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体验是形成内在德性的知善过程,而道德实践则是德性外显为德行的行善过程,是理论化为德性的外在标志。
道德实践即是主体德性在客观环境中践履和印证的活动,是包括道德选择、交往、评价及行为等具有实践特性的道德活动在内的现实行动过程。通过实践澄清正误,强化行善的气质,因为实践能使人成为品格更高尚的人。道德与法不同的是,道德缺少一种“最后的制裁”力量,道德现实力量的发挥,有赖于主体的配合和参与,即主体路履必不可少;同时,主体德性践履还需要社会文化环境的客观支持。道德实践是在活动中展开的,而活动又是以交往为前提的。在道德实践活动中,不仅发生着主体和客体的双向变换,而且在主体和主体之间发生着双向建构,具体表现为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辩证运动。如果说理论内化为德性是客体从精神客观对象的存在转化为主体认知的非对象化过程[7],那么德性外化于德行的道德实践过程就是对象化过程,即主体的本质力量从主体的存在方式转化为客观对象的存在,个体德性汇聚成社会道德文化,不断补充客观社会文化环境,它反过来又为道德实践活动提供开展基地。德性必须在社会文化环境中加以检验和修炼,而教育要在此过程中发挥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必须把主体践履置于这样的条件之下:时间上是持续终身的,空间上是超出于学校之外的社会存在,这就是本文针对学校道德教育的有限性提出的德性培养的终身化和社会化问题。(www.daowen.com)
本文对社会文化环境做这样的二维理解,即:社会的一维是指社会结构而言,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社区意义);文化的一维主要指以生活教育和科学教育为核心的文化环境。双方互有交叉,异曲同工。我们把学校教育称为科学理性教育,把家庭与社会的教育影响称为生活教育[8]。这就是道德实践活动得以展开的客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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