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噪声中,建筑噪声属于种类较为独特的一种。一方面,它产生的噪声对城市环境带来了污染;但另一方面,它又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所以,对于建筑噪声的治理,应当在保证城市建设的基础上,提升环保方面的意识与监管。
一是对建筑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基层环保部门应根据建筑工地的所在地进行实际考察,根据周边环境,制定严格的作业时间控制。如果位于居民区较为集中的地带,必须避开居民的休息时间。遇到特殊情况,首先应与居民委员会进行协商,双方签订协议后,由环保部门留档,这样才能开工。
二是加强监控。在要求相关建筑企业建设隔音围挡的基础上,还应在现场设立监控设备,一旦发现超出正常范围立刻发出警报,第一时间进行查处。因此,基层环保部门必须购入专业的测试设备,加大对建筑工地监管的力度。
2017年9月27日,人民网报道:
随着轨道交通建设、旧城改造、建筑施工等大批建设项目集中上马,深圳进入大规模建设期,仅今年建筑工地就高达约660处,施工噪音投诉激增,引起市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9月26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回复代表建议中获悉,对违法行为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企业,将禁止其在深圳承接业务和参与投标。同时,深圳拟率先对每月信访投诉超30宗的重点施工项目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逐步推广到全市主要建筑工地。
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都会举办关于噪声监测设备的年度会展等,基层环保部门应积极参加相关活动,购入最适合本区域使用的监测设备,以此提升监控的效率和力度。
三是“违规必罚”原则。发现建筑工地出现噪声问题,必须遵循“违规必罚”的原则,让建筑工地意识到自身行为已经违规,自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这样他们才会主动做出改变,否则依然会为了经济利益铤而走险。
2017年10月15日,新浪网报道:(www.daowen.com)
今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要向社会公开;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禁建新小区、学校和医院等建筑;午间(12点至14点)和夜间(22点至晨6点)施工产生噪音扰民,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10月13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未来,工地如果出现噪音问题,将会遭受严厉的惩罚。
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间,违反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活动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切割、敲打、锤击等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让制度得到落实,明确处罚的标准和依据,用法律法规规范建筑工地的项目开展,这样才能让基层环保部门在工作中有法可依,让相关单位心服口服。
本节思考:
面对噪声问题,你所在的部门是否会进行严格处理?哪些手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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