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育评价的领域是非常广泛的,它既为教育改革服务,又制约着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为了更充分地发挥教育评价对教育改革的导向、推动作用,需要依据教育科学的最新成果,不断地对教育评价进行创新,使评价成为教育改革的一种重要动力。据此,借助教育科学关于教育应以人为本的研究成果,应在两个方面做好评价创新的研究。
首先是教育评价思想观念的创新。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充分、自由、和谐发展为目的,是为人的发展服务的,所以教育评价的直接目的应是为了“创造出适合于儿童发展的教育”。素质教育的价值取向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坚持四个统一”的“四有”新人为目标的。这种教育价值观是对历史上社会本位、个人本位和学术本位教育价值观的扬弃与综合,是集历史上几种价值观之优长于一身,满足现代社会发展需要与人自身发展需要和谐统一的教育价值观。为体现这样的价值取向,在教育评价目标设计上必然显出多元化倾向。在评价目标中既有共性的基本一致的目标要求,又要倡导学校办学的特色和风格,如学校办学目标的特殊要求,校园文化建设独特品位,校风建设的特有风格。在教育评价内容的选择上,要体现新的价值观就必须突破单一的科学预备教育内容。改变以学科成绩为评价学生优劣的唯一标准,突出做人、求知、办事、发展等现代公民应具备的基础素质。在义务教育阶段,还要特别强调有关学生学习兴趣与求知欲、自主学习能力与习惯,以及自我教育能力培养方面的内容,同时还要突出多层次的不同要求。(www.daowen.com)
其次是评价对象参与评价活动的创新。现代教育评价的目的不单是为了鉴别,更重要的是为了改进工作,激励人们前进,引导素质教育健康地发展。要搞好这样的评价必须发挥两个积极性,即评价主体和评价客体(即评价对象)两方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彻底改变传统教育评价过程中评价对象消极等待别人评价自己的防卫心理,因为它妨碍评价对象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通过评价思想、内容和制度的创新,要调动起评价对象的积极性,使他们以评价主体的心态和精神面貌投入到评价活动的全过程。评价对象以主体的心态认真依据评价方案进行自我评价,及时反馈评价信息,是改进教育工作的基础,也是评价对象对自身教育实践行为进行自律的前提。重视自我评价,并用制度保证自我评价的结果在教育评价中受到尊重,是现代教育科学的要求。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功能与改进功能。从心理学角度看,自我评价是正确认识自我的过程,也是增强自我教育能力的基点。见贤思齐,就是始于正确自我评价的。而自我评价顺利实施的基础是教育科学的普及与教育科学的实际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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