人脑一样,这就是我认为的融合的本质所在。”[27]手机变成了媒介功能补偿的集大成者。
手机媒介使观看变得随时随地,观看视域的狭小和观看地点的嘈杂使观看行为随时面临被打断的状态。影像中的人与物带给观众的感觉很小,那些过于细微的情感容易被忽视。人们在观看时,宛如在旁观一个被微缩了的“小人国”,这使得观看主体处于随时被打断的状态,观众满足于画面的变化本身,同时对于杂乱的影像晃动有极强的忍耐性,而且观看者对于手机影像表现出注意力和记忆力最快的理解速度,呈现一种碎片化状态。手机将图画、文字、声音、影像有机地整合到一起,使传播变得多维度。文字、声音不再是彼此独立的单一符号,而是在传播中呈现出层层叠加的融合状态,这也使观看行为变得不再单一,呈现新的变化发展趋势。手机等移动媒介拥有多元交互功能,它的优势在于能够调动人的所有感官行为。在移动媒介的作用下,人们的观看行为伴随着拍摄、发送、接收照片及视频等一系列动作,并通过录入语音、打字或触屏操控等,使自身的视觉、听觉、触觉都得到了充分的刺激和运用。(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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