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起源于美国,最先进的网络技术也产生于美国。我国的人口和发展优势决定了我国成为世界上互联网用户最多、市场最大、相关产业发展前景最广的国家。再加上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日益进步,在互联网领域的话语权不断增加,虚拟的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中美两国之间互动、交流、合作和竞争的新领域。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中美两国合则两利、斗则俱伤,双方只有互相尊重主权,本着和平、互利的原则加强交流、合作,才能放下分歧,在互联网领域获得双赢。长期以来,中美双方在网络空间既有竞争又有合作,合作内容主要有打击网络犯罪、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等,合作形式有两国高层的高级对话、两国互联网企业的民间合作等。
例如:经过中国互联网协会与美国微软公司的共同努力,中美两国政府联合创办了“中美互联网论坛”,就互联网相关问题展开对话交流,把两国的互联网合作由理论转向实践,并向正式双边合作逐步迈进。截至2015年,“中美互联网论坛”已经举办八届,参加论坛的人员主要是中美两国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知名互联网企业代表、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及互联网行业相关组织代表等。该论坛已成为中美两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网络争端、增进对话理解互信的重要平台。2015年9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参观美国微软公司总部时提出:“当今时代,社会信息化迅速发展,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一国乃至世界和平与发展越来越具有重大意义。中国倡导建设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主张各国制定符合自身国情的互联网公共政策。中美都是网络大国,双方理应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网络问题开展建设性对话,打造中美合作的亮点,让网络空间更好造福两国人民和世界人民。”[2]
2015年,中美两国以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为主题,开展高级别联合对话,并达成《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指导原则》,决定建立热线机制,就网络安全个案、网络反恐合作、执法培训等达成了广泛共识。近年来,中美两国领导人在互访中同样表达了两国政府对网络空间合作问题的关切。鉴于国际上损害网络空间的事故接连不断、网络安全威胁不断升级,中美两国加强网络空间安全领域的互信、合作是十分必要且迫切的。虽然受到双方网络战略目标、安全理念、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制约,但中美互联网企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对于促进互联网及相关产业经济发展的目标、满足对话理解共赢的需求等是大致相同的,中美两国在网络安全问题上的对话与合作仍在曲折中不断前行。(www.daowen.com)
<拓展阅读>
2017年,时任中国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和美国司法部部长杰夫·塞申斯、国土安全部代理部长伊莲·杜克共同主持了首轮中美执法及网络安全对话。在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方面,双方将坚持履行中美两国元首于2015年达成的五项网络安全合作基本共识。双方重申2015年以来三次中美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达成的共识和承认的合作文件依然有效;双方愿改进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合作,包括及时分享网络犯罪相关线索和信息,及时对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做出回应,包括网络诈骗(含电子邮件诈骗)、黑客犯罪、网络暴力恐怖活动、网络传播儿童淫秽信息等;双方将在网络保护方面继续合作,包括保持和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分享,并考虑今后在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方面开展合作;双方同意保留并用好已建立的热线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就所涉及的紧急网络犯罪和与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有关的网络保护事项,及时在领导层或工作层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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