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3日,从上海港出发,载有4 600多名游客的“海洋量子号”因台风“天鹅”影响,临时将航次原定停靠港口广岛、东京(横滨)、神户更改为韩国仁川、釜山。8月31日,在结束了9天的行程后,“海洋量子号”返回上海母港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近300名游客拒绝下船,要求赔偿。据悉,在旅行途中,一些游客就通过网络结成了联盟,坚持“维权”到底。现场部分游客聚集在邮轮公共区域,展示了多张手书的“抗议书”“维权联名书”,写着“量子侵权,自改海航,霸王条款”等内容。尽管“海洋量子号”在开航前给出了补偿方案,包括相当于船票价格20%的未来航程抵用券,每间舱房225美元至800美元不等的现金返还,以及全程免费无线网络、额外的龙虾大餐等,霸船游客对此并不接受,他们联名发出了《致船长的公开信》。乘客吕女士是这样说的:“船上头两天就听到身边不停地有人抱怨,第二天开始就有人用大白字写的维权,大家集体签名,一下子就很多人,包括我也抗议,因为你改航线,就意味着并不是我们要去的地方,就像你去商店,我本来要买洗衣机,你非要卖给我一个电饭煲,这不是我想要的,感觉很不舒服,我们大家就签名一致抗议,就觉得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说法。”
对此,“海洋量子号”所属的皇家加勒比国际邮轮公司给予的解释是,恶劣天气发生情况下,国际邮轮行业通行并为国际游客普遍接受的做法,是在保障游客安全和舒适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为游客寻求最佳替代行程,但对由此而造成的停靠港的替换和减少,邮轮公司没有赔偿义务。31日,游客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对于不愿意下船的游客,皇家加勒比邮轮采取强行拖人。据媒体报道,2015年9月起,上海市推行《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涉及“不可抗力”解释、风险分担原则等内容。但愿像“海洋量子号”这样的“霸船”事件不再发生。
(资料来源:舒珺.“量子号”邮轮游客“霸船”事件.http://www.china.com.cn/haiyang/2015-09/01/content_36466918.htm,2015-09-01)
问题思考:(www.daowen.com)
1.当前国内外针对邮轮“霸船”事件法律法规有哪些?
2.结合案例谈一谈“霸船”事件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3.探讨预防以及解决“霸船”事件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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