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权”一词在《大辞海》中的定义是“在国家关系上以实力操纵或控制其他国家的行为”[5]。“以实力操纵或控制其他国家” 的国家,一般是指强国、大国、富国;而被“操纵或控制”的国家一般是指弱国、小国、穷国,而霸权就是强国、大国、富国不尊重弱国、小国、穷国的独立和主权,对其进行强行控制和统治。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渗透到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外交、军事等各个领域,网络空间成为继土地、资源之后各国新的争夺领地,如此,便出现了新的霸权形式——网络霸权,即传统的地理霸权在网络空间的投射。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向来主张“网络自由”,但本质上奉行网络霸权主义,即凭借本国先进的信息技术和原本就制定好的互联网技术标准,直接或间接地主导国际网络空间的运行规则。这些国家打着“民主自由”的幌子,把自己的价值观强行灌输到国际网络空间中,给其他国家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同时也在挑战其他国家的网络主权。一些发达国家在国际网络空间中行使双重标准:一方面,对其他国家行使网络霸权,而一旦涉及自身利益便强调主权的不可侵犯性;另一方面,由于各国之间发展水平不均衡,一些所谓的“网络自由”,只不过是发达国家的“网络自由”罢了。近年来,美国鼓吹“海上航行自由”,其主要目的就是为美国强大的海军队伍争取更加广泛的、“正当”的活动空间,由此可见,美国提出的“网络空间全球公域说”,其主要目的便是为美国在网络空间中扩大对其他国家的影响而制造“依据”,便于在不同领域采取不同形式的霸权。下文分别从政治霸权主义、经济霸权主义、文化霸权主义三方面入手,对全球网络空间中存在的霸权主义展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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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霸权”,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成为头号资本主义强国,确立了世界经济霸权地位,为其日后在网络空间建立网络霸权奠定了基础。20世纪末,在新自由主义思潮的背景下,美国的信息产业资本迅猛发展,大肆进入世界市场,并凭借其技术先发优势在网络领域建立了网络霸权。美国建立的网络霸权体系包括:技术标准制定、网络基础资源控制、投融资机制、产业链关键环节、人才的培养与储备、网络攻击能力、国际组织话语权,以及网络意识形态等。其后,美国凭借其绝对优势,在多个领域构建的网络霸权收获了巨大的经济收益和政治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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