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任用
1949年至1978年,中学教师由县委组织部管理,公派小学教师由县人事科管理,民办教师由其所在地社(生产队)、队(生产大队,即行政村)管理,县文教局备案。1978年后,公派教师归县教育局管理。民办教师仍属社、队管理。1984年春,公派教师由学区和县教育局协商调遣。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原则上本科毕业生分配县城或县直高中学校工作,专科毕业生分配乡初级中学工作,中师、中专毕业生由乡教委分配到小学工作。1985年起,教育逐步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但基本以县为主。1989年,乡教委主任和乡独立初中校长升格为副科级,任命权归口到县委,县教育局有校长和乡教委主任的组织推荐权。乡中心小学校长、初中副校长等中层领导由乡党委、乡政府任命。1993年底试行校长负责制。1997年开始,县上从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中考招部分教师以补充师资力量不足。1997年12月30日,会宁4192名教师领到了由国家教委统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1999年后,会宁开始对中师生的分配进行限制,即中川、桃花山、柴家门、甘沟驿、河畔镇、郭城驿、白草塬、头寨子等8个乡镇和公路沿线、水川地区不再分配中师生。这样,经济条件好的地区,教师的学历水平相应比较高,偏僻、边远地区的教师也相对有了保证。2001年10月开始,全县7037名教师的工资全部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确保教师足额、按时领到工资。2002年,会宁开始调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法,大学本科毕业生直接分配,大专生、中等师范毕业生实行聘用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实行“招考聘用”制。并开始向川区的偏僻、边远地区学校定向分配中师生,向教师学历合格的山区学校分配大专生,逐步使县域各类学校的师资力量趋于平衡。与此同时,为吸引大学本科毕业生到会宁工作,县上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大学本科毕业生来会宁工作,见习期即直接拿转正定级工资等。2003年起,教育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原则。分级管理,即分县、乡(镇)两级管理;以县为主,即学校副科级以上领导由县上任命,部分领导由县教育局任命,教师队伍由县上管理,教师工资由县上发放,村学以上学校的设立、撤并以及学制的变更、学校布局的调整等由县上决定,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和管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等。
2008年起,根据“国招、省考、县聘、校用”的用人机制,县直学校、各乡镇初级中学的人事调配直接由县教育局管理,乡镇中心小学和村级小学人事调配则由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进行二级管理。每年度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10%,良好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20%。年度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和二次良好者,才允许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年度考核成绩为不称职者,应解聘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
2002年至2015年,会宁通过招考聘用教师4571人,其中,中学教师1614人,小学教师2957人;第一学历为师范类的3674人。
教师考核与评价(www.daowen.com)
实行学校内部目标管理,定期对教师进行定量考核、定性评价。各学校确定考评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续聘、奖惩、晋升的依据。
县直中小学校长、书记、副校长,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乡镇初级中学校长,由县教育局考核;学校中层领导,由学校考核,不得挤占教师优、良比例;乡镇所属村六年制以上学校校长、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由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考核,不得挤占教师优、良比例。已认定的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专家,按各层次的要求,每学期完成2课时公开示范教学任务,每学年向县教研室上交一篇有推广价值的教研论文。通过教学成绩和教研论文两项综合考评后,决定其是否继续享有该称号。凡连续两年完不成上述任务的,报请原认定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称号,考评工作由县教研室负责。全面推广普通话,教师在5年内取得不同层次、相应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年龄45岁以下的取得二级乙等证书,46岁以上的,取得三级甲等证书。全面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充分发挥信息技术设备在教学中的作用。教师在3年内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计算机,并能充分利用计算机制作课件,广泛在教学中使用;5年内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严格执行教师考勤制度,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县直学校领导及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请假一个月以内者,由县教育局批准、备案;请假一个月以上者,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乡管学校领导请假一个月以内者,由乡镇教育管理中心批准,报县教育局备案;请假一个月以上者,报县教育局批准。教师请假一个月以内的,由乡镇、校批准;请假超过一个月的,经乡镇、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批准。
女教师产假按法定3个月(含寒、暑假)执行,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在岗对待。
教师一年内累计请病假超过一学期、请事假超过两个月的,当年不进行年度考核,不享受年度奖励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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