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设网络强国:规范网络空间法治

建设网络强国:规范网络空间法治

时间:2023-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和社会要携手共进,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筑牢网络安全屏障,保障网络信息传播的内容安全,引导网民遵纪守法,把法治融入网络空间建设的方方面面。在网络空间内,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网络犯罪的利益链,保护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相关基础性立法为网络空间数据安全、隐私防护等提供了法律保障,切实维护了网络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建设网络强国:规范网络空间法治

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网络空间形势,我国应全面实施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战略部署,尽早确立我国网络边界,制定完善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逐渐增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掌握互联网核心技术,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构筑网络疆域的保护体系,确保我国顺利实现从网络大国到网络强国的转变。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筑牢国家安全的“防火墙”、提高我国网络生态效能的重要前提。与此同时,随着数字化的蓬勃发展,互联网平台、应用软件侵犯网民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如超范围收集用户信息、大数据“杀熟”、平台欺诈等,网络“黄赌毒”、网络水军流量造假等各种网络乱象,也极大地扰乱了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对此,网络使用者应自觉自律,提高自身的网络防护技巧,养成文明上网的行为习惯。国家和社会要携手共进,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筑牢网络安全屏障,保障网络信息传播的内容安全,引导网民遵纪守法,把法治融入网络空间建设的方方面面。在网络空间内,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网络犯罪的利益链,保护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为了建设法治中国,就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治在互联网治理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因此要深刻认识互联网的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网络空间的法治化建设,依法综合治理网络。

第一,推进科学立法,完善网络立法体制。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网络空间的法律制度,积极推进网信执法、网络司法、网信普法等各项工作,在网络生态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是,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网络法治的重点,出台了民法典法律法规,同时加强了对网络空间新兴和重点领域的立法。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相关基础性立法为网络空间数据安全、隐私防护等提供了法律保障,切实维护了网络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加强公正执法,健全网络执法机制。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执行,只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方能彰显法治的权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遵守依法行政原则,持续加强网络执法管理,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网络信息内容,严厉打击整治涉及网络平台、应用、算法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网络空间环境。进一步完善网络综合执法体系,共享执法信息,激发协作执法活力,强化执法手段,加强技术监督,根据监管工作的需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

第三,维护公平正义,增强网络司法保障体系。网络已经深入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网络犯罪行为多样、案件类型繁杂,当务之急是依法高效治理网络犯罪。首先,扩大网络司法保障范围,充分发挥网络司法的保障作用,探索构建适应时代需要的新型诉讼规则,完善网络诉讼程序,妥善处理各类涉网案件。其次,构建精细的诉讼体系,发挥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互联网技术优势,融合互联网技术和司法规则,建成“智慧法治”平台,优化平台功能,从而提升涉网案件的处理质量。最后,提升个案应对能力,注重通过个案裁判来明确网络空间的行为规范和权利边界。

总之,网络安全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对国家安全产生巨大影响。如果没有网络安全,就不能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政治的平稳健康运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难以得到切实保障。

加强法治建设,是网络空间实现依法治理的基本路径,网络空间的特性决定了依法治网需要全民参与,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不言而喻。第一,坚定以法治网立场,明确网络普法的长期性,结合网络教育日常宣传与课程渗透等形式,让网络法律法规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养成正确的网络安全观;第二,全面贯彻网络法律法规,综合治理网络违法事件,遵循网络发展的规律,切实提高网络空间法治化水平;第三,提升网络普法技术,添加新媒体、新技术应用(新闻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借助移动互动平台(网络直播、短视频),对网民的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切实增强网民网络法治意识。

【注释】

[1].习近平:《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39页。

[2].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01~ 202页。

[3].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149页。

[4].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158页。(www.daowen.com)

[5].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54页。

[6].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98页。

[7].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北京:学习出版社2021年版,第312页。

[8].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12页。

[9].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19日),载《人民日报》,2016年4月26日,第2版。

[10].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71页。

[11].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19日),载《人民日报》,2016年4月26日,第2版。

[12].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19日),载《人民日报》,2016年4月26日,第2版。

[13].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19日),载《人民日报》,2016年4月26日,第2版。

[14].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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